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低保提標核查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18 11:09:00

導語:全縣低保提標核查指導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全縣低保提標核查指導方案

為進一步提高我縣城鄉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切實保障和改善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根據省民政廳、財政廳《關于認真做好2012年城鄉低保提標工作的通知》(黔民發〔2011〕45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2012年城鄉低保提標核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銅府辦發〔2012〕1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任務:科學合理制定城鄉低保標準,對全縣城鄉低保對象家庭進行收入核查(即年度核查),健全和完善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公示和民主評議,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對象進行注銷,將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納入保障范圍。

(二)基本原則: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則;屬地管理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標施保、分類施保,動態管理,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原則。

二、提高標準

城鄉低保標準是按照能夠維持我縣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須的衣、食、住、行等費用確定,并隨著當地生活必須品價格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適時進行調整,城鄉低保標準按照不低于原低保標準10%的幅度提高。經縣人民政府批復,我縣城市低保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230元提高至現行的290元,農村低保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至現行的1500元,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此次提標后,按照城市每人每月15元,農村每人每月12元的標準增加補助金,但絕不是能簡單地人均增加,要在收入核查的基礎上重點在城鄉低保一、二類對象中增加。

三、核查范圍

此次核查按照新的保障標準重點在現有城鄉低保對象中進行,通過年度核查,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繼續納入保障范圍,對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予以清退,不再享受低保待遇,對農村低保戶季節性缺糧的糧食救助對象進行核查認定。并嚴格執行“凡申請必查家庭收入”原則,對新申請納入城鄉低保的居民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入戶核查。

四、工作步驟

城鄉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分為動員部署和培訓、入戶核查和上報數據、審核審批及資金發放三個階段完成。

(一)動員部署和培訓階段(2月22日—2月26日)。各鄉鎮要以這次提標和城鄉低保年度核查為契機,對城鄉低保戶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則退。要深入村(社區)廣泛進行宣傳發動,認真檢查低保對象是否準確,低保金是否落實到位,是否嚴格按照申請受理、評議、審核、公示、審批程序等“三個環節,十個步驟”確定低保對象;是否存在優親厚友、違規操作、騙保及平均發放低保金等現象;是否實行“分類施保、差額補助、動態管理”;是否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對象、保障標準、保障金額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低保檔案是否健全及規范等情況。同時,各鄉鎮根據本實施方案,要召開城鄉低保核查工作培訓會,對相關人員進行城鄉低保政策培訓。同時,成立縣人民政府將調整充實城鄉低保核查工作領導小組,并組建督查組(另行文),鄉鎮也要成立城鄉低保核查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組,安排部署年度核查工作,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入戶核查和上報數據階段(2月27日—3月25日)。

1.入戶核查階段(2月27日—3月10日)。各鄉鎮組建的工作組要對城鄉低保對象家庭基本情況、財產狀況、收支情況及實際生活狀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入戶調查必須保證2人以上,其中一人為國家干部,入戶率100%,并規范填寫入戶核查表。一是要用黑(或籃)筆填寫;二是除有“—”標記的地方不填外,無內容的要填“0”;三是不得出現邏輯錯誤;四是被調查人、入戶調查鄉(鎮)、村(社區)干部必須分別在表上簽字,不得代簽。

2.民主評議階段(3月11日—3月18日)。由村(社區)城鄉低保評議小組按照《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的要求開展民主評議。召開評議會時要明確專人做好會議記錄和收集檔案資料,并將評議結果進行張榜公示后報鄉鎮社會事務辦。

3.鄉鎮審核階段(3月19日—3月23日)。鄉鎮社會事務辦匯總村(社區)調查數據,對符合條件的城鄉低保對象及低保對象中符合糧食救助的對象,經鄉鎮人民政府召開評審會議、張榜公示后報縣民政局審批,同時要將上報名單錄入低保信息系統。

4.上報數據階段(3月24日—3月25日)。鄉鎮社會事務辦將張榜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后的調查數據,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后,連同審核會議記錄(或會議紀要)、張榜公示復印件(或照片)報送縣救助局。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通知申請人并書面說明理由。

(三)審核審批及資金發放階段(3月26日—3月31日)。

1.審核階段(3月26日—3月27日)。縣救助局負責匯總各鄉鎮情況,對第一、第二環節操作程序及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縣民政局組織重點復核及抽查。

2.審批階段(3月28日—3月31日)。召開縣評審會議進行審批,確定城鄉低保對象提標補助金額和需糧食救助人數、數量。

3.資金發放階段(4月份)。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后(實行完成一個鄉鎮,審批一個鄉鎮,兌現一個鄉鎮的辦法)將提標后的補助金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對評審不符合條件的,通過鄉鎮社會事務辦通知申請人并書面說明理由。

