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社會管理實施方案

時間:2022-07-29 08: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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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社會管理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提升社會管理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加快建設更加美好的,按照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和市委《關于印發<市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先,項目帶動、建設先行,強基固本、依法管理,進一步開闊思路、創新舉措,積極探索加強社會管理的新理念、新內容、新機制、新方法,全面提升我縣社會管理的科學化、系統化、制度化水平。

(二)工作目標

在市為全國社會管理創新綜合試點市框架內,結東實際,以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為突破口,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為重點,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根本標準,著重圍繞“平安”建設、社會矛盾化解、農村技防建設、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社會治安重點工作等方面,用兩年時間,努力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服務管理格局,形成具有時代特征、特色的社會服務管理新體系,實現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協調發展的經濟環境、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努力把建設成為全省最平安的縣份之一,服務和促進更加美好建設。

(三)基本原則

黨委領導、政府負責。充分發揮黨委在社會服務管理中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突出政府牽頭負責作用,合理配置黨政部門社會服務管理的職責權限,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謀劃社會管理創新。各鄉鎮(園區)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地區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全面負責、全面推進。

強基固本、綜合治理。把創新的重點放在基層,發展壯大基層組織,健全基層服務管理網絡,理順基層組織間的關系,創新基層管理體制機制,增強基層社會服務管理能力。同時,按照綜合治理的思路,綜合運用各種管理手段和管理力量,統籌協調各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項目推動、重在建設。把社會管理的重要工作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實行項目管理,加大財政投入,實施民生工程,發展社會事業。

依靠群眾、共建共享。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人民群眾的參與熱情和創造活力,把共同建設、共同享有和諧社會貫穿于創新社會管理的全過程,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完善政策、依法管理。社會管理需要政策體系來支撐,很多工作涉及到執法、司法等多個領域,必須依法按政策管理,不斷完善社會管理的相關政策、規章和制度,確保在法制的軌道上健康運行。

二、主要任務

(一)認真學習“楓橋經驗”,深入推進“平安”建設

1、推進平安建設三級網格化管理工作。始終把平安建設作為最大的民生工程,從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出發,著力把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解決好,在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進程中實現和諧相處、平安共贏。以鄉鎮(園區)、村(居、社區)、自然村為單位建立三級平安建設網格,建立以綜治、維穩、信訪、安全和人民調解等為基礎的管理體系。建立縣、鄉鎮(園區)兩級督查指導機制和“六聯”工作落實機制,設立縣級平安建設專項獎勵資金,把平安建設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體系,嚴格兌現獎懲。

2、扎實推進基層綜治維穩工作規范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和明確鄉鎮(園區)、村(居、社區)綜治、維穩的機構設置,規范制度建設,明確職責任務,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軟硬件建設,加強鄉鎮(園區)綜治工作中心效能建設,完成村(居、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建設任務,夯實基層綜治維穩工作基礎。

(二)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

1、完善社會矛盾化解組織體系。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綜治部門組織協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既各自發揮作用、又相互銜接配合的社會矛盾化解組織體系。認真貫徹《人民調解法》,完善村(居、社區)、鄉鎮、縣三級大調解工作平臺,進一步明確各級工作范圍、職責和要求。

2、健全多層次、多元化社會矛盾化解機制。加強人民調解,發展壯大人民調解組織,在勞動爭議、教育醫療、環境保護、交通事故等領域,建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加強司法調解,把調解優先原則貫穿于執法辦案中,探索建立全程、全員調解,建立“公調對接”、“檢調對接”、“訴調對接”、“援調對接”、“仲調對接”機制,建立流動法庭、巡回法庭。

3、完善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保障體系。各級黨委、政府要將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目標管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涉及的組織機構、辦公設施、工作人員和專項經費全部由各級黨委政府統籌安排,確保“有場地做事、有專人干事、有經費辦事”。

4、堅持依法治理。進一步推進依法治縣,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嚴格行政執法,從源頭上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加強法制宣傳,引導群眾依法反映訴求。對群眾反映合法合理的問題及時有效依法按政策解決,對群眾無理訴求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對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

(三)實施農村技防建設

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首位,以滿足群眾的安全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農村地區公安工作與群眾路線、公安科技與群防群治群控工作的有效結合,根據城鄉不同特點,科學分類推進農村技防建設。

1、鎮、鎮和經濟開發區、循環經濟示范園在現有基礎上,以全面提高視頻監控的覆蓋面為主,城區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重要路口等區域和黨政機關等重點部位的一類點,一般道路、街區、繁華地段、公共場所、治安復雜部位等二類點的視頻監控覆蓋率100%,建設數量不少于200個。其他16個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利用移動信息化線路在轄區公安派出所建設視頻監控室,各鄉鎮建設數量不少于10個。

