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鎮服務型機關建設意見
時間:2022-05-05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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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機關自身建設,切實轉變鎮政府工作職能,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公共服務和便捷社會化服務的新需求,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就加強服務型機關建設,建立和完善基層民生服務體系,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工作效率為重點,以服務對象滿意為標準,促進作風根本轉變,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機關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做到“文明服務、依法服務、便民服務、高效服務”。
二、工作目標
全面提升全體機關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以建設鎮民生服務中心為重點,建立和完善縱向貫通縣、鎮、村,橫向涵蓋各職能部門和窗口服務單位,覆蓋城鄉的便民服務體系,全面提高基層公共服務水平,實現“服務理念現代化、服務行為法制化、服務機制效能化、服務過程透明化、服務主體廉潔化、服務對象滿意化”,為全鎮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三、服務內容
以鎮民生服務大廳為依托,為群眾提供黨員服務、印章管理、司法調解、村鎮規劃建設、環境整治、企業服務、計劃生育、科技服務、民政優撫、勞動保障、安全生產、醫療衛生、惠農資金發放、農業技術服務、林業生產、蔬菜生產服務。
四、工作重點
(一)高標準建設民生服務中心。民生服務中心主要職能是承擔鎮政府職權范圍內的行政審批、證照辦理、黨員服務、印章管理以及受理各類惠民項目等便民服務。在進駐內容上做到:項目應進必進、環節應進必進、相關收費應進必進,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門式受理、一站式辦結。具體實施過程中,對為民服務內容進一步細化、規范化,并隨形勢發展和群眾需求變化,適時作出調整和補充。構筑三級服務網絡:鎮一級設立民生服務中心;管區一級設立民生服務站,承接群眾需求的各種事項等;村一級設立民生服務點和代辦員,負責為群眾代辦有關事項。
(二)落實完善工作機制。實行首問責任制,按照誰接待、誰負責的原則,對群眾申辦的事項,不得扯皮、推諉、拖延;實行直接辦結制,對申辦人手續齊全、程序簡便、可當場辦理的簡易申辦事項,當場或當天辦結;實行承諾制,對需要現場勘查、上級審批或其他不能當場辦結的較為復雜的申辦事項,由受理人向申辦人出具承諾書,在承諾時限內辦結。實行“陽光”辦理制。要將為民服務的具體項目、辦理程序、所需資料、辦理時限、規定收費標準以及工作紀律,張榜上墻,實行陽光作業,嚴禁暗箱操作,接受群眾監督。相關部門要建立比較完善且操作性強的工作運行機制,并貫穿于工作的每一個部位和環節。
(三)規范辦事程序。相關部門明確細化工作人員的權力和職責,合理劃分事權,明確職責分工,規范程序。做好“受理—承辦—回復”三個環節。受理,群眾到村點申請代辦的事項,先由村代辦員認真核查,對符合條件的事項,進行受理、登記。對受理、登記的申辦事項,由民生服務代辦員按照輕重緩急整理歸類,并排定時間表,到鎮民生服務中心集中辦理;特殊情況可直接帶領群眾到縣民生服務機構、有關部門辦理。對不符合條件或者不屬于范圍的,要向群眾說明情況,取得群眾理解和支持。承辦,對村的事項,在鎮權限范圍內,由鎮民生服務中心受理、辦理或者,做到即收即辦或限時辦結。回復,群眾申辦事項辦結后,由村代辦員或鎮民生服務中心及時把服務的結果向申請人回復。同時,要主動征求群眾對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的意見;對群眾有疑惑的,要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
(四)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對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向服務對象攤派錢物、索要贊助,違規要求接受有償服務、購買指定商品,違法實施處罰、檢查、采取強制措施,對服務對象態度蠻橫、作風粗暴、故意刁難、執法不公、徇私舞弊以及其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必須嚴肅處理,同時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作紀律,明確工作時限,不允許在工作時間內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有時限規定的工作,除因正當理由延時辦結的,必須按時辦結。鎮黨委、政府對在工作中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情形進行責任追究。
(五)實行包村干部駐村聯系制度。包村干部(村級代辦員)按時到村上下班,每天上午統一到鎮政府點名后,無特殊情況一律到村上班,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五大員”,即:做農村工作的指導員,為民辦事的服務員,黨的政策的宣傳員,矛盾糾紛的調解員,黨委、政府的聯絡員。
(六)全面推行文明服務用語,杜絕服務忌語。做到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多使用如:“您好”、“不客氣”、“再見”等禮貌性用語,杜絕使用非禮貌性用語及其他影響政府形象的語言,切實解決“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
(七)堅決維護黨委、政府權威。對于上級黨委、政府和鎮黨委、政府作出的決定、決議、工作部署,決不允許陽奉陰違、軟頂硬磨,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更不允許拒不執行。堅決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全鎮各部門一定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認識建立服務型機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實有效地開展好此項工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要盡快轉變思想,提高效率,確保服務型機關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店子鎮建設服務型機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組織實施。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聽取有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綜合整治中的重大問題,安排部署有關工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要明確專人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抓好培訓,提高水平。定期邀請上級領導及專家對全鎮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機關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的為群眾服務。培訓內容主要涉及:黨的政治理論、農村法律、法規、農業經濟、農業科技、農村實用技術、如何提高服務水平等。同時,加強對機關干部的業務素質測試,通過試卷考試提高理論水平,定期組織實踐模擬考核,結合工作實際,提高機關干部服務水平。測試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公開承諾,落實責任。按照建設服務型機關的要求,各部門要及時作出公開承諾,把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作為公開承諾的重要內容。通過公開欄或在醒目的地方設立公示欄,張貼承諾書,擺放承諾卡對承諾事項進行公開,接受監督。
(五)強化監督,嚴格考核。鎮黨委、政府對服務態度差、推諉扯皮、辦事拖拉、吃拿卡要、違規審批、政令不暢等行為進行監督,受理舉報、投訴,鎮政府設立投訴箱,方便監督。鎮黨委、政府將各部門建設服務型機關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并將工作成效作為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
(六)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考核成績優秀者,作為職級晉升、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對舉報投訴,經查證屬實或領導小組抽查出現問題的,第一次,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及該工作人員需向鎮黨委、政府作出書面檢查;第二次,在全鎮范圍內對分管領導、部門負責人及該工作人員予以通報批評;第三次,對部門負責人及該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定為不稱職,并調整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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