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污染解決實施方案

時間:2022-10-14 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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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污染解決實施方案

為加快解決城中村燃煤污染,改善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創建宜居城市為目標,通過實施集中供熱或區域供熱,徹底解決城中村燃煤土小鍋爐采暖污染;依托省市電力、煤制品資源等優勢,推動城中村使用電、氣或潔凈型煤,解決暫時不能搬遷改造的城中村燃煤污染,有效改善市區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用3-5年時間,依托城中村搬遷改造,徹底拆除市中心區范圍所有城中村和主要交通干道兩側城中村燃煤鍋爐,減少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力爭2010年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

三、實施范圍

(一)市中心區范圍城中村。市中心區范圍(學府街—義井街以北、勝利街—北中環以南、建設路以西、和平路以東)23個城中村和仍在使用燃煤鍋爐的2個社區及正在開發建設的長風商務區內5個城中村(見附表1)。

(二)城市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城中村。包括:建設南路、太榆路(學府街-*機場段)北路、),平陽路(學府街-小店段),機場大道,長風東大街(建設路-長風街高速公路收費站),迎澤西大街(和平北路以西段)、恒山路等沿線19個城中村(見附表2)。

(三)環境敏感區周圍城中村。即環境監測點周圍的“城中村”,包括*源、金勝、澗河、南寨周圍1平方公里范圍內10個城中村(見附表3)。

(四)其他城中村。市轄各區政府和經濟技術開發區根據城中村改造計劃自行確定。

四、職責任務

(一)按照“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和城中村改造計劃,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

小店區、萬柏林區每年完成2個以上“城中村”整體搬遷改造,啟動3個以上城中村改造,依托城中村改造等措施分別拆除燃煤采暖鍋爐2000臺以上。

2009年小店區重點解決國家、省環保部門及市民關注的親賢村、楊家堡村、大馬村和小馬村污染嚴重問題;萬柏林區重點解決省環保部門及市民關注的前北屯、后北屯、瓦窯村和下元村污染嚴重問題。責任單位:小店區政府、萬柏林區政府。

尖草坪區、*源區每年完成1個以上、啟動2個以上城中村改造,依托城中村改造等措施分別拆除燃煤采暖鍋爐1000臺以上。

2009年尖草坪區重點解決對環境敏感區影響較大的西流村、小東流村和大東流村污染問題;*源區重點解決對環境敏感區影響較大的金勝村、小站村、小站營村和南城角村等污染問題。

責任單位:尖草坪區政府、*源區政府。

迎澤區、杏花嶺區每年完成1個、啟動1個以上城中村改造,依托城中村改造等措施分別拆除燃煤采暖鍋爐500臺以上。

2009年迎澤區重點解決長風東大街東太堡村、杏花嶺區重點解決澗河路中澗河村污染問題。

責任單位:迎澤區政府、杏花嶺區政府。

經濟區選擇1個城中村進行改造,拆除城中村燃煤采暖鍋爐200臺以上。

責任單位: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對臨街經營性燃煤鍋爐進行徹底整治

2009年9月底前對市中心區和重點交通干線兩側50米范圍內的“城中村”臨街燃煤鍋爐進行綜合整治,徹底取締臨街經營性燃煤鍋爐,改用電、氣等清潔能源和潔凈能源。

責任單位:市轄六區政府。

(三)對環境敏感點周圍“城中村”燃煤設施進行整治

加快環境敏感點周圍10個城中村或社區改造,2011年10月底前通過實施集中供熱或區域供熱徹底取締燃煤采暖土小鍋爐;對暫時不能改造的城中村或社區,2009年10月底前采取過渡措施,使用電或型煤等清潔和潔凈燃料解決燃煤采暖污染問題。