2、農村地區以村(居、社區)自然村為單位,按10—20戶為一個聯防組,組成“十戶聯防”,利用移動信息化技術在鄉鎮綜治工作中心建設信息終端設備系統,實現“一呼九應”的鄰里互幫、群防群治群控的農村技防新格局。

(四)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創新

1、推進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繼續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扎實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探索建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養老保險。推進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設,提高醫療保險待遇,逐步實現全民醫保。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逐步實現各項社會保險關系無障礙轉移接續、醫療保險異地結算,積極探索社會保險管理服務社會化。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全面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為基本內容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

2、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在對低收入家庭實行“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廉租住房保障逐步“提標擴面”。加快實施公共租賃房建設,力爭到“十二五”末,基本解決企業工人和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積極推進舊城改造,力爭用3--5年時間完成城市危舊房、棚戶區改造,改善居民住房條件。

3、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全面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償和運行機制。推動醫療衛生資源向農村基層傾斜。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建立疾病預防控制聯防聯控機制,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推進城鄉健康建設,提高全縣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水平。

4、實施教育優先發展戰略。認真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扎實推進學前教育。著力促進教育公平,高標準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發展。擴大優質高中教育資源,打造品牌特色高中。創新發展職業教育,推進職教中心建設。深化繼續教育,構建靈活開放的終身教育體系。

(五)推進社會穩定風險管控工作創新

1、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細則。相關部門在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征地拆遷、重點工程、涉農利益、教育醫療、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等容易引發社會矛盾的重點領域制定具體操作辦法。將風險評估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內容。

2、不斷健全社會穩定風險化解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調查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關注社會輿情,定期搜集、分析、研究、辦理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特別是涉及民生的問題。加大源頭防范化解社會矛盾力度,繼續實行黨政領導定期接訪、重點約訪、帶案下訪制度。完善公開聽證制度,出臺重大社會決策或實施重大工程項目前,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建立黨委政府定期分析調度社會穩定工作制度,加大對重大不穩定問題的調度化解力度,不斷建立健全社會利益協調機制。

3、切實加強社會穩定風險應急處置。建立完善應對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群體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生產安全事件、防恐反恐等聯合指揮機制。加強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整合建立由維穩、公安、武警、信訪等部門以及談判專家參加的應急處置聯合力量。

(六)推進相關社會要素管理創新

1、刑釋解教人員服務管理。建立監管場所與家庭、單位、社區幫教管理銜接機制,完善出監(所)前評估制度,建立無家可歸、無業可就、無親可投刑釋解教人員的有效安置機制。建立集教育、培訓、就業為一體的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建立部門聯合服務管理和社會幫扶機制,解決刑釋解教人員生活、就學、就業、創業等問題,為其順利融入社會創造條件。建設縣級司法行政綜合管理平臺,動態掌握刑釋解教和社區服刑人員數量、結構和現狀。

2、社區矯正對象服務管理。堅持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司法行政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司法所具體實施,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區矯正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矯正、監督管理和幫困扶助。建立社區服刑人員實時動態管理系統,實現社區服刑人員實時監控和定位管理,防止脫管、漏管和重新違法犯罪。落實社區矯正審前調查評估工作,強化社區矯正銜接機制建設。建立專群結合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3、吸毒人員服務管理。深入開展排查登記和管控,完善自愿戒毒、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體系,加強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場所建設,配備專業人員和專業設備,深化專業矯治康復,努力降低復吸率。

4、精神病人服務管理。建立完善定期排查收治機制,及時摸清底數,縣衛生局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管理治療信息庫,縣公安局將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包括曾經和潛在)錄入《全國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分類管控機制,對收治入院的,由精神病醫院負責管控,出院時,由公安機關派人接回就地管控;對一般性精神病人由家屬或監護人就地監控;對流落社會且病情穩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門送民政部門流浪乞討救助機構給予救助。對易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采取家庭、醫保、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和財政補助統籌解決費用的方式,實行集中收治,落實治療措施。建立協作聯動機制,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監管工作,確保不脫管、不失控。

5、重點青少年群體服務管理。對社會閑散青少年、流浪乞討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有嚴重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青少年等加強服務管理,為他們就學、就業創造條件。完善對有不良行為或嚴重不良行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犯罪預防工作。完善適合青少年身心特點的違法犯罪青少年案件專門辦理、前科消滅等制度。探索建立有嚴重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在校青少年法制輔導員制度。加強對流浪乞討少年兒童的救助管理。

