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治委基礎建設指導方案

時間:2022-05-07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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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委基礎建設指導方案

為認真貫徹中央、省、市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的工作精神和有關文件,夯實我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根基,根據縣政法工作會議和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全體會議的部署,現就在全縣組織開展“基層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結合我縣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為抓手,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重在建設、務求實效,著力解決基層基礎工作發展不平衡、措施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等問題,真正把基層組織做強、把基礎工作做實,切實提高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筑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為深化“平安”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扎實開展“基層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進一步完善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基層組織網絡體系、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體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社會管理服務體系和責任保障體系,切實發揮鄉鎮(街道)綜治委(辦)的牽頭協調作用、綜治工作中心的基礎平臺作用、基層政法單位的主力軍作用和廣大人民群眾的主體作用,著力提高基層排查化解社會矛盾能力、解決突出治安問題能力、社會管理服務水平和基層政法機關執法公信力。

三、重點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基層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組織領導體系

一是切實加強鄉鎮(街道)綜治委(辦)建設。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加強綜治基層組織建設的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領導,充實力量,明確職責,增強權威,使鄉鎮(街道)綜治委、綜治辦更好地履行職能、發揮作用。綜治委主任由鄉鎮(街道)主要領導擔任,黨(工)委副書記分管綜治、維穩工作切實做到精力到位。對于治安形勢復雜、維穩任務較重的鎮(街道),要通過掛職等形式,增配專管綜治、維穩工作的副書記。對于表現優秀、符合條件的綜治工作中心(綜治辦)專職副主任,要按照要求落實職級。配足配強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和專兼職工作人員(赤城、始豐、福溪、平橋不少于5人,其他鎮不少于4人,鄉不少于3人),確?;鶎泳C治工作有人干。要加強基層綜治干部的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是切實加強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村級綜治工作站規范化建設。要按照天綜辦[2010]6號文件的要求,以完善“五聯”機制為重點,切實強化綜治工作中心在民情信息收集、矛盾糾紛化解、社會治安防控、重點人群管理、法治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功能,使之成為基層各部門、各單位協作配合、便民利民的高效平臺。要進一步規范較大村、社區和規模企業綜治工作站建設,結合新農村社區建設整合綜治資源,加強與綜治工作中心的銜接配合,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年內,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及省統一要求建立的較大村、城市社區和規模企業綜治工作室規范化建成率達到100%。組織參與第二批市級“示范綜治工作中心”評比活動,著力營造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

三是切實加強基層政法組織建設。要全面加強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設,從干部任用、警力配置、物質待遇、經費裝備以及獎勵評優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向基層傾斜的政策,切實增強基層政法組織的實力、活力和戰斗力。健全完善業務和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和規范執法司法工作。強化執法教育培訓,建立和落實基層科所隊庭室領導班子集中輪訓等制度,抓好崗位培訓和實戰訓練。建立完善的執法檔案,明確執法辦案的責任。加快執法信息化建設,實現對執法辦案全過程的動態管理和實時監督。推進“陽光執法”,依法公開執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接受公眾和社會監督。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認真落實案件評查制度,提高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的質量和效果。

四是切實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要按照社會化、市場化、職業化、規范化的總體思路,強化村居(社區)治保會、調委會隊伍建設,加強鄉鎮(街道)專職巡防隊伍和護村、護廠隊等群防群治組織建設,積極發展治安信息員、保安員、治安協管員等多種形式的群防群治隊伍,廣泛動員各方面力量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認真貫徹《保安服務管理條例》,抓好保安隊伍建設。大力推廣平安志愿者這一群防群治新形式,明確其職責任務和權利義務,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要通過財政補貼、受益單位和個人出資、社會捐助及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渠道,解決好群防群治工作經費問題。

