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創無障礙建設城市實施辦法

時間:2022-04-08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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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創無障礙建設城市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根據市政府《市開展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方案》(政辦函[2012]75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社會和文明城市為主線,堅持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將無障礙設施的建設、管理、使用作為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功能,營造現代宜居城市良好的無障礙環境,建設人民滿意城市。

二、組織領導

成立芙蓉區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分工如下:

組:

副組:

成員單位:區文明辦、區監察局、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后勤中心、區建設局、區城管局、區市政局、各街道(鄉、園、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朱志琪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范》(以下簡稱《無障礙規范》)、《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以下簡稱《老年人規范》)及《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工作標準》(以下簡稱《無障礙標準》)要求,對芙蓉區范圍內既有的政府辦公建筑、加油站、居住小區和中高層居住建筑進行改造,達到《無障礙標準》規定,切實加強無障礙設施的日常管理,確保無障礙設施的正常使用和我區無障礙建設城市創建工作通過省、市政府驗收。

四、工作重點

(一)政府辦公建筑;

(二)加油站;

(三)居住小區;

(四)中高層居住建筑。

五、進度安排

(一)2012年6月1日以前,召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布置創建工作。

(二)2012年6月5日以前,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完成本單位負責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情況的調查摸底,并向區創建辦公室提交改造計劃和資金安排計劃。

(三)2012年8月6日之前,區創建辦公室研究確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制定出臺資金籌措、管理和使用方案。

(四)2012年8月6日--8月31日,各有關單位按《無障礙標準》要求全面完成既有建筑無障礙建設和改造任務。

(五)2012年8月31日,區創建辦公室牽頭組織工作檢查和模擬驗收。

六、職責分工

(一)區文明辦根據創建工作要求,制定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有關媒體開展無障礙建設宣傳,對侵占、損毀無障礙設施等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追蹤報道。

(二)區監察局負責對創建工作進行督察。

(三)區建設局負責創建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組織全區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和考評。負責對政府辦公建筑、加油站、居住小區和中高層居住建筑在設計、施工、監理、驗收等各個管理環節嚴格執行《無障礙規范》、《老年人規范》和其他強制性標準,負責加油站、居住小區、中高層居住建筑無障礙設施的改造,確保無障礙設施建設率。

(四)區發改局負責無障礙設施改造項目立項。

(五)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無障礙設施改造資金年度預算、計劃和管理,安排區級財政無障礙建設資金、街道(鄉、園、局)級改造項目以獎資金、創建和迎檢工作專項經費。

(六)區審計局負責對無障礙設施改造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七)區城管局負責對各種侵占、破壞無障礙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督促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認真整改到位,制定市芙蓉區無障礙設施管理辦法。

(八)區市政局負責對開放式小區盲道建設,對既有城市道路無障礙設施的改造和城市道路無障礙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

(九)區后勤中心、各街道(鄉、園、局)負責政府辦公建筑無障礙設施改造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機制。創建全國無障礙建設城市,要形成區里統籌、以街道(鄉、園、局)為主、單位負責、全面推進的工作機制,使創建工作與文明城市建設相結合,與社區改造相結合,與新建改建道路工程相結合,與交通疏導工程相結合。

(二)加大宣傳力度。根據區委宣傳部的工作方案,采取多種形式,加強無障礙建設宣傳,普及無障礙知識,提高市民無障礙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無障礙建設的良好氛圍。

(三)落實工作責任。既有建筑(道路)的項目業主單位、相關管理部門和各街道(鄉、園、局),要按照《無障礙規范》和《老年人規范》標準要求以及《無障礙標準》的規定,在國家組織驗收前完成改造任務。業主單位負責既有項目改造的投資,各街道(鄉、園、局)負責轄區內政府機關辦公建筑改造的投資。

(四)加強工作協調。建立季度例會制度,由區文明辦每季度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創建工作例會,通報創建工作階段性進度情況,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矛盾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