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工委派駐監督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7 04: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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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工委派駐監督工作意見

為深入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強化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職能,現對縣紀工委監察分局加強派駐監督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派駐監督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按照改革領導體制、強化監督職能、確保工作成效的總體要求,以適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切實加強對部門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促進全縣各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二)派駐監督的基本原則:

1、集中設置機構。整合紀檢監察資源,設定3個縣直紀工委、監察分局,實行大口派駐監督。

2、統一劃轉編制。將縣直政府組成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原紀檢機構編制統一管理,實行編制單列,組建紀工委監察分局。

3、實行統一管理。紀工委監察分局是縣紀委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由縣紀委、監察局直接領導。縣紀委監察局對紀工委監察分局的業務工作、干部管理及后勤保障實行統一管理。

4、精干權威高效。紀工委監察分局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行使縣紀委、監察局賦予的職責和權限。通過改革合理配置、有效整合紀檢監察工作力量,促進干部交流,優化隊伍結構,提高整體素質,切實加強對所在系統各部門的監督。

二、機構設置和編制職數

紀工委、監察分局為縣紀委監察局的派出機構,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由縣紀委監察局直接領導。

(一)機構設置

1、機構名稱。統稱為中共縣紀委第×工作委員會、監察分局,簡稱縣紀委監察局第×紀工委監察分局。

2、設置數量。設縣直紀工委、監察分局3個,即:

(1)縣紀委、監察局第一紀工委、監察分局(派駐監督16個單位):教育局(縣中學、縣小學、第二小學、縣幼兒園、鎮雙語幼兒園)、科技局、文體局、廣播電視局、衛生局(人民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站)、愛衛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口計生委。

(2)縣紀委監察局第二紀工、監察分局(派駐監督16個單位):財政局(國投公司)、發改委、統計局、招商局、商經委、安監局、交通局、環保局、住建局、民政局、旅游局、審計局、人社局、信訪局、外事僑務辦公室。

(3)縣紀委監察局第三紀工委、監察分局(派駐監督28個單位):畜牧局(草原監理所、獸醫站、動物衛生監督所、治蝗滅鼠辦、草原站)、農業局(鄉鎮企業局、農經局、農業技術推廣站、種子管理站、農機局、農機推廣站)、林業局(林業站、綠化辦、森林派出所)、水利局(水利勘測設計隊、農村自來水管理站、水利管理總站、漁政站)、糧食局(糧油收儲公司)、扶貧開發辦、供銷合作聯社、農辦、灌區指揮部。

(二)編制職數

1、人員編制。紀工委、監察分局人員為行政編制,實行編制單列,由縣紀委監察局會同縣編辦共同管理。

2、領導職數。每個紀工委、監察分局組成人員為3人。其中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局長1名為科長級,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分局副局長1名為副科長級,紀檢干部1名為科員級。

三、工作職責和主要任務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縣委、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

2、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事項,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

3、經批準,初步核實所監督檢查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所監督檢查部門黨政領導班予及其成員違紀政紀的案件;調查所監督檢查部門其他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紀政紀的案件。

4、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調查;受理駐在部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調查。

5、協助駐在部門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班子抓好單位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6、對所監督檢查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建議,督促抓好整改,并及時向縣紀委報告。

7、承辦縣紀委監察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關系和監督機制

紀工委、監察分局隸屬縣紀委、監察局,向縣紀委監察局直接請示、報告工作,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系;紀工委、監察分局代表縣紀委監察局對所在系統各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履行監督檢查職能,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紀工委、監察分局與縣紀委監察局各科室是業務上的相互聯系關系。

縣直各部門黨委(組)書記對本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全面責任,并明確1名黨員干部作為紀檢員,具體負責本部門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日常工作。

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局長列席所監督的部門(單位)黨委(黨組、支部)會議或行政領導會議,紀工委、監察分局要通過建立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日常報告制度、組織專項巡查和駐部門巡查、查辦重要案件等方式強化監督職能。派駐監督實行“三點一線”的監督機制,“三點”即:工作任務的著重點,容易出事的風險點,權力運行的關鍵點”,“一線”是指“紀律紅線”。各紀工委無論采取什么監督方式,都要首先找準“三點”,然后分別明確紀律紅線,增強監督針對性和有效性。

五、干部管理和后勤保障

1、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局長,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分局副局長任免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進行推薦、考察,報縣委任免。紀工委、監察分局其他干部如需招考錄用,由縣紀委監察局報縣主管部門組織安排;從黨政機關選調干部由縣紀委監察局商縣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并送縣委組織部備案。

2、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局長,紀工委副書記、監察分局副局長向縣紀委監察局述職述廉,其履行職責和廉政勤政情況由縣紀委監察局商縣委組織部考核或將考核情況向縣委組織部備案。紀工委、監察分局干部的年度考核和獎勵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

3、紀工委、監察分局干部可以在縣紀委監察局機關和其他部門交流、輪崗。紀工委、監察分局科級干部的交流、輪崗,由縣紀委監察局商縣委組織部提出意見后,按有關規定報縣委任免;一般干部的交流由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報縣委組織部備案。

4、紀工委、監察分局干部的行政關系、組織關系及工資福利等由縣紀委監察局負責。享受紀檢監察補貼,日常辦公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實行科目單列。其辦公地點、辦公用品由縣紀委監察局統一安排解決。

5、教育培訓工作。紀工委、監察分局干部的教育培訓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共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