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農監測調查工作意見

時間:2022-08-24 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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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農監測調查工作意見

根據古調字〔2014〕14號國家統計局調查隊關于印發《2015年涉農監測調查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古委農領組〔2014〕1號中共縣農村工作領導組《關于下達2014年助農增收工作目標的通知》和古府通〔2014〕31號《關于做好縣2015年住戶收支與生活狀況調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實做好2015年涉農監測的各項工作,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制定《鎮2015年涉農監測調查工作意見》,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扎實做好涉農監測調查工作,確保各項涉農監測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一、充分認識涉農監測工作的重要性

涉農監測調查工作是中央宏觀決策和農村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據,事關“三農”工作的績效評估和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省委省政府對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2015年涉農監測工作更是納入對主要領導的直接考核。涉農監測調查包括生豬調出大縣監測調查、產糧大縣監測調查、貧困監測調查、退耕還林監測調查和城鄉住戶一體化調查。強化鎮涉農監測調查工作,對穩定市場供應、滿足消費需求、保障城鄉居民生活、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爭取上級財政補貼和政策扶持,實現鎮全面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涉農監測工作組織領導和經費保障

一是成立鎮涉農監測調查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監測點所在村干部、監測調查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經發辦,全面負責全鎮涉農監測調查工作。二是各監測點確定專門的調查員和輔助調查員報鎮涉農監測調查辦公室備案,調查員、輔助調查員未經縣涉農監測調查辦公室同意不得隨意變更。三是建立鎮涉農監測調查工作定點幫扶制度,書記、鎮長每年專題研究糧食及農民收入調查點糧食增產、農民增收工作2次以上,分管鎮長到點訪戶每季度1次以上,鄉鎮統計站(經發辦)人員每月到點檢查指導工作1次以上,按要求推薦、管理,并指導好輔助調查員、調查戶開展好工作。四是把涉農監測調查經費列入鄉鎮財政年度預算,并確保在季度后1周內發放到位。

三、強化涉農監測工作業務培訓

業務培訓是搞好涉農監測工作的首要前提,關系到能否獲得準確科學的監測數據。加強對每一位監測調查員和記賬戶的學習培訓,確保人人都能獨立完成調查任務,保障各涉農監測調查相關報表、數據及時、準確上報

四、加快推進監測點產業扶持

加大對監測點的產業扶持,在涉農項目資金安排上重點向監測點傾斜。農技站專業技術人員要在產業培育、技術指導、科技推廣等方面進行定點幫扶,確保滿栽滿插、不荒田荒地,切實穩定監測點小麥、水稻、玉米、油菜等主要糧食作物的播種面積和產量。畜牧站要給予生豬監測點必要的養殖扶持政策,加快培育養殖大戶,鼓勵戶戶養豬,確保監測工作有豬可數、有數可報。

五、強化涉農監測工作督查考核

鎮上要將涉農監測工作納入鄉鎮年度目標考核內容,由鎮目督辦牽頭制定督促考核方案,確保涉農監測各項工作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