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農村義教債務方案

時間:2022-03-29 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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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農村義教債務方案

為了鞏固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化債成果,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健康發展,根據《省綜改辦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其他債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農綜改辦〔2012〕12號)和《省綜改辦關于進一步強化措施,積極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其他債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農綜改辦〔2012〕21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對省審計廳審計認定的村級債務中“普九”債務額逐項、逐筆進行審計復核,剔除不實債務,鎖定實際債務,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省綜改辦下達的化債任務。

(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制止新債發生的管理機制,維護農村中小學校的正常秩序。

二、化債范圍

農村義務教育其他債務(以下簡稱村級“普九”債務)是指年12月31日前,除已經化解的農村“普九”債務外,村級組織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而發生的用于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等與學校建設維護直接相關的債務。

三、基本原則

(一)公平公正原則。清理化解村級“普九”債務應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重點將審計復核的債務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杜絕違規操作。

(二)先審后化原則。組織人員對省審計廳審計認定的村級“普九”債務數額,逐村、逐項、逐筆審計復核,剔除不實債務,鎖定債務余額,并建立債務臺賬和監管系統,對債務實行動態管理,區分輕重緩急,逐步化解。

(三)直接支付原則。對籌集的償債資金全部打入區財政特設專戶,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由區財政通過特設專戶直接支付到債權人的銀行賬戶,不得經過任何中間環節。

四、償債資金來源

本次化解村級“普九”債務的主要資金來源為:中央和省安排的化解“普九”債務補助資金有結余的部分;爭取上級的專項獎勵補助資金;本級財政預算安排調劑的“普九”專項資金;通過盤活閑置校產籌集的資金;爭取社會各界支持等辦法籌集的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廣泛宣傳,組建專班(6月中旬-7月中旬)。

召開由區直相關部門、各鎮(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會議,學習傳達上級文件精神,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對化債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全面啟動化債工作。

(二)結合實際,制訂方案(7月中旬-8月上旬)。

區綜改辦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深入到有村級“普九”債務的村和學校,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制定科學可行的實施方案。

(三)全面審計,復核債務(8月上旬-8月中旬)。

1、審計復核認定債務。成立4個審計復核小組,每個小組由區審計局有關人員帶隊,采取分片包鎮(辦事處)的辦法,逐村逐項對省審計認定的債務額進行復核,確保在8月中旬完成審計復核任務。并要正確處理好審計復核中的以下問題:(1)村級“普九”債務“白條”問題。對省認定的“白條”單據,已作為原始憑證入賬,且由當事人雙方及相關證人等簽字確認的“白條”,經公示無異議后,可視為合法債務憑據;對公示中有異議的“白條”要認真核實;對為騙取償債資金而偽造的“白條”和做假帳的,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應當移交司法機關。(2)村級“普九”債務賬外債務問題。對村級“普九”債務認定,原則上以賬內債務為依據,但有確鑿證據(有實物、有原始合同、有相關證人等)證明的賬外債務,應視為合法債務予以認定。(3)村級“普九”債務利息問題。本次債務核實原則上只認定本金,不認定利息,但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經法院判決的利息,可以認定為債務,未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利息,一律不認定為債務。

2、公開公示鎖定債務。區綜改辦要協調審計、教育、農業、監察等相關部門,對審計復核的債務在相應的鎮(辦事處)、村和學校進行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債務發生的時間、用途、數額、債權人和債務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群眾有異議或舉報的債務,要進行查證核實并及時處理。

3、錄入數據建立債務臺賬。對復核鎖定并公示無異議的債務,逐村、逐項、逐筆將資料信息錄入監管系統,并建立債務臺帳。

(四)籌措資金,全面化債(8月中旬-12月下旬)。

1、簽訂償債協議。債務復核鎖定落實到債權人,并建立臺帳后,由區政府及原債務單位與債權人逐個簽訂償債協議,并嚴格按協議明確的償債金額、時限進行償還。

2、籌集償債資金。一方面從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入手,合理安排償債資金;另一方面通過盤活閑置校產、社會捐贈以及向上匯報爭取資金的辦法,多渠道籌集償債資金,確保償債資金落實到位。與此同時,要嚴格要求,嚴禁借新債還舊債,嚴禁向農民攤派,嚴禁擠占挪用其他專項資金。

3、實行直接兌付。對籌集的償債資金一律存入特設專戶,做到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嚴格按合同規定的程序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將償債資金直接支付給債權人。

4、及時處理債務結算和銷號。在償債過程中,重點搞好與村級財務及全區村級“普九”債務臺帳的結算和銷號工作,確保做到償還一筆,結算一筆,下帳一筆,銷號一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化解村級“普九”債務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責任重大。區政府成立以區長王軍同志為組長,常務副區長羅興合同志、副區長余長虹同志為副組長,區政府辦、財政局、綜改辦、教體局、審計局、農業局、監察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村級“普九”債務化解領導小組,設立專門辦公室,組建三個小組,即綜合協調組、審計復核組、償債兌付組,并明確職責和義務。同時,要求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充分認識化解村級“普九”債務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要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及時解決化債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把化債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掌握政策,嚴格復核。各相關部門一定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政策,確保復核的村級“普九”債務必須是省審計認定的債務。對每筆復核認定的債務要獨立建檔,并附帳冊、憑證、合同、借據等原始資料,堅決剔除不實債務,鎖定實際債務,嚴格界定債務時間、本金和利息,建立債務臺帳。

(三)加強協調,落實責任。在化債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分工負責。區綜改辦、財政局負責做好牽頭協調工作,研究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及資金分配辦法等相關配套措施;要注重開展調查研究,加強指導和督辦,確保各項政策落到實處,把好事做好、做實、做細;要及時了解、掌握和妥善處理化債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并及時予以解決,要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教育、審計、農業等相關部門負責對債務進行復核、鎖定、公示,落實債權人,確保債務數據及各種資料依據的真實、可靠、完整。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加強對債務復核化解過程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

(四)規范化債,強化監督。一是建立健全化債工作責任制度和評價制度,確保化債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開展。二是建立債務償還公示制,做到程序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建立健全債務監控體系,要借助現代化、信息化手段,實現償債資金全過程監控,同時加強專項審計和監督檢查,確保償債資金規范、安全和有效。

(五)建章立制,嚴控新債。進一步加強債務管理,杜絕發生新的債務。各鎮(辦事處)要采取有力措施,堅決制止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增債務。一是實行債務管控領導責任制。建立農村義務教育新債責任追究制度,從決策層面把好制止新債關。二是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強化責任,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加強對學校各項預算支出管理,對超標準、超預算和沒有資金保障的建設項目與投資不予批準。

(六)嚴明工作紀律,查處違法行為。化解村級“普九”債務,為農村義務教育徹底“減負”,是基層廣大群眾的心聲。要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必須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和嚴明的工作紀律作保障。因此,在償債過程中,要堅決做到“五不”。一是不突破審計廳審計認定的范圍;二是不留缺口;三是不截留、挪用、滯撥化債資金;四是不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不能因為化債導致惡性上訪事件;五是不產生新的債務,誰產生新債,由誰負責化解。同時,要嚴明工作紀律,對失職瀆職、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套取國家資金、造成資金損失及產生新債的行為,除追回償還資金外,還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