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違法犯罪活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27 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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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違法犯罪活動工作方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嚴厲打擊和整治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違法犯罪(以下簡稱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充分認識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年來,我市公安、稅務等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多次整治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查處了一批偷稅、騙稅等擾亂稅收秩序的行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發票違法犯罪活動仍然存在,已由增值稅專用發票蔓延到其它發票,由過去的街頭兜售為主轉向通過手機短信、互聯網、傳真、郵寄等方式進行交易,甚至出現了專門發送發票違法信息和從事代開發票的團伙,進行網絡化、專業化、產業化的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發票違法犯罪行為,不僅嚴重擾亂了稅收管理秩序、威脅國家經濟和稅收安全,也為財會造假、貪污賄賂、洗錢詐騙、侵吞國家資產等其它經濟犯罪提供了便利條件。同時,制售假發票案件往往與制售假文憑、假證照等其它制假、售假違法行為交織在一起,成為惡化社會治安環境、破壞社會穩定的重要誘因,嚴重敗壞了社會誠信,擾亂了社會秩序。

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周密配合,迅速行動,從根本上遏制發票違法犯罪日趨泛濫的勢頭。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一)指導思想。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發揮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單位的職能,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打防并舉的方針,圍繞印制、兜售、虛開、購買、使用虛假發票,以及傳播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相關信息等環節,實施全過程治理,建立完善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目標。通過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使發票違法犯罪多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發票違法信息的傳播得到阻截,兜售假發票的高發區域得到整治,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使用虛假發票進行財務核算、報銷的問題得到制止,依法使用發票、自覺抵制虛假發票的守法、誠信意識增強,發票監管機制和多部門聯合打擊發票犯罪活動的協作配合機制得到進一步完善。

三、工作任務和措施(一)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依靠基層群眾組織摸清印制、兜售假發票違法犯罪的源頭和渠道,對易于隱藏印制假發票窩點的城鄉結合部、不法分子兜售假發票較為集中的車站、各類市場、商場等區域進行重點整治。著力打擊制售假發票的團伙和窩點,查處虛假注冊公司從稅務機關騙購空白發票并非法倒賣或代開發票的行為。依法查辦一批發票違法犯罪案件,懲辦一批性質嚴重、屢教不改、涉黑涉惡的累犯慣犯。

(二)虛假發票和非法票據使用專項整治。在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機關團體、軍隊開展虛假發票和非法票據使用的專項整治活動,嚴查使用假發票、非法票據行為。以建筑安裝、交通運輸、餐飲服務、商業零售、能源礦產等行業為重點,堅決查處納稅人購買使用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等違法行為。對使用虛假發票虛列支出、報銷的,依法按貪污公款、侵吞國家資產從嚴懲處,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行政、刑事責任,還要對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財會人員追究相應責任。對問題嚴重的單位予以曝光,并限期整改。

(三)發票管理印制綜合整治。對發票承印廠進行全面清查,重點檢查發票防偽專用品購、存、用以及發票印制各環節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結合稅源監控,嚴格納稅人發票領購和使用環節管理,保證發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規范、有序。

(四)發票違法信息專項治理。深挖信息的源頭,建立發票違法信息管控制度。對通過手機短信、互聯網傳播的發票違法信息進行技術阻截。及時收集、匯總涉稅違法短信息,進行過濾。對頻率出現、流量較大的發票違法信息,及時處置。認真梳理信息線索,追根溯源,深挖制售假發票和非法出售、代開發票的違法犯罪團伙和窩點,從源頭上加大監控和聯合打擊力度。

(五)現金管理綜合整治。強化監管措施,嚴格控制現金交易,鼓勵轉賬支付。納稅人應保存銀行轉賬憑證,以便稅務機關能夠有效核對發票記載內容的真實性。加大對大量使用現金的納稅人的檢查頻度和力度,嚴防利用現金交易掩蓋涉稅違法犯罪。大力推廣納稅人使用公務卡、利用銀行卡等進行零星購買、差旅費支付等。

(六)財政票據專項整治。對財政票據印制、領購資格審批、票據的使用監督和使用財政票據收繳資金的管理進行一次全面整治。重點查處虛領、冒領、改變或擴大使用用途、不及時繳銷和非法印刷財政票據的行為。

(七)非法廣告專項整治。按照“綜合治理、疏堵結合、懲防并舉、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對街頭散發傳單、名片、噴涂野廣告等違法廣告的專項整治,依法對非法廣告的制造者和傳播者嚴管嚴懲。采取得力措施,對主要道路、車站、廣場、旅游景點、居民小區的非法廣告進行全面整治,最大限度清除通過散發傳單、名片、噴涂野廣告等手段傳播發票違法信息的現象。

(八)開展警示教育,做好新聞宣傳工作。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紙等途徑,廣泛宣傳正確領用發票、鑒別真假發票的知識,深刻剖析典型案例,積極開展警示教育,向全社會宣傳使用虛假發票的危害性,提高群眾防假防騙能力及依法取得和使用發票的法制意識。同時,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發動群眾、企業提供發票違法犯罪線索,舉報線索查實后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給予獎勵。

四、方法步驟全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分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召開全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會議,安排部署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利用各種媒體進行宣傳發動,營造打擊發票違法犯罪的聲勢。

(二)摸底清查階段。對車站、商場、酒店、娛樂場所等販賣假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重點區域排查摸底,廣泛收集信息,梳理出案件線索,確定打擊整治的重點區域和對象。

