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城市環衛整頓指導方案
時間:2022-04-19 0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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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我縣人居環境,改善城區環境衛生狀況,提升城市品位,全面促進創建省級“三城”工作的開展,結合我縣實際,縣政府決定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百日會戰”工作,并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舉全縣之力推動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百日會戰”實施,促進“三城”創建工作開展,強化城市管理,完善城市服務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努力打造干凈整潔、清新怡人、文明和諧的最佳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百日會戰”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增強服務意識,加強對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和鎮內交通秩序等綜合整治工作,實現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狀況的極大改善,把永久路、嶺城路、永安路、大街打造成樣板街路,使“三城”創建工作深入人心,真正成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群眾滿意工程,努力建設環境舒適優美、社會文明和諧的新。
(二)主要任務。
1、開展“百日會戰”大討論活動。從4月1日起,組織縣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及學校,集中開展以推進“三城”創建、爭做文明市民、建設美好家園為主題的大討論活動,并組織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不同階層人員參加以“共建美好家園、爭做文明市民”為主題的座談會,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氛圍,號召人人參與“三城”創建工作。
2、認真開展宣傳教育工作。從現在開始認真開展“百日會戰”宣傳活動,全面報道“三城”創建工作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報道基層單位及廣大市民積極參與“三城”創建的生動實踐,并以“百日會戰”宣傳活動為契機,對“三城”創建宣傳工作常抓不懈。
(1)開展新聞評論及深度訪談。從4月1日起,縣廣電局要抽調一組精干記者,對“三城”創建工作進行專題跟蹤報道,在“新聞”欄目對在創建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進行及時宣傳報道,設立“曝光臺”,公布舉報電話,對破壞和阻礙創建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曝光,同時利用“記者視線”欄目,針對“三城”創建工作進行深度報道,對相關部門負責人、離退休老干部和社會各界人士進行專訪,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2)創辦簡報。創建“三城”工作簡報,開設“百日會戰”專欄(專題),大力宣傳“三城”創建工作的先進事跡,對破壞公共設施、影響阻礙“三城”創建工作的典型案例進行披露,定期發行。
(3)網絡宣傳。在縣政府網站開設“推進三城創建、爭做文明市民、建設美好家園”專題,對“三城”創建各項工作進行集中宣傳報道,做到有視頻、有文字、有圖片,推動活動深入開展。
3、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1)加強對占道、跨門經營及流動商販的管理。對臨街商戶進行占道、跨門經營的進行嚴管重罰,對鎮內流動商販進行嚴格管理,采用疏導的辦法安排到指定地點經營。
(2)加強對臨街商戶燈箱、牌匾制作、安裝工作的管理。實行“一店一匾”制度,堅決取締多余牌匾,在“燈箱、牌匾”制作、懸掛過程中實施“四個統一”的原則,即統一設計、統一規格、統一亮化、統一備案,并提出在新建樓房安裝“燈箱、牌匾”之前,必須經城管部門審批,未經批準不得懸掛,并邀請制作人員進行實地踏查,規范統一的制作標準和樣式,進行科學合理設計,做到“一街一品、一樓一特色”,為我們的城市增加一道新的風景線。
(3)加強對亂潑、亂倒現象管理力度。城管部門應組織精干人員,明確職責,劃定區域,實行24小時巡視,堅決杜絕亂潑、亂倒及往垃圾箱傾倒液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并進行嚴管重罰。
(4)加強對亂貼、亂畫現象管理力度。城市野廣告,被稱作“城市牛皮癬”,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城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在進行日常清理工作的同時追根溯源,重罰張貼者和者,并責令其擦洗干凈,同時,堅決取締臨街商戶利用墻體字及門板廣告進行經營宣傳活動。
(5)堅決取締“三馬經營”現象。對于在城區范圍內設立馬路工廠、馬路棚廈、馬路商店要堅決予以取締,維護正常經營秩序,同時實施嚴管重罰。
(6)加強規劃監察管理。對私搭亂建的各種建筑進行強制拆除,同時對建筑市場進行規范化管理,嚴把工程審批關,認真執行審批程序,合理規劃。對新開工建設的樓房、平房,要求手續必須完備,手續不完備的不允許開工,樓房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不低于1.8米的建筑圍欄,建筑工地出口必須硬化,并設置車輛清洗設備,嚴禁進出車輛帶泥上路,材料運輸車輛噸位不允許超過30噸。對于不達標的建筑工地,在責令其停工整頓的同時進行嚴管重罰,對于情節嚴重,不配合工作的施工單位,將清理出建筑市場;對新建平房在要求各項審批程序完備的前提下,嚴禁占道施工,禁止將建筑材料堆放在路邊,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人實施嚴管重罰。
(7)鎮內商戶室內排水設施必須完善。對室內沒有排水設施的商戶,由衛生監督部門吊銷衛生許可證,并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業,城管部門全力配合。
(8)加強對各種破壞公用設施、市政設施、環衛設施及綠化設施現象的管理。按照《縣城市管理暫行規定》中的相關條款,對破壞各種公用設施、市政設施、環衛設施及綠化設施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管重罰。同時,縣公安局抽調10名精干警力,全力配合“三城”創建過程中城管執法工作的開展,對破壞情節嚴重、阻礙工作開展及不服從管理進行暴力抗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1)嚴格落實“門前五包”(包衛生、包綠化、包美化、包秩序維護、包設施管護)制度。各單位、部門、團體、學校、企業及商戶應做好門前衛生的清掃和日常管理工作,衛生、工商及城開辦等部門做好日常監督工作,確保“門前五包”工作落到實處。
(2)鎮內街路衛生清掃保潔及清運工作,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加大清掃保潔力度,明確責任,加強日常管理。垃圾清運做到日產日清,對清掃任務進行詳細分解,明確承包責任人,制定詳細管理考核制度,充分發揮環衛工人主觀能動性,改變以往人管人的舊模式,用制度約束人,實現管理水平上臺階、工作效果明顯改善。
(3)加強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加強對城區四個出口及周邊城鄉結合部衛生清掃保潔力度,設立專人管理,及時清掃做到日產日清。
