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安全生產活動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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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施工企業、在建項目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監督站、鎮(街)村建站、燃氣企業、瓶裝液化氣分銷站點要認真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切實把安全生產放在事關治國理政、事關科學發展、事關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來考慮,要全力組織開展好徹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各相關單位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大檢查工作職責分工。區住建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質安股、市場股、城建股、監督站、村建站人員為成員的大檢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檢查辦公室掛靠在局質安股,由質安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燃氣檢查辦公室掛靠在局城建股,由城建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機構人員名單如下:
二、檢查范圍及內容
(一)檢查范圍:全區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區內燃氣企業、分銷站點及使用燃氣餐飲場所。
(二)檢查內容:
1、加強對全區在建項目的安全檢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腳手架和建筑起重機械、預拌砼和現澆砼結構工程等三個專項整治,落實防護措施。
2、嚴肅查處施工現場深基坑、高邊坡臨邊防護不到位、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作業人員未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施工臨時用電不規范等行為。
3、嚴格落實工程參建各方主體責任,重點抓好建設單位履行工程項目管理職責和施工現場項目經理、總監到崗履職情況;
4、對項目建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立即依法停工停產整頓,并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各方責任。
5、落實企業標準化創建主體責任,加強工程技術人員和一線操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嚴格按照規范、標準及標準化示范圖集施工,強化施工現場渣土車、土方車等各類工程車輛管理,提升標準化施工水平。
6、嚴厲打擊在建工程規避監管、不執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等非法違規行為。
7、各鎮(街)村建站、各燃氣企業、分銷站點是否按照關于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的有關要求,開展安全大檢查,落實調查摸底、用戶巡檢責任,確保用氣安全。對餐飲場所存在的安全問題,要督促指導經營業主抓緊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按要求停止供氣,并撤出相關設備設施。
8、各鎮(街)、管道燃氣公司是否持續開展管道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安全隱患整改臺賬,逐條逐項予以整改落實。管道燃氣公司是否嚴格按標準增設燃氣管道路面標志,標志應字樣醒目、經久耐用、不易損壞,切實保障管網安全運行。對一時不能整改到位的隱患,管道燃氣公司是否安排專人進行監控并加強日常巡查。
9、各燃氣公司、分銷站點是否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反恐安全措施,切實提高對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發展環境。
10、各燃氣公司、分銷站點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落實及安全、經營管理標準落實情況;是否加強液化氣運輸、配送、使用等環節安全管理,是否使用超期未檢、不合格或者報廢鋼瓶,出站鋼瓶是否有本企業標志、警示標簽和塑封。
11、各鎮(街)村建站、各燃氣企業、分銷站點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是否有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有無制定計劃,有無上報反饋,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
三、方法步驟
堅持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從2014年7月底開始,到10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動員階段(8月8日前)。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部署,細化整治方案,明確職責分工,強化整治措施,層層動員落實,確保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扎實深入推進。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9日至10月20日)。各單位要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對本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擊安全生產領域非法違法、治理糾正違規違章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做到檢查率、整治率達100%,確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過場。
(三)總結提高階段(10月下旬)。及時分析總結安全生產大檢查取得的經驗做法,鞏固重點整治成果,強化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構建整治工作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區政府統一組織,各鎮街、各牽頭和配合部門負責實施。各單位要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制定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確保安全生產大檢查有效扎實開展。
(二)強化整改治理。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實行“零容忍”,對每一個隱患和薄弱環節,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對重大隱患要嚴格實行掛牌督辦和整改銷號制度,對重點問題、重點區域和隱患嚴重、情況復雜的,要加強聯合執法,重點打擊。對整治責任不落實,隱患整治不及時、安全問題突出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和行政問責。
(三)強化督查檢查。區安辦牽頭,監察局及有關主管部門配合,研究制定專門督查方案,定期不定期督促檢查和明察暗訪,切實做到督查不留死角。10月中旬市、區政府將組織綜合督查和考核,并將考核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評內容。
(四)強化氛圍營造。將加大對安全生產大檢查的宣傳報道力度,強化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對認識不到位、工作不認真、整治走過場的將給予公開曝光。將設立舉報電話、電子信箱等,發動群眾舉報和監督,努力營造人人關心支持參與“百日行動”的濃厚氛圍。
