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康復示范縣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06 0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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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完成好我縣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根據國家民政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開展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區培育活動的通知》(殘聯發〔2005〕33號)、《關于進一步將殘疾人康復納入基層衛生服務的意見》(中國殘聯、衛生部〔2005〕3號)以及省、市《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示范、達標區市縣培育活動實施方案》、《中國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評價指標體系(2005—2015)》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滿足殘疾人康復需求,實現殘疾人與全國人民共奔小康和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奮斗目標。全面發動、全部開展、全員培訓、全力以赴,確保我縣達到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各項工作標準,圓滿完成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的創建任務。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原則
要將殘疾人康復工作納入公共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作用。各鎮場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納入職責范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形成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長效工作機制。縣財政局要將殘疾人康復工作發展經費列入預算,加大投入,支持殘疾人康復工作全面快速發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區資源,發動和組織社會力量,共同推進。
2.堅持全面開展、規范運行的原則
要全面設計、精心操作、統籌規劃康復服務體系和相關保障制度建設。
3.堅持社區康復的原則
要把殘疾人康復的重點轉移到社區康復上,重視社區康復,形成“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管理完善、指導和服務統一協調的基層康復工作體系。
4.堅持全面康復的原則
以醫學康復為重點,兼顧教育、職業、社會康復。
5.堅持從實際出發的原則
要從縣、鎮、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出發,從殘疾人基本康復需要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量力投入、全面覆蓋,最大限度地擴大殘疾人康復的服務面和受益面。
三、組織領導
1.成立*縣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代縣長陳兵任組長,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殘聯,辦公室主任由縣殘聯理事長牛寶庫兼任,副主任由縣殘聯副理事長李敏兼任。辦公室負責組織創建的日常工作,并檢查、指導、落實各項任務指標,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定期召開創建工作聯席會議。
2.成立*縣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審評工作辦公室。縣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衛生局、殘聯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辦公地點設在縣殘聯,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殘聯副理事長李敏擔任,副主任由縣殘聯康復股股長王海寧、縣衛生局醫政股股長周媛、縣民政局基層政權辦主任楊喜榮擔任。縣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推動落實《中國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評價指標體系(2005—2015)》有關要求,參與審評工作,做好日常督導檢查。縣審評辦公室在縣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制定審評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審評,并承擔審評工作培訓及審評相關資料、信息、數據的收集、整理、上報與保存。縣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負責中國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審評工作的總體領導和協調。縣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主任朱玉光負責審評工作。
3.成立*縣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審評工作指導組。縣衛生局和殘聯負責成立由康復醫學、社會醫學、公共衛生管理學、統計學、社區康復學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專家組成的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審評工作技術指導組,負責人員培訓,提供技術指導,承擔相關工作。
4.成立創建活動督導巡回檢查組。由縣殘聯、民政局、衛生局抽調人員組成巡回檢查督導組,負責對基層創建活動中各個環節的指導檢查和督辦,及時溝通情況,反饋信息,確保創建活動健康有序進行。各鎮場區、村、社區依據上述組織領導機構,結合自身實際,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四、工作目標