責任單位:杏花嶺區政府、尖草坪區政府、*源區政府。

(四)對交通主干線兩側城中村燃煤鍋爐進行綜合整治

2010年全面完成太榆路、機場大道、建設北路、迎澤西大街、長風東大街、恒山路等交通干線兩側19個村燃煤鍋爐整治,徹底杜絕燃煤鍋爐冒黑煙現象。2012年前全面完成重點城中村整體搬遷改造,通過集中供熱或區域供熱徹底解決燃煤采暖鍋爐污染問題。

責任單位:小店區政府、迎澤區政府、杏花嶺區政府、尖草坪區政府、龍城新區開發建設投資中心。

(五)采取燃料置換等過渡措施解決冒黑煙問題

對市中心區和主要街道兩側城中村以及其他城中村在2年內暫時不能改造、拆除的燃煤鍋爐,強制進行燃料置換,使用潔凈型煤等潔凈燃料,重點解決冒黑煙問題。

責任單位:市轄六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領導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市委副書記、紀檢委書記)

(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市委常委、副市長)

(副市長)

(副市長)

成員單位:市建管委、市發改委、市經委、市公安局、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市供電局、市轄六區政府及燃氣公司、熱力公司。

領導組下設組織協調組、燃料控制組、督促檢查組、責任追究組、宣傳報道組。

1.組織協調組

組長:(兼)

副組長:(市建管委主任)

成員單位:市建管委、市發改委、市經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物價局、市供電局及燃氣公司、熱力公司。

主要職責:按照《*市城中村搬遷改造規劃》牽頭組織實施城中村搬遷改造工作。加快城中村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建設集中供熱、污水管網、燃氣、電力等設施),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每年組織完成7-8個以上城中村整體改造工作。

2.燃料控制組

組長:(兼)

副組長:(市經委主任)

成員單位:市經委、市公安局、市行政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

主要職責:組織制定城中村使用燃料標準,發放燃料經營許可證,對非法銷售燃料商戶進行整頓取締。

3.督促檢查組

組長:(兼)

副組長:(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委督察室、市政府辦公廳督查處、供電局、燃氣公司。

主要職責:組織對城中村搬遷改造及燃煤設施拆除進行督促檢查通報,及時報告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對城中村臨街經營性燃煤鍋爐進行拆除,推廣使用清潔燃料和潔凈燃料。

4.責任追究組

組長:(兼)

副組長:(市紀檢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監察局、市委督察室、市政府辦公廳督查處。

對城中村搬遷改造及燃煤鍋爐拆除情況進行督導通報,依法對未完成年度任務的責任單位進行責任追究。

5.宣傳報道組

組長:(兼)

副組長:(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市廣電集團總裁)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日報社、市廣電集團。

主要職責:加強輿論宣傳監督,營造整治活動氛圍。

(二)建立財政補貼資金制度

市級財政每年拿出一定資金,并積極爭取省財政、省環保等專項資金支持,為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提供財力保障,用于城中村集中供熱、采暖用電用氣后拆除燃煤鍋爐的補貼。各區政府每年安排相應配套專項資金,以獎代補或集中招標、集中撥付形式,用于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建管委另行制定。

各區政府要成立相應機構,抓好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任務落實,每年年底前上報下一年度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方案。2009年度城中村燃煤污染控制方案務于3月底前上報。

(三)實施優惠政策

減免城中村集中供熱配套費、供電供氣增容費,建設費用按實際成本進行核算。供電線路改造計劃優先解決城中村用電采暖需求。國土部門積極爭取土地轉用指標,適當向城中村改造傾斜,加快城中村改造土地轉用手續辦理速度。規劃部門簡化辦事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加快城中村改造規劃審批。發改、建管、房地等部門也要提高審批效率,為城中村改造的規范、快速推進提供條件。

(四)確定可行的技術方案

各區政府要根據城中村實際提出土小燃煤鍋爐替代方案,報市環保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審定,確保替代方案符合燃煤控制要求。

(五)強化任務和職責落實

各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增強工作責任感、緊迫感,統一思想,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各責任單位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區域、本部門、本單位所承擔的工作負總責。市政府組成檢查考核組對各責任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工作進展緩慢、未完成年度任務的單位,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