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客運車輛載人整頓方案

時間:2022-03-23 1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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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客運車輛載人整頓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交通秩序,全力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市政府《關于在全市開展以道路交通安全為主要內容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預防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以解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貨車、農用車、三輪摩托車(含電動三輪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非法載人行為,努力創造平安和諧、人民滿意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職責分工

公安交警部門:負責牽頭對載客電動、電瓶、人力三輪車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電動車、人力三輪車改裝電瓶車、社會車輛非法載客行為;負責對違法超載車輛和不接受檢查、強行沖卡的車輛進行查處,對干擾和妨礙執法人員正常行政執法的,依法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無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車輛,以及異地經營、不規范經營的出租汽車,并依法對非法營運車輛予以暫扣和處罰。

工商部門:要加強源頭治理,依法履行市場管理職責,嚴厲查處、取締各類無照經營車輛行為,對非法組裝、改裝各類車輛的維修點吊銷營業執照,嚴禁報廢汽車從事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活動;對非法銷售電動三輪車的銷售點按照規定依法取締。

農機部門:要加強對掛農機號牌車輛的安全監督管理,對農機駕駛人進行安全駕駛的宣傳教育,督促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禁非法載客。

殘聯部門:要做好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殘疾人的思想工作,并積極引導其選擇適合自身條件的就業方式。

宣傳部門:要積極配合專項整治行動,搞好新聞報道,發揮輿論導向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民政部門:要認真開展整治過程中涉及到的低保及社會救濟工作,積極宣傳國家有關民生政策,確保社會穩定。

信訪部門:要做好上訪人員的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宣傳與解釋工作,同時要做好上訪人員及上訪問題的登記和協調辦理、疏導和勸返工作,保證社會穩定。

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要全面掌握本轄區非法營運車輛情況,登記造冊,并做好本轄區非法營運車主宣傳教育工作,全力協助職能部門打擊非法營運工作。

三、工作措施

取締非客運車輛非法載人行為專項整治活動自8月5日至11月5日,為期三個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1、調查摸底和清查登記階段(8月5日至8月20日)。

各鄉鎮區要對本轄區貨車、農用車、三輪摩托車(含電動三輪車)、拖拉機等車輛使用情況進行認真調查摸底,全面掌握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和使用性質及駕駛人所具備的資質、嗜好、活動規律等情況,并逐項登記造冊后報公安局交警大隊。調查登記工作要認真對待,及時發現問題,為專項整治打好基礎。

2、宣傳教育階段(8月21日至9月5日)。

一方面,各鄉鎮區要按屬地管理原則,與轄區有車單位(人員)、專業客(貨)運輸企業、校車所屬單位或車主見面宣傳,簽訂交通安全責任狀。同時,要充分發揮村委會干部對本村的駕駛員、機動車等情況掌握全面、信息靈通的優勢,組織鄉鎮機關干部、黨員及村民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強對非法載人車輛駕駛人的安全教育,大力宣傳非客運車輛非法載人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危害性,剖析典型事故案例,開展各種適應農村、適合農民特點的宣傳活動,提高人民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另一方面,通過報刊、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采取黑板報、標語、宣傳單、宣傳車、上安全課等多種方式,在城區、鄉村繁華路口、公共場所、車站、學校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群眾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購買使用非法生產和不符合規定的農運車輛,不乘坐超載和非法營運的運輸車輛,不從事“黑車”營運。

3、集中整治階段(9月6日至10月25日)。

抓好源頭管理。工商部門對車輛銷售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嚴格監管,并會同工信、農機等部門堅決取締無照經營、銷售不符合規定車輛的違法行為。交通運輸部門對非法營運車輛和客運車輛違規經營行為進行全面整治,查處無證從事營運的車輛和車輛技術性能不符合安全標準等違法違規行為,并督促公交公司加強對公交車及駕駛人的管理,規范農村客運市場;同時,要開發、完善農村交通營運市場,發展“村村通”客運,合理調度農村客運班線、增加班次,實行“班車跟著集市轉”。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和公路部門,要根據職能完善道路設施、整治道路安全隱患,不斷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條件。查處無證從事營運的“黑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載客車輛安全檢查和駕駛人的教育,堅決取締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車輛及駕駛技術不高、駕駛作風惡劣的駕駛人從事載客,堅決禁止農用車、拖拉機、三輪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載客,讓農民乘上方便車、放心車。安監部門要發揮綜合監管職能,主動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合力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狠抓違法行為整治。由公安交警部門牽頭,交通運輸、安監、農機等相關部門配合,根據貨車、農用車、三輪摩托車(含電動三輪車)、拖拉機等車輛的交通違法特點,突出整治重點,加強路面巡邏檢查,開展聯合執法,對上路行駛的非客運車輛載人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罰一起,做到不消除違法行為不放行,確保整治措施到位、整出效果,形成嚴管高壓整治態勢,確實消除安全隱患。

4、總結驗收階段(10月26日至11月5日)。

各鄉鎮區、各相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由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牽頭,抽調相關部門人員對各鄉鎮區、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總結經驗,并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好的鄉鎮、單位進行表揚,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區、各部門要充分認清當前道路交通安全面臨的嚴峻形勢,以及開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保證人力、物力的投入。

2、強化督促檢查。

由道路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交警大隊)牽頭,在落實領導包片、包點督導檢查制度的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各成員單位、各鄉鎮區打擊非客運車輛非法載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督查,以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3、規范文明執法。

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規范”的執法要求,進一步端正執法指導思想,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程序和規范辦事,做到嚴格執法、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同時要講究方式方法,加強教育引導,讓當事人口服心服;在查處違法、取締非法過程中,要堅持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相結合,注意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堅決防止因工作方法不當引發各類事端,追求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4、完善長效機制。

非客運車輛非法載人現象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徹底解決該問題必須堅持“標本兼治”。各成員單位要從創新機制入手,形成一套較為完善的幫扶和管控機制,安監部門要牽頭將非法載人行為整治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重要內容,對因非法載人行為整治不到位而發生道路交通安全死亡事故的,將嚴格追究相關鄉鎮、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消除滋生非客運車輛非法載人的“土壤”,鞏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