到2010年12月底前,全縣有康復需要的殘疾人基本得到康復服務,使1.5萬名殘疾人得到有效的康復服務,達到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標準,提前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五、標準與條件
(一)標準
1.工作標準
按照《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標準》實施。
2.審評標準
依據《中國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評價指標體系(2005—2015年)》確定的14大項21分項指標,逐項評價計分,不得漏項,總分為100分,最小分值差0.5分。審評總分≥80分為“實現目標”;60至80分(不含80分)為“基本實現目標”;60分以下(不含60分)為“未實現目標”。21個分項指標中,有5項為“0”分的,也視為未實現目標。
(二)條件
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示范縣,示范村,示范社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1.明確責任
各鎮場區、村、社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示范縣、示范村、示范社區創建工作,將殘疾人社區康復融入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和社區建設,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資源共享、協同推進殘疾人康復工作的社會化工作方式。各鎮場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正常開展。
2.健全機構
要建立并完善以專業機構為骨干、社區為基層、家庭為依托的社區康復服務網絡,要健全縣各類殘疾人康復技術指導機構,村和社區要配備社區康復指導員,社區要建立非盈利性質的殘疾人康復站。
3.開展全面
各個行政村,社區要100%開展規范化社區康復工作,社區康復站(室,點)設置和康復協調員服務水平要滿足轄區內殘疾人康復需要。
4.培訓到位
采取不同形式對康復人員進行全員培訓,基層康復人員培訓率達100%,培訓合格率不低于95%。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及家庭康復知識普及率達100%。
5.滿足需求
要滿足殘疾人康復需求,普遍建立殘疾人康復需要和康復服務檔案,殘疾人康復需求篩查率不低于殘疾人總數的60%,社區康復人員要有計劃地開展康復知識的普及宣傳活動,并有針對性地提供轉介服務。
六、工作步驟
(一)充分準備
準備工作要由上而下、循序漸進,項目要細,工作要實。各鎮場區、村、社區要按照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要求,逐一落實。縣殘聯要抓好試點鎮、村的建設工作,取得經驗后,全面推廣實施。
(二)組織實施
8月1日至12月30日,為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組織實施階段。具體要求如下:
1.各鎮場區、各街道、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依據本方案,及時制定開展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并成立領導小組,要將方案和領導小組名單報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縣民政局要將創建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工作計劃,指導各鎮場區、村、社區做好社區殘疾人日間照料、康復室建設和管理工作;縣衛生局要將創建工作納入社區衛生工作計劃,按照《關于進一步將殘疾人社區康復納入城鄉基層衛生服務的意見》(中國殘聯、衛生部、民政部〔2005〕3號)的要求和創建標準,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社區康復工作,并進行質量監控;縣殘聯要將創建工作納入縣殘疾人工作計劃,組織協調創建工作的實施,對各鎮場區、村、社區的創建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考核(聯系電話:4823043)。
3.縣內掛牌的各種康復機構,要依據本次創建工作的要求,利用自身技術和人才優勢,發揮康復機構對社區康復的帶動、示范、指導和培訓作用。
4.參與創建工作的各鎮場區、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積極主動地提供組織、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確保創建工作全面落實。
5.創建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各鎮場區、各有關部門、村、社區一把手作為本次創建工作的第一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親力親為,組織落實好創建的各項工作。
(三)檢查督導
在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活動中,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縣創建活動巡回檢查督導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參與創建工作的各鎮場區、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四)自查總結
2010年5月1日前,參與創建工作的各鎮場區、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依據《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標準》,完成自查總結工作,接受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領導小組的檢查,于5月30日前完成檢查和自查工作,并寫出自查報告。
(五)申報驗收
2010年10月30日前,向省、市“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示范達標區縣培育活動領導小組提出驗收申請,驗收合格后,做好迎接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培育活動領導小組的檢查驗收工作。
七、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網絡
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工作辦公室、評審工作技術指導組以及巡回督導組,要嚴格履行職能,形成創建工作推進機制,建立健全三個工作網絡。
1.組織管理網絡