(二)進一步完善基層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體系。要按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規程(試行)》的要求,建立健全經?;?、制度化、規范化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要充分發揮綜治工作中心聯合調處作用,加強企業、大型集貿市場、流動人口聚居地、經濟開發區等區域性調解仲裁組織建設,在涉及企業改制、征地拆遷、勞動爭議、教育醫療、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知識產權、交通事故等領域,探索建立專業性調解仲裁組織,建立健全拆調、檢調銜接等機制,抓好法院人民調解窗口建設,著力構建以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為平臺,以村居、社區、企業綜治工作站為基礎,以區域性、行業性調解仲裁組織為補充,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網絡,不斷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行政仲裁以及人民信訪緊密銜接的大調解工作體系。要建立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和社情民意調查機制,依照法律和政策解決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機制,防止因執法不當形成新的涉法涉訴案件。要深化群體性事件隱患“專案經營”工作,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預防處置各類群體性事件。

(三)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

一是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要把專項斗爭、日常打擊結合起來,做到打擊常態化,切實加大打現行、破積案、挖團伙、追逃犯的工作力度,始終保持對各種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斗爭,按照“主動進攻、打早打小、講究策略、除惡務盡”的要求,重點打擊欺行霸市、暴力護賭、暴力護場以及流動人口幫派等黑惡勢力,徹底摧毀勢力犯罪團伙組織體系和經濟基礎,深挖嚴懲黑惡勢力“保護傘”。要嚴厲打擊殺人、傷害致死等嚴重暴力犯罪,“兩搶一盜”等多發性侵財型犯罪,堅決遏制刑事犯罪案件的高發勢頭。嚴厲打擊制售假發票、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著力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二是加大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力度。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綜治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將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作為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內容,逐級排查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的治安問題,分期分批確定一批社會治安重點整治地區,因地制宜開展專項整治活動,限期改變治安面貌,著力提高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水平。要認真組織開展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通過集中打擊、偵辦專案、重點整治,進一步完善打擊整治發票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切實遏制我縣發票違法犯罪的勢頭。要堅持邊整治、邊鞏固、邊管理、邊建設,在整治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及時整改、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對治安長期混亂、黑惡勢力猖獗、工作消極應付、排查整治走過場的地方,要堅決倒查追究領導責任。

三是大力加強社會治安防范工作。要大力加強情報信息網、治安巡防網、視頻監控網建設,著力構建以情報信息為主導、以視頻監控為牽引、以治安巡防為依托的立體治安防控網格。要大力開展治安巡防活動,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和重點時段巡邏的力度和密度,廣泛開展警民聯防、村企互防、接邊協防、駐地單位共防等多種聯防活動,推行農村治安小區化管理,努力形成大巡防工作格局。要按照臺市委辦[2011]48號文件的要求,切實抓好中心城區、重點集鎮、主要街區、交通干線、繁華地段、專業市場、公共復雜場所等重點要害部位和易發案部位的社會治安動態視頻監控系統建設,不斷拓展覆蓋面。要堅持24小時網上視頻巡邏、定點監控與治安巡邏相結合,切實做人機互動,提高社會治安動態管控能力。要深化“技防進社區”、“技防進村居”、“技防進家庭”等活動,不斷提高城鄉社區尤其是居民家庭的自防能力。