五、操作程序

(一)組織培訓及宣傳發動。各鄉鎮要通過召開業務培訓會,利用廣播、電視、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城鄉低保提標及年度核查工作相關政策,切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家庭收入核查。各鄉鎮組建工作組逐戶對低保對象家庭進行收入核查。入戶核查時需把握幾方面:一是入戶調查組必須有兩人以上,并確保有一名國家干部,家庭收入核查時必須做到“一戶一表”,內容真實可靠,做到“誰入戶、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二是家庭收入核查務必做到“核查范圍,核查內容,核查力量,核查責任”四到位,切實掌握低保對象家庭特別是有勞動力、收入易發生變化的對象家庭收入變化情況。三是按照省政府要求,60歲以上老年人已領取城鄉基本養老金保險金的,其養老金不計算為低保口徑的家庭收入,但要計算為統計口徑家庭收入。

(三)民主評議及張榜公示。入戶核查工作結束后,村(社區)委會要在鄉鎮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并委派人員參與和監督)召開城鄉低保民主評議會議。村低保民主評議小組組長及成員由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總人數不得少于20人,一般由村支“兩委”組成人員、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組成,其中群眾代表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并保證每個村民組都有代表進入。評議會議必須有80%以上成員參加方為有效,評議結果必須有三分二以上參會人員同意方為有效。民主評議會議按以下程序進行:一是入戶調查人員逐戶介紹低保對象的家庭經濟情況和調查核實后的收入情況;二是參會人員醞釀討論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是否符合條件;三是采取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并現場宣布民主評議結果;四是將民主評議結果在村(社區)委會公開欄和村(社區)民聚居地公示3天以上。

(四)審核審批確定城鄉低保對象。各鄉鎮對各村(社區)委會民主評議和張榜公示后確定的低保對象,組織力量進行抽查復核,召開城鄉低保審核小組會議進行審核,作出審核決定并在政務公開欄、各村公開欄、居民聚居地公示3天以上。縣民政局匯總各鄉鎮上報情況,對各個環節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組織重點復核和抽查。召開縣級評審委員會議進行評審,作出審批決定,委托鄉鎮在各鄉鎮政務公開欄、村(社區)委會公開欄、居民聚居地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期間群眾有異議的,及時組織調查核實,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異議不成立的,批準繼續享受城鄉低保保障待遇并進行提標。

(五)資金籌集和發放。由縣民政局按照確定的保障人數和補助水平測算出資金所需總量,并按照省、市、縣規定的資金配套比例籌集縣級配套資金,繼續實行社會化發放,確保低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低保戶手中。

(六)規范建立檔案。各鄉鎮和村委會要按照“一戶一檔”的要求,規范建立城鄉低保檔案。鄉(鎮)社會事務辦審批類檔案包括:低保保障待遇申請書(家庭基本情況申報表),家庭基本情況及收支情況入戶調查表,低保保障待遇審核審批表,低保保障待遇調整(注銷)表,不予批準及停發或調整低保保障待遇書面通知,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殘疾證復印件,收入狀況證明、勞動能力狀況證明等以戶為單位進行整理;村民委員會農村低保檔案包括:農村低保相關政策法規,享受農村低保保障待遇家庭花名冊,農村低保工作統計表,村農村低保“民主評困”會議記錄,“三榜公示”的檔案記錄,農村低保信訪記錄和調查處理記錄,按文書檔案要求整理歸檔。與農村低保業務相關圖片、聲像資料,按年度整理歸檔,檔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各鄉鎮要將確定后的低保對象信息錄入微機,建立低保電子臺賬,及時更新城鄉低保信息數據庫。

(七)強化動態管理。各鄉鎮社會事務辦低保工作人員要不定期地對低保家庭進行走訪,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和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口及收入狀況變化情況,按照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對低保家庭實行動態管理,真正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并及時完善變動手續和電子檔案,使城鄉低保工作達到科學化、規范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城鄉低保提標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舉措,政策性強、時間緊迫,涉及人數多,各鄉鎮一定要把此項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擺上工作議事日程,要引起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細操作,狠抓落實,把年度核查工作做實、做細、做好,確保城鄉低保年度核查工作按時完成。

(二)準確掌握政策。城鄉低保業務多元,繁雜面廣,內容豐富,這就要求我們把政策掌握清楚。城鄉低保工作人員要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推動城鄉低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縣民政局要加強業務培訓,讓基層民政工作者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切實發揮好民政政策“宣傳站”、社情民意“代言人”、困難群眾“維護者”、社會穩定“減壓器”的作用。

(三)嚴肅工作紀律。城鄉低保工作要堅持規范操作,嚴格執行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及公示制度,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違規違紀行為。對執行政策不力、問題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承辦人員的責任;對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待遇的,按有關條例規定予以處罰;對弄虛作假、幫助他人非法獲取低保待遇、冒領低保資金的民政、鄉鎮以及村(社區)干部,一律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