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及周邊治安綜治意見
時間:2022-03-31 0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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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2年全省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工作部署,貫徹落實《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2—2020)》精神,結合我縣學校及治安綜合治理情況,著力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加強長效工作機制建設,加強檢查、督辦和協調,推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開展,為全縣教育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校園及周邊環境,為孩子們的學習成長創造平安和諧的社會環境。
一、落實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體制機制
認真落實黨委政府第一責任。各鄉鎮(場、區)黨委、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實行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深入化解社會矛盾,妥善處理各種糾紛,及時解決校園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確保校園安全管理的責任到位、任務到位、措施到位和落實到位。各鄉鎮(場、區)黨政一把手要對中小學安全維穩工作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深入抓。對于因責任意識不強、工作措施不到位、應對事件處置失當、導致事態發展、惡化的,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強化措施優化校園及周邊環境。各級教育、公安、衛生、工商、綜合治理、文化、食品、住建、司法、共青團等有關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情況通報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做好校園安全穩定工作。教育部門要對全縣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安全措施等方面進行認真、全面清理,對不合格的學校和幼兒園,責令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辦學要求、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堅決予以取締。公安部門要按上級的總體部署,加強學校保安機構和保安力量建設,在重要時段、重要地點要見警察、警車、警燈,對犯罪分子構成威懾。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工作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安全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涉校案件和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督部門要嚴格校園周邊商業網點、攤點管理,加大對無證(照)經營的查處力度,取締干擾學校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司法、共青團等部門要落實“六五”普法要求,加強師生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識和防護能力,繼續堅持和完善兼職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制度。其他相關部門都要從各自職責出發,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強化校園安全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校長(園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要嚴格實行安全工作領導負責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學校保衛機構建設,配強配齊工作人員,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層層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和個人。
二、加強“三防”建設,進一步打好基層基礎
切實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全面消除校園安全隱患。各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的工作措施,確保每所學校、幼兒園都有專職保安、有防護器材、有警報設備。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凡師生人員滿2000人的,原則上要組建警務室,安保人員3—5名,由警察、保衛干部和保安人員組成;師生人員不足1000人的學校要配備2名專職保安人員;對治安復雜的學校要設置治安亭,安保人員須具備相應的安保能力。全縣所有的中小學校都應逐步安裝視頻監控、報警裝置等技防設備,有條件的學校要與公安聯網監控,增配門衛警用設備,落實防割手套、橡皮警棍、頭盔、鋼叉等物防設備。
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防范信息化建設。各級各單位要上下聯動,組織開展影響學校安全穩定的矛盾和問題排查堅持經常性排查與定期排查、重點排查與普遍排查相結合,建立完善臺賬,加強跟蹤督辦。并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和各學校典型經驗與做法,推動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三、開展集中整治,著力解決學校周邊突出問題
認真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集中排查整治行動。要深入學校周邊實地,組織開展排查活動,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進行分類整理,逐個落實整治責任領導和責任單位,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整治什么問題的原則,組織足夠力量集中開展整治行動。整治的重點:一是學校周邊亂搭亂蓋、擺設攤點、占道經營的問題;二是校園周邊網吧、游戲室等文化娛樂場所管理問題;三是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問題;四是學校食堂和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問題;五是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問題。
加強學校交通安全的管理。認真落實《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積極在全縣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綠色校車”行動,加大對“黑校車”的整治力度,加強“警校護學崗”建設,開展“警校共建”活動,進一步加強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的管理工作。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學校交通安全“百千萬工程”活動。進一步加強學校上下學路隊的管理,確保學生道路交通安全。
四、開展平安創建,營造良好育人環境
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各地要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要完善和細化平安校園創建標準、檢查評比細則、組織實施辦法,做好定期考核和驗收。強化對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的督導檢查,對創建活動中師生反映強烈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建立跟蹤反饋督辦制度和限期辦理制度,實行目標管理,要定期對學校教育教學設施進行檢查(一年至少兩次),全面提升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水平,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不斷優化育人環境,實現學校及周邊治安的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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