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管理工作安排意見
時間:2022-06-01 0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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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簡稱《方法》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方法》貫徹實施工作,2011年2月25日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市停車場管理方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8號。加強我市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規范車輛停放和停車場經營服務活動,保證道路交通平安疏通,維護鄉村容貌,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意見。
一、充分認識《方法》出臺的重要意義
隨著我市經濟社會不時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時提高,近年來。車輛的急劇增加與停車場建設滯后的不協調,造成車輛停放無序問題日益突出。車輛的停車難、停車亂問題,不只侵害鄉村道路設施的完好,妨礙鄉村交通秩序,也造成了市民生活方便,更嚴重影響鄉村市容景觀和城市形象。為解決上述問題,市及時以政府規章立法的方式出臺《方法》就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嚴格停車場經營管理秩序、規范車輛停放管理等事項制定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和制度。方法》出臺,填補了市停車場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為我市車輛靜態管理的行政執法提供了法律依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觀念,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鄉村和廣西“首善之區”為動力,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全面貫徹落實《方法》促進我市停車場管理工作更上新臺階,全力營造我市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和整潔的市容環境。
(二)總體目標
解決停車場建設與停車需求不平衡問題。加強對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的規范管理,著重從源頭上合理規劃、建設停車場。合理利用現有停車資源。加強對違章停車和車輛停放秩序的整治,形成交通疏通和市容整潔的鄉村環境。爭取到2012年,基本實現“便當停車、有序停車”車輛靜態管理的秩序。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科學合理編制停車場專項規劃
編制完成我市停車場專項規劃。專項規劃要堅持以人為本,根據鄉村總體規劃、鄉村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和交通需求狀況。科學預測、依法設置原則,與鄉村用地布局和功能性質相協調;根據鄉村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采取“分期分區、區別對待”方式制定控制性與實施性有機結合的停車戰略。
責任單位:市規劃管理局、市公安局。
(二)制定建設和開辦公共停車場的優惠政策
吸引社會資金的積極投入。優惠政策可以從政府專項資金補貼、低息或無息貸款、土地使用權出讓、稅費減免等方面著手,制定鼓勵公共停車場建設的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停車場的建設與經營。
配合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鄉村管理局、市規劃管理局、市法制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
(三)嚴格把好工程建設停車場配建的審查關
應當嚴格依照規劃和設計規范進行設計和施工。新建工程配建停車場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時驗收和同時交付使用。各部門在料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時,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筑物、居住區和商業街(區)旅游景點、大(中)型建筑等項目。應當嚴格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照規范配套設計、建設停車場。
配合單位:市城鄉建委、市住房保證和房產管理局、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規劃管理局。
(四)清查不按規范設置停車場和違法改變停車場使用性質行為
使原配建的停車位達不到規定規范的應當先就近補建或者以購買等方式補足停車位,對未依照停車場設計規范和設置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的建筑物和場所進行清查。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否則,不得改變建筑物使用性質。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經批準建成的停車場使用性質或者縮小使用范圍。對擅自改變停車場使用性質或者縮小使用范圍的依法責令糾正并恢復使用。
責任單位:市規劃管理局。
(五)制定和完善停車場收費管理政策和標準
著重解決政府定價范圍、收費規范、計費方式、審批順序、收費規范、短時免費停車的控制時段及超時加倍收費、占用道路停車累進收費等主要問題,研究制定我市停車場收費管理政策。積極謀求停車收費管理的新舉措。
責任單位:市物價局。
(六)規范設置和清理道路停車泊位
對不符合設置技術規范或條件以及《方法》禁止設置的道路停車泊位,合理設置道路停車泊位。要及時進行調整或者撤除。對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臨時停車場以及各種形式的道路停車泊位或者指示標志進行清查,取締在道路上非法設置的停車場。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嚴格執法,嚴查違法占道停放車輛行為。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鄉村管理局。
(七)依法公開出讓道路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權
以公開招標或者拍賣的方式確定經營者。對未按規定以公開方式出讓的道路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權,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管理權依法實行有償出讓。應當依法收回,以公開出讓方式確定經營者。招標或者拍賣道路停車泊位經營管理權的所得收益上繳市財政。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鄉村管理局、市財政局。
(八)嚴格各類停車場的經營管理
對不符合《方法》規定,對現有各類停車場(點)進行全面清理整頓。不具備經營資質的停車場(點)要求按規定重新料理相關手續。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停車場(點)一律取消收費資格。對于隨意設置停車場(點)經營收費,未按規定設置統一價牌實行明碼標價、違法違規收取停車費、拒絕車輛進入空位停放、妨礙道路停車泊位正常使用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鄉村管理局、市物價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認真學習。深刻領會《方法》立法目的全面理解各項具體規定。各責任單位要從深入學習貫徹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區域性國際鄉村和廣西“首善之區”高度,進一步提高對全面貫徹落實《方法》重要性的認識。
(二)加強領導。及時研究貫徹《方法》具體措施和方案,明確任務要求、責任分工和工作進度,確保《方法》得以貫徹實施。請各責任單位將本部門貫徹實施《方法》具體工作方案、完成時限于2011年8月1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
(三)嚴格執法。加強對停車場管理的執法檢查,對違反《方法》規定的違法行為要及時糾正,并嚴肅查處,確保形成規范、有序的管理秩序。停車場管理涉及多個部門職責,各部門間要相互溝通配合,加強協作,形成良好合力,努力達到執法效果最優化。
(四)加強監督。務必嚴格依法辦事,遵循法定職責和程序,使停車場管理體現公正、文明、規范執法的要求。市法制辦公室要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方法》要求,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法行政的依法進行處置,并予以通報。市法制辦公室要在方法》實施滿兩年后牽頭啟動立法后評估程序,對《方法》具體內容和各職能部門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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