(五)強化信息報送。為及時了解和掌握各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進展情況,總結、梳理整治工作的經驗和成效,各單位要在8月8日前報送實施方案和1名聯系人;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報送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情況表;每周至少報送一篇工作動態信息。
第二篇:創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建設“平安”的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開展創建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等活動,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穩定的長效機制為建設重點,落實工程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與企業的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權益保障、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食品衛生保障等工作相結合;把“平安工地”創建活動融入到全市“系列平安創建”活動的總體部署中,切實保證我市所有建筑工地的和諧穩定,為建設“平安”作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平安工地”創建活動,提高工程質量、強化施工現場管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完善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進一步加強安全文明標準化施工、保障民工的合法權益。具體做到“五個不發生”:即不發生刑事案件、不發生重大治安案件、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不發生員工違法犯罪、不發生涉及項目建設工地問題引發集體越級上訪。力爭在第一輪的時間內建立健全平安創建工作標準和考評體系,全面推進平安創建工作,使全市90%以上項目建設工地達到平安標準和要求,創建覆蓋面達100%。
三、時間安排
2014年平安創建工作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30日)
采取多種形式,全方位、多層次進行宣傳動員,形成強勢輿論氛圍,引導全市各單位和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積極參與,迅速掀起創建高潮。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便于操作的實施方案,并按照實施方案認真執行。
第二階段:創建攻堅階段(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0月30日)
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創建內容,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開展大規模的創建活動;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交流會和協調會,及時研究解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全市申報省市優質工程、文明工地的項目按照平安工地創建考評細則(見附件),全部參與平安工地創建工作,并達到細則要求。
第三階段:檢查驗收階段(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對參與平安工地創建工作的建筑工地進行考核,考核匯總記錄,形成檔案;在各責任單位自查自糾、完善提高、認真總結經驗和不足的基礎上,組織檢查驗收,開展回頭看,對創建不到位的,限時整改;建立健全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管理的制度,實現長效管理機制;同時獎優罰劣,進行通報。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各創建平安工地責任單位及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把“平安工地”創建活動作為本地、本部門2014年的一項重點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狠抓落實。為了確保“平安工地”創建活動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參照市里成立領導小組,并設立辦公室,確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施工現場,由建設單位牽頭,制定“平安工地”創建活動的工作方案,提出創建要求、明確創建目標、制定創建措施,落實相關人員,明確創建活動責任人,并嚴格按要求認真貫徹落實。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在全市形成強勢輿論氛圍。要深入宣傳開展“平安工地”創建活動的重要性、必要性,動員和引導廣大建筑工作者積極支持和參與創建活動。同時,要充分發揮輿論的激勵和監督作用,對創建活動中取得的成績和先進典型及時宣傳報道;對組織不力、消極落后的單位予以曝光批評。對不服從管理、不按要求完成創建、阻礙創建工作開展的單位、部門和個人,要追究責任,并給予處罰,以確保整治活動順利開展。
(三)強化督查,狠抓落實。為了確保“平安工地”創建活動各項工作的落實,“平安工地”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要開展分組包片督察活動和分縣(區、管委會)包干責任制,定期不定期地組織開展現場督查、現場辦公、現場協調等活動,協商市人大、市政協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專門的視察督查活動。各責任單位要組成專門的督查組,對本系統、本單位相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嚴格細致的內部督查工作,充分了解、掌握整治任務的進展情況、完成質量狀況、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如實進行工作考評,及時通報情況,提出改進意見,確保各項整治任務全面落實。
(四)創先爭優,樹立典型。各級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市所有在建工地針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幾個方面的內容進行檢查,對達到“平安工地”創建要求的工地發放“平安工地”證書,對存在問題的建筑工地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建筑工地按照創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申請驗收,驗收合格的發放“平安工地”證書;對經過整改仍達不到創建要求的建筑工地責令停工整頓直至整改符合創建要求。
五、企業創建標準
(一)組織機構健全。企業和建筑工地設有“平安工地”創建活動領導小組,且機構、人員、經費落實到位,有足夠數量的專職人員從事治安保衛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企業及建筑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衛工作制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項管理制度,且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齊全。施工現場按照有關規范標準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產狀況、文明施工情況良好,現場重大危險源管控到位,設施齊全,施工環境和諧,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落實整改,未發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實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檔案,每一名新工人在進場前均經過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及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各施工工地對操作人員進行每天一次的上崗前班組集中交底。