(四)進一步完善基層社會管理服務體系。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原則,認真落實市綜治委《關于推廣綜治基層基礎建設新十法的通知》(臺綜委[2012]1號)精神,不斷創新完善基層管理服務機制和方式方法。要以深化基層系列平安創建為重點,扎實推進平安創建向全社會覆蓋,進一步形成共建平安共享和諧的良好局面。要強化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建立健全服務管理組織網絡,全面實行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落實出租房屋管理、重點人員管控、信息平臺建設等措施。深化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社會矯治工作,建立監管場所與家庭、單位、社區幫教管理的銜接機制,落實教育、服務和管理措施。扎實做好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流浪兒童、留守兒童、社區閑散青少年等群體的教育、服務、救助和管理工作。要廣泛深入推進“法律六進”活動,深化各種基層民主法治創建活動,為經濟社會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五)進一步完善基層基礎工作責任保障體系。各鄉鎮(街道)要明確黨委、政府抓基層基礎工作的領導責任,切實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綜治委成員單位要明確責任,健全綜治委成員單位年度述職、聯系基層等制度,增強齊抓共管基層基礎工作的合力。要明確村居、社區的責任,將治安巡邏、矛盾糾紛調解、流動人口管理、安置幫教、社區矯正、禁毒、法制宣傳等作為綜治考核主要內容,并將考核結果與上級財政下拔的村干部工作報酬相掛鉤,促進綜治工作措施在村居、社區的落實。要明確駐村(社區)干部的責任,要求駐村(社區)干部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督促所聯系行政村重視綜治工作,指導、參與開展矛盾糾紛、治安隱患排查化解,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綜治工作任務。要把“基層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與基層平安創建、綜治工作考核及基層政法單位績效考核相結合,建立完善科學、簡明、有效的考評辦法和指標體系,對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單位基層基礎工作進行定性定量考核評估,發揮引導、激勵作用,推動基層基礎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四、方法步驟

全縣“基層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各鄉鎮(街道)、縣綜治委成員單位要根據全省開展“基層基礎建設年”活動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和本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層層進行動員部署,統一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提出具體要求。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各鄉鎮(街道)、縣綜治委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和法規規定,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結合本地本部門工作實際,制訂出臺具體工作方案,著力解決基層基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力求取得突破性進展。4月中旬縣里將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市里召開的全市基層基礎建設現場經驗交流會,進一步部署“基層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總結推廣全市基層基礎建設“典型群”經驗,切實推動基層基礎工作的落實,著力提升全縣基層基礎工作的整體水平。

第三階段:考核驗收。各鄉鎮(街道)、縣綜治委成員單位于2012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評,并向縣委政法委、縣綜治委報送專題報告??h委政法委、縣綜治委結合綜治責任制考核,對各鄉鎮(街道)、縣綜治委成員單位組織開展活動情況進行考評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道)、縣綜治委成員單位要把開展“基層基礎建設推進年”活動,作為深化平安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分解目標任務,落實具體工作措施。各鄉鎮(街道)承擔基層基礎建設的主要任務,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把各項基層基礎工作落到實處。縣綜治委成員單位特別是組、宣傳、信訪、公安、檢察、法院、司法行政、610辦、民政、教育、衛生、安監、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強化督查指導。各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綜治辦)、縣綜治委成員單位的綜治辦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切實加強分類指導,組織開展督查活動,及時掌握情況,發現解決問題。各鄉鎮(街道)綜治工作中心(綜治辦)、縣綜治委成員單位的綜治辦要建立健全基層聯系點等工作制度,加大指導、督促、檢查力度,廣泛深入地開展具有系統特色的基層基礎工作。對基層基礎工作薄弱、問題較多的地方和單位,要由有關領導負責,成立專門工作組,進行重點幫扶。要把基層基礎工作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內容,縣里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并通報有關情況。

(三)落實保障措施。各鄉鎮(街道)、縣綜治委成員單位要加大對政法綜治基層基礎建設的經費投入,切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保障。要加強對財政薄弱的村居(企業)的扶持,確保基層基礎工作在當地得到全面落實。各鄉鎮(街道)、縣綜治委成員單位要關心愛護基層從事綜治、維穩和平安建設工作的干部,積極采取措施,幫助解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激發他們的工作熱情。

(四)嚴格考核獎懲。各鄉鎮(街道)、縣綜治委成員單位要把基層基礎建設工作及其成效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與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大檢查考核力度。要總結推廣經驗,表彰獎勵先進,形成抓基層、打基礎的良好氛圍,不斷推動基層基礎工作取得新實效、實現新突破。對因基層基礎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引發嚴重危害社會穩定重大問題的地方堅決實施一票否決,并嚴肅查究相關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