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校專職教師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24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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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校專職教師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精神(中發[2006]3號),進一步加強縣委黨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縣委黨校綜合改革工作實施意見》(縣委辦發[2007]52號)的具體要求,經縣委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招考縣委黨校專職教師。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公開招考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干部“四化”方針,努力建設高素質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切實提高干部教育培訓質量,不斷推進我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進程。

二、公開招考的原則

(一)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四)堅持依法辦事原則;

三、公開招考崗位、專業及職數

(一)法理學或法律專業專職教師1名;

(二)經濟管理專業專職教師1名;

(三)中文或政治理論專業專職教師1名;

(四)計算機或網絡管理專業專職教師1名;

公開招考在縣委黨校現有人員編制數額內,按照崗位設置的情況,根據招考專業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進行。以上專業崗位實行聘任制,聘期為3年,聘任期滿后考核合格者可連續聘任。

四、公開招考的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基礎理論扎實,熟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具有履行各崗位相應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有志于從事黨校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思想進步,品行端正,遵紀守法,作風嚴謹、務實、正派,具有較強的工作原則性和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恪盡職守,勤奮敬業;

3、有較好的群眾基礎,堅持走群眾路線,密切聯系群眾,得到本單位大多數職工的公認和擁護。

(二)資格條件

1、身體健康,年齡35周歲以下(黨校現有教師為45歲以下),參加工作3年以上,國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計算機基本操作;

2、鄉鎮、縣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中具有國家公務員或國家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員;

3、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具有從事教育教學或相應工作經歷及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是所在單位的教學骨干或培養對象,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與科研能力;具備干部教育培訓的教學課程開發能力與教學組織、管理能力等教學科研骨干優先錄用;

(三)下列人員的報考不予受理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2、在黨紀處分期內的;

3、受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受過人民法院刑事處罰的;

五、公開招考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考專職教師工作從6月上旬開始至7月初結束,主要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告(6月11日)。由縣委黨校通過黨務、政務公開欄、縣廣播電臺、電視臺、政府公眾信息網、瓜州黨建網等媒體在全縣范圍內公告。

(二)宣傳動員(6月11日-6月13日)。縣委黨校組織人員深入機關、學區(院校)調查摸底,對公開招考縣委黨校教師工作目的意見、方法原則、資格條件、程序要求等進行廣泛宣傳,積極鼓勵和動員符合條件的人員踴躍參加報考。

(三)組織報名(6月14日-6月18日)。報名的組織工作由縣委黨校負責,采取個人自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復印件,組織推薦信,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張,并填寫《瓜州縣委黨校公開招考專職教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所有報名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如弄虛作假,取消招考資格,不接受電話報名。報名截止日期為6月18日。

(四)資格審查(6月19日-6月21日)。根據公開招考實施方案規定的報名資格條件,由縣委黨校會同組織部、紀檢委、人事局進行審查核實。經審查核實,每個崗位報名參加公開招考的人數不得低于1:4,達不到4人時,取消該職位的公開招考。符合條件者由縣委黨校發放《準考證》,領取時間為6月21日。

(五)組織考試(6月22日-6月24日)。經審查符合資格的人員參加考試。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試題統一命制,分筆試、面試答辯、公開講課三種方式進行。突出工作業績和專業技能設定為加分項目,其中:近三年年度考核兩年優秀者加1分;近三年獲得縣以上先進稱號的加0.5分,獲得市以上先進稱號的加1分,獲得省以上先進稱號的加2分,加分項以最高獎項為準,不累計加分。

1、筆試(6月22日)。卷面總分100分。由縣委黨校統一組織實施,筆試以《公共基礎知識》為主,重點包括政治理論、政策法規、公文寫作與處理、領導科學和行政管理等內容。

2、面試答辯(6月23日)。由縣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縣委黨校具體組織實施,按照公開招考專業崗位與報考人數1:4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40%折算后與加分項得分按專業崗位分類匯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答辯程序。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行放棄答辯導致該專業崗位面試人員數與錄用數不足4∶1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面試當天不按規定時間到場視為自動棄權,不再臨時遞補。

成立面試答辯命題小組。面試答辯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

參加招考者采取抽簽形式確定答辯順序。每人演講答辯時間不得超過7分鐘。面試答辯主要是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和工作經歷,闡述自己做好黨校專職教師的設想和措施辦法,然后對面試題進行答辯。面試答辯由黨校負責組織,評委由領導小組臨時確定7名成員組成。評委可對參加招考者的答辯內容和觀點當場質疑,參加招考者需當場答辯。面試答辯評分按百分制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并將得分現場公布。

3、公開講課(6月24日)。按照公開招考崗位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40%、面試答辯成績10%折算后與加分項得分按專業崗位分類匯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講課人選,進入公開講課程序。參加面試答辯的人員按所學專業或學科特長,在講課前1天按所公布宣講專題自行準備,參加公開講課的人員屆時抽簽確定公開講課順序(可制作多媒體課件,用多媒體上課,講授時間統一規定為40分鐘)。公開講課由縣委黨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組織、紀檢部門參與監督。公開講課評分按百分制現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并現場公布得分情況。

(六)組織考察(6月26日-6月27日)。按照公開招考職數與參加公開講課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40%、面試答辯成績10%、公開講課成績40%折算與加分項得分匯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縣委組織部組織專門考察組到具體人選所在單位(學校)及工作過的部門廣泛聽取意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進行考察考核,并在被考察對象單位民主測評,按百分制打分,計算出平均成績。

(七)綜合成績確定。公開招考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成績40%、面試答辯成績10%、公開講課成績40%、組織考察10%的比例折算,計入加分項得分匯總出每個參加招考者的綜合成績,并及時公布。

(八)黨校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根據參加公開招考者的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由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各專業崗位的建議人選和備選人員,提請黨校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由黨校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向縣委匯報公開招考工作實施情況。

(九)聘用、調動。各項考核合格經黨校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的聘用人員,按法律和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調動手續,正式上崗開展工作。經查實確有影響招考聘用問題的,報經黨校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研究后,取消聘用資格。

六、組織領導

成立公開招考縣委黨校專職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組織部有關領導任組長,縣紀檢委、宣傳部、黨校及人事局、監察局等有關負責人為成員,統一負責縣委黨校專職教師公開招考工作的組織領導,縣委組織部和縣委黨校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同時邀請縣紀檢委、監察局領導進行全程監督。

七、聘用人員待遇

按國家相關規定和黨校規程執行。

八、其它規定

1、通知時效。報考者須留下有效的聯系方式,整個公開招考工作期間,在公開招考單位發出筆試、面試及其它事宜通知的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

2、為維護公開招考工作的公正性,若在報名、筆試、面試、組織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出,即取消聘用資格。

3、被聘用人員應在縣委黨校指定的時間內到校報到上班,逾期則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