(五)職工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無惡意拖欠民工工資行為,不發生群體性上訪事件,未雇傭童工,婦女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有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隱患得到整改,整改率達100%,沒有發生火災、爆炸等災害事故或發生事故沒有造成死亡、重傷、重大經濟損失。
(七)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加強工地食堂等的衛生管理和監督工作,各建筑工地應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的相關法律法規,保證民工的食品衛生和健康,堅決杜絕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六、獎懲措施
1.對在多次檢查中均符合創建要求的建筑工地加強服務,簡化監督、減少日常檢查和抽查;優先推薦參加文明工地、優質工程的評選;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實施高頻率的日常檢查和抽查,并不得參加文明工地、優質工程的評選,將施工企業及項目經理列入不良行為公示。
2.每年年底根據平時檢查情況提出一批在“平安工地”創建活動中成績突出的建筑工地,報市住建局申請市級示范“平安工地”。凡是被評上市級示范“平安工地”的企業,列入企業的信用檔案,并做為評定優秀企業、優秀項目經理和市級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的條件之一。
3.在“平安工地”創建活動過程中,對存在以下情況或嚴重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
(1)現場管理混亂、規章制度執行不嚴、創建活動措施不得力,無“平安工地”創建計劃;
(2)發生因工程質量問題引起的集體越級上訪事件的;
(3)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
(4)發生拖欠民工工資,引起集體上訪事件的;
(5)發生一次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發生一次5人以上群毆事件,或多次發生3人以上、5人以下群毆事件的;
(7)三次被監督檢查部門責令整改的,或被責令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8)發生其他較大社會影響惡劣事件的;
(9)多次未及時上報“平安工地”創建工作相關情況的。
“平安工地”創建工作是工地管理中的一種新的活動載體,也是文明標準化工地創建活動的豐富和完善,其對我市系列平安創建活動的開展有著重要意義。我們一定要按照市綜治委創建“平安工地”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加大創建力度,豐富創建內容,落實創建措施,提高創建水平,為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實現“平安”的目標作出我們積極的貢獻。
第三篇: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圍
(一)區人民政府各鎮街所在地1990年之前(不含1990年)建成的居民住宅。
(二)區人民政府各鎮街所在地1990年之后(含1990年)建成的,已出現明顯傾斜、裂損(如砌體結構承重墻體的豎向裂縫、承重大梁下墻體的“八”字形裂縫,框架結構柱開裂,梁出現斜向裂縫等)的居民住宅。
(三)各鎮街、園區所有保障性住房、棚屋區改造安置住房。
(四)建設項目征遷安置房。
(五)其他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居民住宅。
二、排查內容
(一)老樓危樓安全狀況。重點檢查整體危險房屋是否已經拆除;有危險點或局部危險房屋是否已經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險;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注:按照建設部《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2004版)的規定,1、整體危險房屋是指經鑒定危險性為D級,即: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2、局部危險房屋是指經鑒定危險性為C級,即: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3、有危險點的房屋是指經鑒定危險性為B級,即:結構承載力基本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區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質量安全情況,重點檢查以原公房、購改租等方式籌集的保障性住房,以及2005年之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檢查內容為:是否已經出現明顯傾斜、裂損(如砌體結構承重墻體的豎向裂縫、承重大梁下墻體的“八”字形裂縫,框架結構柱開裂,梁出現斜向裂縫等)。
(三)老樓危樓管理維護狀況、老樓危樓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范性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管理檔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實、日常管理是否及時到位等情況。
(四)區住建局對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1.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省住建廳有關文件情況,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強化層級指導和監督執法檢查情況,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查處情況。
2.工程實體質量情況,重點檢查勘察、建筑、結構設計質量,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實體工程以及涉及結構安全的原材料質量。
3.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重點檢查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腳手架、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險源防控、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施工用電、現場消防安全情況,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
4.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和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單位、預拌砼與預制構件企業等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到崗履職情況。
(五)對以往已查出但未整改的老樓危樓進行跟蹤監管,整改到位。
三、排查職責分工和要求
(一)各鎮(街)、工業園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按照屬地管理、業主負責、部門配合的原則,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排查方案、明確排查辦法、落實實施主體,認真開展老樓危樓安全排查工作,確保部署到位,組織到位,檢查到位,問題解決到位。
1.各鎮(街)、工業園區負責組織失修失養嚴重的居民危險住宅排查;區住建局質安股負責相關指導、匯總工作。
2.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負責組織在建保障性住房、棚屋區改造住房的質量安全檢查和裝飾裝修涉及拆改主體結構或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區住建局質安股負責相關指導、匯總工作。
