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責任督學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29 08: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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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責任督學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務

通過為每一所學校配置責任督學,掛牌公示責任督學聯系方式和工作職責等信息,落實市屬學校督學責任區工作職責,建立日常隨機督導與專項督導相結合的教育督導工作機制,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提升學校教育質量和水平。

二、責任督學聘任

聘請退居二線或退休不久的5名市督學擔任掛牌督導專職督學。每一所學校1名責任督學,每名責任督學負責3所學校。人員安排附后。

三、責任督學的職權

1.根據督導工作需要,全面了解責任區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等情況。

2.要求責任區學校提供相關材料,列席責任區學校相關會議。

3.受所任命或聘任的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委托,約談責任區學校校長及相關人員。

4.對責任區學校、校長和領導班子提出獎懲建議。

四、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事項

1.學校管理和制度執行情況。含校長和領導班子對教育方針的理解,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情況。

2.規范辦學和素質教育情況。含招生、收費、擇校情況;課程開設和課堂教學情況;學生學習、體育鍛煉和課業負擔情況,傾聽各種意見,受理核實相關舉報投訴,督促限期整改,等等。

3.教師師德和專業發展情況。含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言行、體罰變相體罰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索要或者違反規定收受家長和學生財物、開展或者組織參與針對學生的經營性活動,或者強制學生訂購教輔資料、報刊等謀取個人利益的,等等。

4.學校安全和食品衛生情況。含校園及周邊安全情況,學生交通安全情況;食堂、食品、飲水及宿舍衛生情況。

5.資源配置和辦學條件情況。含教育裝備、體育場地、運動器材、師資配備等辦學條件改善情況。

6.學校制定和實施發展規劃情況。參與和指導責任區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通過常規督導、隨訪了解責任區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的實施情況,參與對責任區學校年度考核工作。

7.參與并主持“教育評議會”工作。

8.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委托的有關事務。

五、責任督學履職要求

1.責任督學的履職形式。責任督學可通過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進行“一日督導”活動,可視情況隨時對學校進行專題督導,出席學校組織的重大活動或會議,參加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的聯合督導、綜合督導評估工作。

2.責任督學督導反饋要求。督導結束后,責任督學要填寫督學責任隨訪督導工作記錄表,將督導結果當場向學校反饋,及時向政府教育督導室提交報告。發現可能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以及違背教育規律的問題,要出具書面整改通知書,對有整改任務的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并加以跟蹤直至整改到位。涉及到重大問題時,應立即向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匯報,由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向有關部門或學校下達整改通知書,促進教育工作突發性、難點等問題的解決。

3.保證督導時間,認真做好記錄。責任督學對責任區學校實施“一日督導”每月應不少于1次,并視情況對責任區學校開展經常性的專項督導。督導過程中應注意留存過程材料,包括文字、表格、影像資料等,按時提交責任督學隨機督導檢查記錄,認真填寫督導整改通知書,學校先進經驗和典型事例、查實的學校違規行為隨時提交。每學期至少提交一篇專題調研報告,每年度對責任區學校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總結,形成責任督學工作總結報告。

4.遵守督導工作規范。責任督學要堅持原則,勇于擔當,辦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潔自律。不得接受責任區學校吃請和禮物,不得接受責任區學校安排的娛樂活動或旅游項目,不得在被責任區學校領取和報銷任何費用,不得實施與責任督學職責與身份不符的行為,不得私自公開需要依法保密或暫未公開的學校和相關個人信息,不得影響被督導單位和中小學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六、掛牌督導組織保障

1.責任督學組織管理。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協調、檢查、指導全市掛牌督導工作,負責市屬學校責任督學的聘任、培訓和考核等工作。向受聘責任督學頒發聘書,與責任督學簽訂履職責任書,編制責任督學工作手冊,制定責任督學考核辦法。

2.責任督學培訓和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責任督學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學習和培訓,對新任責任督學進行入職培訓,對在職在崗責任督學進行定期培訓,幫助責任督學準確把握工作職責,提升督學適應新形勢、解決新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對責任督學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和完成任務情況進行量化考核,以此作為發放工作補貼和解聘、續聘的重要依據,提升責任督學工作質量和績效。

3.建立責任督學工作保障制度。各校要指定一名中層以上領導做好協調工作,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檔案及相關情況,并為責任督學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等履職條件。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設計的“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樣式”,為市屬學校統一制作公示牌,為每名責任督學配備專用工作手機,每月交通補貼400元;為退休的責任督學每月發放工作津貼1600元,其中600元經年終考核后一次性發放(退居二線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工作津貼的一半,在職人員不享受工作津貼)。

4.強化掛牌督導結果的使用。各市屬學校對責任督學提出的督導意見或整改通知書要認真研究,針對存在問題,積極加以整改,并將整改意見在10個工作日內向責任督學反饋。對存在問題較多或相關問題解決不得力的學校,由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直接約談問責。市教育督導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將把責任督學的督導結果和建議,作為對學校綜合評價、評優評先、教師考核、干部任免、主要負責人考評問責等方面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