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用房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15 0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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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用房實施意見

社區用房是社區黨組織、居委會、群團組織開展社區服務和各項工作,以及社區居民開展活動的有效平臺和載體,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和諧社區建設進程,提升社區服務功能,有效解決社區用房規劃和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根據民政部、中組部等十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社區組織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服務居民為宗旨,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采取資源整合、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辦法,區別不同設施的建設任務和功能定位,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切實解決社區用房基礎薄弱、資金和場地短缺等根本性問題,建立長效投入保障機制,更好為社區居民服務,促進和諧社區建設。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居民。把服務居民作為社區用房規劃和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滿足居民辦事、學習、活動、健身娛樂等需要。

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充分考慮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根據社區所在地經濟發展水平,結合社區居民實際居住人口數量,合理確定社區用房需求面積,統籌編制社區組織設置布局和社區用房配置方案。

堅持資源整合、突出重點。既要發揮各級政府在社區用房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又要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社區用房建設;既要整體推進,又要著力解決薄弱環節、重點項目和關鍵問題。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從各區實際情況和自然條件出發,確定社區用房建設重點,充分利用現有社區用房等基礎設施,避免重復建設。

堅持規范建設、同步實施。新建住宅小區、棚戶區改造要把社區用房建設納入規劃設計,確保與小區建設、棚戶區改造同步規劃、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

二、工作目標和具體任務

(一)總體目標。按照我市“十一五”規劃和和諧社會建設總體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社區建設相適應的社區用房建設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保障體系,建設完善一批集社區黨建、勞動保障、社會救助、衛生和計劃生育、社區治安、文化教育和養老托幼、殘疾人康復、便民利民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綜合社區服務設施。力爭在3年內,使全市社區用房建設有較大改觀,使管理服務水平有明顯提升。

(二)具體目標。基本實現全市每個社區擁有一處辦公場所穩定、功能齊全的社區用房。社區用房建設標準為:居民戶數在3000戶以下的社區,建筑面積一般不少于300平方米,居民戶數在3000戶以上的社區,建筑面積不少于400平方米。對于社區規模較小,短期內確實沒有條件和能力達到上述建設標準的社區,建設標準可適當放寬,但最低標準應能滿足社區辦公和社區服務所需,建筑面積應不低于150平方米,3年后可根據當地城區規劃實際狀況逐步達到全市規定的統一標準。各區每年要按照社區總數三分之一的比例安排年度建設計劃,確定建設重點。今年,除雞冠區外的其他五個區,要選擇1-2個基礎較好、具有地理區位優勢的社區作為示范建設單位,按要求建設規范化、標準化的社區用房。2009、2010年可根據實際情況增加建設示范社區數量。雞冠區除了重點完成省確定的五個社區服務中心(站)的援建項目外,還要明確其他街道(社區)的重點建設任務。

(三)具體任務。

結合我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棚戶區改造和新開發住宅小區建設實際情況,確定以下具體任務:

1.對納入城市棚戶區和煤礦棚戶區改造范圍的社區,要優先安排、統籌規劃。按照《市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規定,各區要抓住機遇,把市確定的城市棚戶區和礦區棚戶區改造范圍的社區及時納入整體規劃。各區政府要根據棚戶區改造具體時間范圍,編制好所在社區用房點位分布圖,并配附說明表,詳細顯示各點位相關數據。此項工作由市發改委牽頭負責,市房產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城建局等部門配合,按基本建設程序對社區用房建設項目進行監督和管理,各區政府要與市發改委密切配合,搞好項目的組織、協調和落實。

2.對新開發住宅項目和新城區建設規劃范圍的社區,要超前介入,合理布局。按照《市城市社區用房建設和管理辦法》規定。凡有新開發住宅項目和新城區建設規劃范圍的社區,應當按照規劃設計要求,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社區用房建設任務。建設經費由各區政府根據當年的社區用房建設規劃任務安排配套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市政府將視情況在社區用房配套費中予以適當補貼。此項工作由各區政府負責,市規劃局、城建局、房產局、財政局、民政局等單位負責對在建項目依法督促檢查。

3.對已經建成的老城區和部分在平房區的社區,要整合資源、填平補齊。除雞冠區外,其他五個區凡是通過資源整合途徑,經過新建、改建、擴建和置換等方式獲得區政府產權的社區用房,市政府將建立“以獎代補”激勵機制,按照每個社區2萬元標準給予獎勵。每年年末市政府將根據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進行檢查驗收,對完不成建設任務的,市政府不予獎勵。通過此項措施,努力解決因短期租借單位用房,造成社區組織經常變換辦公場所、不方便群眾辦事的被動局面。對沒有條件進行新建、改建的社區,要繼續采取臨時租借等方法,擴大社區用房使用面積,填平補齊,逐步完善。同時,要按照互惠互利、資源共享原則,積極引導社區內或周邊單位內部的科教、衛生、文體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向社區居民開放。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政府要把社區用房建設和規劃工作納入重點工作,實施政府“一把手”工程,建立長期的績效評估考核機制。要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情況,將社區用房建設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采取政府投入、單位幫扶、企業劃撥、社會資助等各種途徑,切實解決社區用房布局不合理、面積偏小、功能不完備等難點問題。

(二)完善功能,充分發揮社區用房服務居民的作用。要充分發揮社區用房在辦理社區公共事務,組織居民開展活動和向居民提供服務等方面的作用。要以人為本,調整、規范社區用房現有的辦公、服務活動功能,最大限度滿足居民辦事、學習、活動、健身娛樂等需要。各區新建的社區用房都要按照“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標識、統一風格、統一外部裝飾”標準進行建設,要建成一批精品工程,起到示范帶動作用。要積極鼓勵、協調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向居民開放內部服務設施,完善社區服務功能,不斷滿足社區居民需求。

(三)嚴格管理,最大限度發揮社區用房綜合效益。各區政府及街道辦事處要加大對社區用房管理力度,對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的使用,要廣泛征求居民意見,合理布局,符合居民實際需求。要在確保社區正常辦公、突出社區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服務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居民活動場所,提倡“一室多用”,發揮好社區用房綜合效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出租社區組織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或擅自改做他用。民政、房管等部門要加強對社區用房使用情況監督管理。

(四)齊抓共管,把社區用房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劃要求,各負其責,積極配合,狠抓落實。當前,要根據城市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總體規劃,編制好社區用房布局方案,提出年度建設任務,明確目標和具體操作措施,促進社區用房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