3.各鎮(街)、工業園區負責組織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區改造安置住房的安全排查;區住建局質安股負責相關指導、匯總工作。各鎮(街)、工業園區要開通熱線電話,受理各自轄區內老樓危樓排查工作投訴事宜。
(二)各鎮(街)、工業園區要組織社區居委會對本轄區老樓危樓,督促住宅產權人或使用人進行全面自查,并匯總上報。在自查自報的基礎上,組織危房鑒定機構和專業人員,按照建設部《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99)(2004版)規定,對老樓危樓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或安全檢測,研究落實處理方案,采取及時維修、改造加固等措施,逐一進行整改,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要堅決采取停用、拆除等措施,從根本上杜絕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各鎮(街)、工業園區要在排查的基礎上,在2014年底前建立老樓危樓安全管理檔案信息系統,做好排查處理有關文件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做到“一樓一檔”。老樓危樓安全檔案內容包括:業主姓名、地址、建設年代、建筑結構、樓層、建筑面積、排查時間、存在問題、危房鑒定等級、處理情況等。
(四)區住建局將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實施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工作。部署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全面自查,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組織巡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將從嚴處理。我局將對違法違規行為將進行立案查處,嚴肅追究責任。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統籌安排,科學把握建設進度,保證工程建設的合理周期和造價,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五)區住建局將認真總結本轄區檢查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舊房安全管理水平。并將檢查情況、需要解決的問題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
四、排查資料上報
本次排查應在2014年7月23日前結束。請各鎮(街)、工業園區于2014年7月25日前將本轄區老樓危樓安全排查情況書面報告及附表報送區住建局質安股。
(一)上報負責人及聯系人。請于7月18日前,將本單位排查工作負責人及聯系人(姓名、職務、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報區住建局質安股。
(二)上報排查報告及附表資料。請于7月25日前,將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排查報告及附表上報區住建局質安股。
排查報告包括以下內容:1.排查項目總數;2.存在問題項目總數及名稱,對存在問題的項目已采取和擬采取的措施(如停用、加固、拆除等);3.老樓危樓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第四篇:2014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
按照全市、全區“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區住建系統實際,現就全區住建系統2014年“安全生產月”活動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宣傳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為主線,以“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為主題,通過集中開展一系列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深入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重大決策部署,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知識,弘揚安全文化,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全區住建系統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提供強大精神動力、文化力量和輿論支持。
二、活動主題和時間
活動主題:“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
活動時間:2014年6月1日至30日。
三、組織機構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局質安股。
四、活動形式
(一)開展宣傳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講話精神專題活動。
活動時間:6月1日-30日。
活動內容:通過邀請市專家宣講團、視頻講座等方式組織貫徹學習關于安全生產系列講話精神,大力營造學習貫徹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的濃厚氛圍。
(二)開展宣傳咨詢日活動
活動時間: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正榮時代廣場舉行宣傳咨詢日活動。
活動內容:邀請區政府有關領導親臨現場檢查、指導咨詢活動,組織安全生產知識現場答疑,現場發放宣傳品,宣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深化“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主題,加大輿論宣傳力度。
(三)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動
活動時間:6月2日-8日。
活動內容:各施工單位要結合本行業安全生產特點,組織動員企業內部職工觀看由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題宣傳片《生命的紅線》、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電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產情景劇《平安是福》;開展“安全生產月”主題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防范類似事故發生。
(四)開展安全文化周活動
活動時間:6月9日-15日。
活動內容:組織安全文化專家、有關人員開展安全文化進企業、進工地等活動。
五、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施工企業要建立組織,細致謀劃,結合本行業實際,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精心部署,組織安排活動內容和形式,開展各具特色的活動,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二)營造氛圍。將加強與媒體的協作配合,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強正面引導。各新聞單位將圍繞“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開設專版專欄,制作專題節目,宣傳先進典型,傳播安全理念,營造濃厚輿論氛圍。
(三)力求實效。各施工企業要善于總結經驗,堅持貼近實際、貼近基層、貼近群眾原則,結合自身特點,創新活動形式和內容,增強活動實效。
各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和總結,分別于5月30日和6月25日前報送區住建局質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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