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通訊員工作管理暫行方法

時間:2022-05-10 0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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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通訊員工作管理暫行方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反腐倡廉新聞宣傳工作,經研究,特就建立健全我市反腐倡廉宣傳報道特約通訊員(以下簡稱特約通訊員)隊伍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一、特約通訊員的聘請

(一)入選條件。

特約通訊員人選應符合政治立場堅定、文字水平較高、熱心反腐倡廉宣傳報道條件。

(二)人選推薦。

每個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向市紀委宣教室推薦2-3名特約通訊員人選;市直各單位可向市紀委宣教室推薦1名特約通訊員人選;本委局辦機關的室(廳)處各推薦1名特約通訊員。

(三)人員確定。

市紀委宣教室負責篩選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市直各單位和委局辦有關室(廳)處推薦的特約通訊員人選,并報有關領導審定。經審定后,以市紀委辦公廳、監察局辦公室的名義向各位特約通訊員頒發聘書。

(四)聘請期限。

特約通訊員每屆聘期為3年。

(五)人員調整。

聘期屆滿后,市紀委、監察局根據特約通訊員年度考評情況對人員構成進行調整。

二、工作目標

(一)宣傳報道的內容。

特約通訊員要圍繞反腐倡廉理論政策、反腐倡廉形勢、反腐倡廉實踐與成效等方面進行宣傳報道。

(二)投稿的新聞媒體。

特約通訊員在以下新聞媒體的投稿量納入績效考評。

1、中央級新聞媒體:新華社、《人民日報》、《求是》雜志、《中國紀檢監察報》、《中國監察》雜志;

2、省級新聞媒體:《日報》、《海峽通訊》雜志和《方圓》雜志;

3、市級新聞媒體:《日報》、《都通訊》雜志。

(三)應完成的稿件量。

每位特約通訊員應根據不同時期的反腐倡廉宣傳重點、熱點積極采寫稿件。一個考評年度里,每位特約通訊員在中央級、省級、市級新聞媒體刊發的稿件應分別不少于1篇、2篇、3篇。

三、工作考評

1、對特約通訊員的工作績效,由市紀委宣教室每年年終參照市紀委《全市反腐倡廉新聞宣傳工作計分考評辦法(試行)》予以考評。

2、考評時間段從上年度的12月1日起至第二年的11月30日止。

3、每位特約通訊員應在月、6月、9月、12月初,將前3個月在有關新聞媒體上的刊稿情況報送市紀委宣教室。

4、市紀委將根據考評結果對表現優秀的特約通訊員予以表彰。

四、工作紀律

1、反腐倡廉宣傳報道的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強,特約通訊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的新聞宣傳紀律。

2、特約通訊員開展宣傳報道活動,要深入調查研究,充分掌握材料,堅持客觀、真實的原則;要堅決杜絕虛假報道或抄襲剽竊,增強反腐倡廉新聞宣傳的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3、各縣(市)區的特約通訊員向新聞媒體投送的稿件必須由各縣(市)區紀委、監察局審核把關;市直各單位的特約通訊員向新聞媒體投送的稿件必須由所在單位紀檢組、監察室審核把關;市紀委監察局效能辦各業務處室的特約通訊員向新聞媒體投送的稿件必須由市紀委監察局效能辦各業務處室負責人審核把關。

4、對有爭議的問題和把握不準的問題要及時請示。重要稿件、重要評論等重要文章,在發稿前要經采訪對象所在單位領導會稿和發稿單位領導審稿。

5、案件報道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誰查處、誰主管、誰審批、誰負責公開披露與宣傳”。嚴格執行中紀辦發()14號和紀辦()1號文件精神,堅持“適量、適時、適度”的公開披露和宣傳報道原則。

五、其他事項

1、市紀委宣教室負責特約通訊員的聘請、管理、考評工作。

2、市紀委監察局每年結合全市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召開一次特約通訊員會議,總結上年度特約通訊員的工作,部署新一年工作任務。每個聘期的第一次會議,舉行特約通訊員聘請儀式,向特約通訊員頒發聘書。

3、市紀委宣教室不定期地編發新聞宣傳要點給特約通訊員,特約通訊員在做好日常的宣傳報道的同時,可圍繞要點進行重點報道。

4、市紀委宣教室根據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不定期地組織特約通訊員開展“采風”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