6、“”等邪教人員教育轉化與鞏固。加強“”等邪教組織、有害氣功的防范控制。建立邪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形式多樣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打好“”人員教育轉化攻堅和鞏固整體仗。

7、加強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進一步理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領導體制。建立全縣流動人口信息平臺和服務管理平臺,對實有人口實行動態管理。按照千分之一的比例配備流動人口專管員。建立完善“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服務管理模式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雙向管理協作機制。創新對出租房屋的管理。

(七)推進社會治安重點工作創新

1、深入推進基層綜治維穩工作平臺建設。強化鄉鎮(園區)綜治工作中心效能建設,完善“矛盾聯調、治安聯防、事件聯勤、調解聯動、問題聯治、平安聯創”工作機制。按照要求配備鄉鎮綜治辦主任,配齊配強專職副主任和專職工作人員。完成村(居、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建設任務,規范工作制度,完善基礎設施。加強基層綜治辦人、財、物和機構保障,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2、加強社會治安輔助力量建設。按照總人口萬分之十八的比例,配備專職社會治安輔助力量,主要用于開展治安巡邏、人口協管、交通協管等工作。城鎮新建小區建立門衛保安制度。鄉鎮建立社會治安專職巡邏隊和農村治安聯防自治組織。

3、推進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深入開展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健全滾動排查、動態分析、協調聯動機制,完善集整治、管理、建設、服務為一體的常態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城鄉結合部、學校、幼兒園及周邊重點地區治安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的綜合治理。建立完善考核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并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制考核和領導干部履行綜治職責實績檔案。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推動我縣跨越趕超的重要任務,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承擔起第一責任,親自抓、負總責。縣委成立縣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領導組,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推進、督促辦理。鄉鎮(園區)也應成立領導組織,加強領導,確保社會管理創新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統籌推進

將農村基層基礎建設、老舊小區綜合治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信息化建設等社會管理創新重點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本地區本部門的整體工作部署。把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目標任務逐一分解,明確責任領導、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實施項目化推動。各牽頭單位拿出具體的推進措施、實施細則,特別是對綜治工作部門建設、刑釋解教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老舊小區綜合治理等社會管理創新基礎性工作要提出具體的項目推進時間表。根據鄉鎮(園區)不同實際、部門不同特點,開展社會管理創新試點工作,鼓勵改革創新、大膽嘗試。

(三)強化政策保障體系建設

改革社會管理行政管理體制。對精神病人、重點青少年群體等特殊人群服務管理,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要整合現有政府管理職能,理順管理機制,明確管理職責,切實解決職能交叉、職能分割的問題。加大政策性投入。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納入縣、鄉鎮財政預算,并逐年提高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在財政支出中所占比例。對社會管理創新中規劃性建設、項目性工程、公益性活動等,通過政府投入、財政補貼、政策獎勵等形式予以保證和支持。

(四)強化社會管理創新手段

強化大信息的手段。充分運用最新信息化科技成果和手段,整合公安、民政、司法、人社以及商業服務等信息資源,搭建信息資源共建共享的綜合平臺,盡快形成全面覆蓋、動態跟蹤、聯通共享、功能齊全的社會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強化大整合的手段。發揮優勢,運用行政、經濟、法律等各種手段,整合各級各部門行政資源,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管理,充分發揮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強化大宣傳的手段。通過領導干部培訓、論壇講座、調查研究、建言獻策等方式提高社會管理創新的理論水平,通過新聞宣傳、社會宣傳、對外宣傳、網絡宣傳、文藝宣傳等形式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通過政策宣傳、典型宣傳、成果宣傳等形成齊抓共管、共建共享的社會基礎。

(五)強化督查獎懲

嚴格落實責任。將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任期目標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納入領導干部實績檔案,作為黨政主要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定期督促檢查。由縣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領導組牽頭,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定期對鄉鎮(園區)、部門進行面對面的督查指導,統籌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實施量化考核。根據職責分工,對社會管理工作創新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具體要求、獎懲措施,建立部門考核量化指標體系,嚴格進行考核獎懲。

四、階段步驟

集中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時間:2010年11月—2012年7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3月底之前)。召開全縣社會管理創新動員大會,制定出臺《縣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實施方案》和《縣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項目書》,各級各部門結合方案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創新措施,形成具體可操作的方案和辦法。

(二)實施推進階段(2011年4月—2012年5月)。在縣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領導組的領導下,深入開展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縣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領導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各項工作的組織落實。

(三)總結提高階段(2O12年5月—2O12年7月)。在全面考核驗收的基礎上,召開全縣社會管理創新交流總結大會,總結經驗和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機制,對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