(4)積極開展社區衛生管理工作。充分發揮社區職能作用,動員市民搞好鎮內土路、巷路及居民房前屋后衛生工作,做到無雜草、磚頭、瓦礫、塑料袋、糞便等垃圾物,產生的生活垃圾做到定點、定時(晚7點至早7點)、袋裝投放、液體垃圾不出院,杜絕亂潑亂倒;垃圾點的確定本著方便居民便于清運的原則,由各社區認真研究確定,一般以土路兩側、巷路兩端的胡同為垃圾投放點。同時,開展“人人爭做好市民”活動,號召全民參與、同心協力共創美好家園。
5、綠化工作。
(1)加快“園林城”建設步伐。綠化管理部門按照“園林城”創建標準,制定詳細實施方案及計劃,做好街路、公園、廣場、小區、庭院及環城綠化帶等綠化改造工作,各項工作確立責任人、明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任務、限定工作時限,確保工程按時、優質完成。同時,認真開展城區街路兩側企事業單位拆墻透綠工作,充分展現城市綠化整體美觀效果。
(2)加大養護和維護工作力度。近兩年來隨著我縣“園林城”創建工作的開展,城區綠地面積及人均綠地率得到了顯著提高,綠化養護、維護工作量大幅增加,綠化管理部門應提前籌劃,未雨綢繆,加大養護、維護工作力度。對養護、維護工作,進行具體責任劃分,明確工作職責,落實責任人,與具體負責養護、維護工作的責任人簽訂責任書。對養護、維護工作進行規范管理,嚴格執行承包責任制,對養護、維護工作過程中由于工作疏忽及看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樹木死亡及人為破壞的,第一次對責任人罰款100元,并作出書面檢討,第二次停止工作。
(3)齊抓共管全面促進“園林城”創建工作開展。樹立“一盤棋”思想,宣傳、廣電等部門,做好“園林城”創建宣傳、動員工作;建設規劃部門應對城區綠化做出整體規劃,嚴格制定城區綠線范圍,控制單位、居民區及公共綠地預留面積;公安、城管監察部門配合做好樹木栽植工作的開展,對阻礙栽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管重罰,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鎮做好樹木栽植過程中的各項協調工作,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態勢,確保創建工作的順利開展。
6、集貿市場規范管理及衛生制度落實工作。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從業人員自身衛生管理好,設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保潔人員,給水、排水設施完善,環衛設施齊全,有符合衛生要求的公廁和垃圾站;經營食品的攤位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嚴禁無證、占道經營。
7、城區環境指數達標工作。縣城全年API指數、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煙塵控制區覆蓋率、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等環境衛生指標都要有大幅度提升。環保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消防、農電及工商部門全力配合。
8、加強交通秩序管理。重點整治影響道路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對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對亂停亂靠、越線停車、搶速行駛、鳴高音喇叭、怪音喇叭的機動車要嚴厲處罰;對客運站周邊、世貿商城、秋林商場、北市場、西市場及鎮內各中、小學等重點地段的交通秩序要徹底整頓,確保鎮內交通秩序安全暢通;要求貨運車輛全部進入貨運中心,客運車輛全部進入客運站,杜絕貨運、客運營運車輛在城區街路兩側攬活拉客,對違反規定的行為人實施嚴管重罰。
9、完善街路標識牌及號牌設立工作。縣民政部門應在5月末之前完成城區內街路標識牌及號牌設立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開辦全力配合。
10、組織開展“清潔美化城市行動”。號召縣內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中、小學生,在城區范圍內,開展集中清掃越冬垃圾、清除亂貼亂畫、清理白色垃圾、清洗果皮箱等活動。
11、在全縣范圍內廣納“三城”創建“志愿者”。“三城”創建必須依靠社會整體力量,為促進工作開展應在各領域、各行業廣納“志愿者”,用一個人帶動一個家庭、一個團體,每個人都是“三城”創建的參與者和宣傳員,樹立“文明就在身邊”的思想,形成全民參與創建的良好態勢。
三、實施步驟
“百日會戰”工作于2012年4月1日開始至2012年7月10日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4月1日至4月5日,成立“百日會戰”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百日會戰”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開展各項宣傳工作,創建全民參與的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工作實施階段。2012年4月6日至2012年7月5日,各單位按照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制定詳細工作計劃及方案,落實責任,及時開展各項工作,使得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得以全面提高。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2012年7月6日至7月10日,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百日會戰”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單位、各部門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督導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形成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各單位、各部門要把“百日會戰”工作列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明確任務,落實責任,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廣泛宣傳,全民動員。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廣泛深入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全方位、立體式宣傳報道“百日會戰”工作的主要內容和重要意義,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形成各方重視、通力協作、人人有責的工作格局。
(三)強化監督,確保效果。強化監督檢查,推動各項工作深入開展,“百日會戰”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各項工作實施全程監察督導,縣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進行全力配合,要堅持實行“一周一檢查,半月一調度,每月一通報”制度,建立科學嚴謹的考核辦法,加大監督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四)加大投入,健全機制。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積極創新城市管理機制、體制,保證管理的規范化、法制化、日常化,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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