建委誠信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7 09: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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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誠信建設工作方案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和建筑業企業的市場誠信行為,從源頭上遏制圍標、串標、掛靠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建立完善清欠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按照"誠實守信、失信必懲"的原則,建立準入和清出機制,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作用,推動我市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運行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建立我市開放統一、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建筑市場秩序,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住建部《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年活動,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場信用體系。要面向市場,加強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誠信管理,提高誠實守信的水平;運用市場機制,強化誠信管理的內部約束和利益激勵機制,建立失信約束和懲罰機制;建立行政監管和社會監督的誠信監管保障體制。按照“守法經營、承諾兌現、失信必懲、保障有力”的原則,創造良好建筑市場誠信環境,提高誠信水平,推進建筑市場誠信建設。

二、工作目標

2012年全市工程建設領域項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要達到以下目標:

(一)市級各縣區建委全面設立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臺(以下簡稱“平臺”),集中公開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推進信用信息的綜合檢索網絡平臺建設,年內實現“平臺”的開通率、鏈接率、目錄率以及信用信息系統和平臺建設“四個百分之百”。

(二)市級各縣區建委普遍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營造良好的工程建設領域信用環境。建立信用檔案,不良行為信息公開基本達到全覆蓋。

(三)初步實現全市范圍內工程建設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和互認共享。

三、工作原則

(一)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互聯網和各級政府網站,集中公布信息,建立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的長效機制。把工程建設領域項目誠信體系建設與治理商業賄賂、推進政務公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結合起來,相互促進。

(二)統一規范,分級實施。市住建委依據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基本指導目錄,制訂、本行業、本系統信用信息管理辦法以及信用評價標準。各縣區住建委組織實施,明確責任、建立制度、落實人員、制定規范,細化和實施信用信息的采集、公布、管理。要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準確地公開信息。

(三)突出重點,循序漸進。要重點公布城鄉建設和管理重大事項以及信用信息等,突出對不良行為信息的披露,逐步實現對工程建設各類信息的全覆蓋。逐步為企業和個人建立信用檔案,有效實施聯動監管措施。

(四)客觀公正,真實準確。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依規披露相關信息,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不得將信用信息作為地方保護和行業保護的工具。

四、工作任務

(一)建設市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臺。市建管處編制全市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平臺建設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導目錄,建立市建設系統誠信管理系統平臺,指導各縣區建設誠信管理系統平臺。

(二)制定信用信息指導目錄。市建管處要制定全市信用信息基本指導目錄,制訂建筑企業基本信用考核方法。

(三)建立和完善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各級行業和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業統一的信用管理辦法規定,按照管理權限和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對我市參與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誠信行為進行檢查,收集、審核、記錄從業單位和人員在工程建設活動中的信用信息,建立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信用檔案。建立企業庫、執業人員庫和在建工程項目庫。

(四)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各縣區和相關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域和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的需要,圍繞工程建設領域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狀況,普遍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要按照有關標準,綜合運用信用信息結果,對誠實守信單位,在參與投標、資格審查、履約擔保、質量保證等方面給予優惠和獎勵;對信用等級低和不良行為性質惡劣的從業單位及從業人員要重點監管,在市場準入、資質管理、招投標等方面提出限制條件。

(五)集中公開信用信息。各級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審批及管理權限,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并公開結果。依托信息公開共享專欄,公開工程建設從業主體資質、項目業績、信用評價、良好行為記錄和不良行為記錄等信息。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的監督檢查并依法做出處理,要按照"誰查處,誰負責"的原則,進行違法違規檔案記錄。不良行為信息應于行政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布。

(六)建設統一的信息公開系統??偨Y推廣誠信體系建設的創新做法和經驗,形成誠信體系建設與項目信息公開,電子政務、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招標投標等緊密結合的系統信息建設構架,建立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的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步驟

(一)2012年4月底前,召開全市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部署會,明確工作任務、技術方案、進度要求。制訂工程及配套文件、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和信用評價辦法。

(二)2012年5月底前,各縣區要根據總體安排要求,編制完成《工程建設領域項目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網絡和聯絡機制,并做好信用信息歸集的準備工作。

(三)2012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公開目錄的編制,各有關部門要細化工程建設領域信用信息公開目錄數據項,確定信息的提供周期和方式,信息公開目錄由市建管處統一制定。

(四)2012年7月底前,建立市建委誠信管理系統平臺,指導各縣區建設誠信管理系統平臺。

(五)2012年8月底前,各縣、區要完成部門專欄的上下鏈接,依據目錄公開信息,實現市、縣兩級公開信息的整合與,初步實現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與互認共享。市建管處要做好數據歸集、技術服務和專欄建設的指導工作。

(六)2012年12月底,各縣區包括中心市區要完成企業數據庫、人員數據庫、在建工程項目數據庫的錄入工作。

(七)從2013年1月份開始,對企業及人員進行考核,實行動態管理。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為確保我市建筑市場誠信體系的正常建設,成立委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委分管負責人及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縣區住建委主要負責人及二級機構相關負責人任成員的"市住建委加強市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整體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管處,具體負責全市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日常組織工作。

2、明確責任。按照“全面完整、及時準確、規范有效”的要求,利用有形建筑市場載體,逐步完善勘察、設計、招投標中介機構等“市住建委誠信管理系統”,市建管處負責施工、監理企業資質誠信行為、從業人員誠信行為、安全生產誠信行為信息、工程造價等誠信行為信息等的收集記錄;市質量監督站負責工程質量誠信行為的收集記錄;委屬相關單位及各縣區分別負責本區域及職責范圍內的信用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

3、大力宣傳。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在全社會大力宣傳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誠信體系建設年活動的具體安排和要求,讓所有涉及的企業、人員及相關部門積極參與到建設年活動之中。做到電視上有聲音、報紙上有消息、企業內部有活動、從業人員全員參與。

4、抓好落實。各縣區及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步驟要求,完善管理措施,細化任務分解,扎實有效地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年各項活動,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