(三)集中打擊階段。在前一階段準備工作的基礎上,根據掌握的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組織專門力量,開展集中行動。堅持每月對車站、市(商)場、賓館等兜售假發票較為集中的地方進行一次突擊檢查。要突出重點,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整治車站、市(商)場、廣場周邊等區域社會秩序。根據集中行動取得的成果,依托現代技術手段,深入進行打擊,查處一批大要案件,搗毀一批制售假發票窩點,打掉一批犯罪團伙。行動中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案件隨時向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對查處的案件要快查快結,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盡快移送、起訴、審判。認真分析發票違法犯罪的新手段、新動向,研究提出打擊和防范發票違法犯罪行為的措施和意見,建立完善預防發票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

(四)總結階段。認真總結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開展情況,對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進行廣泛的宣傳、展示,積極推廣好經驗和好做法。對工作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改進和完善的具體措施。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將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總結報送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一)組織機構。市政府成立全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秘書長任組長,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局、市工商局、人行銅川市中心支行、市政府法制辦、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銅川軍分區、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委宣傳部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地稅局。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針對整治工作所面臨的問題,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1、市地稅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與市公安局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建筑安裝、交通運輸、餐飲服務、旅游以及房地產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對納稅人違法購買、使用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的稅收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加大對大量使用現金納稅人的檢查力度;完善發票的管理監督機制,強化對發票印制、運輸、存儲、使用和繳銷的管理,對發票承印單位進行全面清查,重點檢查發票防偽專用品購、存、用環節安全情況;結合稅源監控,嚴格納稅人發票領購和使用環節管理;依法嚴肅查處開具和使用虛假發票的機構等。

2、市國稅局:與市公安局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開展對納稅人違法購買、使用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的稅收檢查,加大對大量使用現金納稅人的檢查力度;完善發票的管理監督機制,強化對發票印制、運輸、存儲、使用和繳銷的管理,對發票承印單位進行全面清查,重點檢查發票防偽專用品購、存、用環節安全情況;結合稅源監控,嚴格納稅人發票領購和使用環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發放購物卡的商業機構的發票管理;依法嚴肅查處開具和使用虛假發票的機構等。

3、市公安局:與市地稅局、國稅局繼續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指導各區縣公安機關繼續加強發票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會同市工商局做好印刷企業的特種行業管理,適時開展專項整治;會同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等研究發票犯罪立案追訴標準,提出建議。

4、市財政局:加強財政票據管理,嚴格監督行政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按規定使用財政票據,接受正規稅務發票,查處違法違規制售、使用財政票據的行為。

5、市審計局:加強對審計監督對象使用發票等憑證情況的審計監督工作;對明知是虛假發票而購買或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依照有關規定移送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處理;對涉嫌稅收違法問題的,及時將有關線索移送稅務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市監察局:加強對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等非納稅單位執行財經紀律使用發票等憑證情況的監督工作。對明知是虛假發票而購買或使用的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市工商局:依法查處利用虛假注冊公司從事虛開、代開發票和制售假發票、假證件活動,加大利用散發傳單、名片等傳播發票違法信息行為的打擊力度。會同市地稅局、國稅局研究建立銀行、稅務機關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

8、人行銅川市中心支行:依法嚴格監測大額現金交易,加大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推廣力度,減少現金使用。會同市地稅局、國稅局研究建立銀行、稅務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

9、市政府法制辦:會同市人大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等部門研究提出修訂刑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相關法律的意見;會同市地稅局,市國稅局研究提出修訂稅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發票管理辦法的意見;會同人行銅川市中心支行研究提出修訂《現金管理辦法暫行條例》的意見。

10、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全市各級人民法院做好發票刑事案件的審判工作。

11、市人民檢察院:指導全市各級人民檢察院加強發票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訴和訴訟監督工作;指導區、縣人民檢察院查處隱藏在發票犯罪活動背后的國家工作人員犯罪案件;對發票違法案件審查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給予指導。

12、銅川軍分區:加強對軍分區及軍分區所屬單位使用發票等憑證情況的管理及財務監督工作;依法對明知是虛假發票而購買或使用的單位進行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律責任;對使用假發票或其他不合法憑證涉嫌犯罪的,依法偵查并移送起訴。

13、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指導各級綜治組織做好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綜合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重點行業進行整治;會同市工商局開展街頭非法廣告專項整治;逐步將發票違法犯罪整治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評體系。

14、市委宣傳部:組織地方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各類新聞媒體開展依法使用發票的宣傳教育;組織媒體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發票違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工作。

六、工作要求(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主管領域涉及的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同時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整體作戰優勢,形成快捷的信息傳遞制度和快速反應的聯合打擊機制。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都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和辦事機構,按照全市的統一部署,認真抓好工作落實,確保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深入開展,取得實效。對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猖獗而又長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區及工作開展不力、失職瀆職的部門,依法追究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大工作力度。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結合各自實際,提出貫徹落實實施方案的具體措施。對列入全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重點工作,各牽頭(負責)部門要認真分析研究,制訂具體工作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深入開展整治工作,務求取得實效。要加大打擊力度,集中力量查處一批涉及面廣、數額具大、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對其中的首惡分子和慣犯要依法從快、從嚴懲處,始終保持對發票違法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形成強大的威懾力。要高度重視發票違法線索的收集,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健全舉報制度。對省、市交辦和督辦的案件要迅速查處,逐一落實并及時報告結果。

(三)認真總結,按時上報。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工作進展情況、重大案件、要情信息等要及時上報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5月1日前,報送此次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的工作計劃和具體實施方案及舉報電話、舉報網站、聯系人員名單;自4月15日起,每季度末最后一日前向全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全年工作總結于11月30日前報送;重要事項和重大案件隨時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掌握工作情況,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各項任務。通過編發簡報、反映情況、提出意見等形式對全市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分析通報、交流經驗,及時印發各區縣和相關部門,并報送上級主管機關和市政府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