(1)各相關部門要實行目標管理,按各自職責分工,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狠抓落實。(2)縣民政局、衛生局、殘聯等部門要將此次創建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3)縣殘疾人康復辦公室要切實發揮作用,指定專人負責,制定工作計劃,分解任務指標,協調相關部門,綜合利用社會資源,動員社會力量,共同完成方案規定的各項任務。建立康復站、點,開展康復需求調查,實施康復訓練,為康復訓練對象提供康復服務,并進行康復工作的統計檢查。(4)各鎮場區殘聯理事長負責創建培育工作,建立規章制度,規定工作計劃,指導本鎮場區開展殘疾人康復工作。(5)各社區設康復協調員一名(須持有社區康復協調員上崗證),會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殘疾人康復需求的信息采集,建立康復檔案,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信息和轉介服務,協調社區有關機構,相關人員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和相應的支持。
2.技術指導網絡
(1)建立縣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技術指導組,確定相應醫療機構為各類殘疾康復技術資源中心,融合和有效利用全縣區域內及周邊地區建立的康復機構和資源優勢,培訓技術骨干,深入社區指導,參與檢查評估驗收。各級康復機構要面向基層開展康復咨詢、指導培訓等服務,積極發揮技術指導作用,形成門類齊全、運作規范、銜接順暢和效果明顯的殘疾人社區康復技術指導網絡。(2)各鎮場區、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設立殘疾人康復站,履行“六位一體”職能。明確經培訓考核取得任職資格的在編專業技術人員為社區康復指導員。配置30平方米以上康復訓練場地并掛牌服務。其主要職責是在自身開展康復服務的同時,加強對社區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的指導。
3.訓練服務網絡
(1)建立以康復機構、醫療機構、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的康復訓練與服務網絡。充分發揮社區現有機構、設施、人員的作用,形成一個比較完整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提高整體服務功能,為殘疾人提供就地就便、及時有效的康復訓練與服務。(2)充分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實行創建工作負責制,依據《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工作標準》,明確鎮場區、村和社區居委會在創建工作中的職責、任務,制定考核辦法,由縣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檢查督促。
(二)搞好培訓
采取縣、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康復機構多級培訓的形式,提高康復從業人員和殘疾人對康復工作應知應會能力,提高社區康復質量。一是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由縣康復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培訓的內容是:康復工作的意義、工作原則、工作方式、工作內容;基礎康復訓練常識;殘疾人康復需求的確定、康復服務的內容、康復服務記錄的填寫和評估方法;康復器械使用及咨詢轉介服務等,使其能直接為殘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復服務。從事殘疾人康復工作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有培訓記錄。二是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社區康復指導員培訓應根據其承擔的任務分別確定。培訓的內容是:殘疾人康復需求調查的方法,康復服務的內容、方式和要求;功能評定、訓練計劃的制定、評估,訓練技術、訓練檔案和評估標準以及訓練器材的應用等。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有記錄。三是社區康復協調員的培訓。培訓的內容是:區別殘疾的程度、殘疾人的心理、殘疾人康復需求,確定康復服務的內容、科學的康復訓練和評估方法、康復器械使用以及康復表格的填寫等,使其能直接為殘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復服務。社區康復協調員上崗前應搞好集中培訓,考核合格后需持證上崗。四是殘疾人親友、助殘志愿者(義工)的業務培訓。培訓的內容是:區分殘疾的程度、殘疾人的心理、殘疾人的家庭護理、康復服務的內容、康復訓練的方法和訓練器械的應用等。
同時要保持基層殘聯干部隊伍、從事康復工作管理、技術人員和社區專干的穩定性,確保康復工作健康發展。
(三)充分發揮鎮場區、村、社區開展創建工作的積極作用
1.鎮場區、村、社區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必須根據創建要求,配備和調整好管理人員。
2.建立健全社區內為各類殘疾人提供康復訓練器械和活動的場所。
3.了解掌握殘疾人康復需求,進行康復評估篩查。
4.開展康復服務,建立和完善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指導。
5.開展康復知識宣傳和整改工作。
(四)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主體作用
1.對所轄社區殘疾人進行健康檔案的建設、管理和應用,通過殘疾人健康檔案的建立與管理,及時了解社區內殘疾人群體的健康狀況、生命質量和康復需求。
2.做好各類殘疾人檢測和跟蹤服務。
3.為有康復需要的各類殘疾人提供“送康復服務上門”、心理疏導、基本保健知識介紹、康復方法傳授和轉介等服務,做好服務記錄,康復效果評估。
(五)充分發揮輿論作用
各鎮場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廣泛宣傳創建工作的重要性,通過各種形式,利用各種媒體,有計劃、有目的地向百姓宣傳創建全國殘疾人社區康復示范縣的重要意義。
(六)充分發揮資金的保障作用
縣財政局要按照轄區內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3元標準安排社區康復工作經費。各鎮場區要按照當地總人口人均0.3元安排社區康復專項資金,用于康復需求調查、建檔立卡、人員培訓、組織宣傳、社區康復站建設、康復器械配置。各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投入相應的工作經費,保證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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