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綠色通道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09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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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局綠色通道實施方案

為充分利用公路兩旁宜林地(基本農田除外)發展速生豐產林,實現公路綠化,建設綠色通道工程,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原則和目標

1、實施原則:統一規劃,明晰產權,誰種誰有,合同管理,責任到人。公路兩旁的綠色通道工程建設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牽頭,公路、交通和林業部門參與,實行統一規劃。對于公路及公路兩旁宜林地的流轉(承包),原則上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如權屬屬于公路、交通部門的,由公路、交通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林權證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核實發放。

2、總體目標:利用3-5年時間,使國、省、縣、鄉道兩旁宜林路段全部實現綠化。2005年各縣(市、區)要結合實際,按照道路綠化要求,在國、省、縣道路兩旁,各建設1-2個路段長500-800米的綠色通道連片示范點;在鄉村道路兩旁,各建設3-5個路段長300-500米連片示范點。

二、實施步驟

3、廣泛宣傳。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等宣傳媒體,積極宣傳市委、市政府關于發展速生豐產林的優惠政策和抓好綠化通道工程的重要意義。通過宣傳,改變公路綠化由公路、交通部門唱“獨角戲”的局面,形成社會各界合力打造綠色通道的氛圍。

4、統一規劃。為使公路綠化步入良性循環,對已到砍伐年限的速生林可以按砍伐規劃要求,分段招標砍伐或由承包者自行砍伐,形成年年有樹種、年年有樹伐的良好局面。對符合砍伐要求的速生林,每年6月要制定砍伐規劃,11月底前完成砍伐,并制定下一輪的公路綠化規劃。

5、創新機制。綠色通道工程必須在統一規劃的前提下,對道路兩旁的宜林地,采取以下幾種經營方式:(1)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將宜林地流轉給公路、交通部門或其它經濟組織(含經營大戶)承包經營;(2)按照“誰地、誰造、誰管、誰受益”的原則,由宜林地承包者實行統一品種、分戶管理、自主經營;(3)按照股份制的原則,實行股份承包經營,利益共享,按股分紅。

三、工作要求

6、建設范圍。國道兩旁宜林地栽樹30-60米寬;省、縣道兩旁宜林地栽樹20-40米寬;鄉村公路兩旁宜林地栽樹10-20米寬。

7、確保質量。要嚴把樹苗質量關,選擇優質楊樹等速生樹種,且直徑不小于2.5厘米,樹高3米以上,確保樹苗的成活率達90%以上。要求在每年元月底前打好樹坑,樹坑標準為100100100厘米,并施好底肥,株距2-2.5米,3月12日前全部栽植到位。

8、加強管護。速生豐產林的日常管理原則上由承包者負責,但路政人員有義務幫助承包者維護路樹的損害賠償,對破壞綠化、毀壞樹木的不法行為予以打擊。結合養路員工的日常管護,各地應因地制宜建立專(兼)職的管護隊伍,搞好公路綠化。林業部門要加強病蟲害預報和防治等技術指導,一般病蟲害預防和施肥由承包者負責,并按公路、交通部門的統一要求,進行修枝、刷白。

9、強化督查。由市公路、交通部門牽頭,會同林業部門對各地綠色通道工程完成情況進行督查,每年2月初對打樹坑情況進行檢查,4月初對植樹完成情況進行檢查,10月對路樹成活情況進行檢查,對完成任務好的給予獎勵,對未完成任務的和成活率低的進行通報。

10、建立檔案。公路和交通部門分別對所管養公路綠化情況(里程、種植面積、植樹數量、成活率、承包者等)建立檔案。各縣(市、區)公路、交通部門應在每年3月底前將植樹完成情況,9月底前將植樹成活率自查情況,11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綠化規劃,分別報市公路、交通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