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軍訓實施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06 10:55:00

導語:高級中學軍訓實施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高級中學軍訓實施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高級中學(含中等職業學校、中級技校,下同)學生軍訓秩序,促進軍訓工作全面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對學生進行軍事訓練的有關規定,提出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高級中學學生軍訓工作是圍繞國家人才培養戰略目標和國防后備力量建設需要組織實施的一項重要工作,要通過軍訓,提高學生的思想政治覺悟,激發學生的愛國熱情,增強學生的國防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促進素質教育全面落實。

二、軍訓機構與職責

(一)市學生軍訓工作領導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警備區參謀長、警備區政治部主任、市教育局局長、市勞動保障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市教育局、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物價局、衛生局、人事局、發改委、雙擁辦、人防辦及駐軍分管領導組成。負責全市高級中學學生軍訓工作,研究決定軍訓工作重大事項。

(二)市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市學生軍訓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負責承辦全市高級中學學生軍訓工作具體事宜。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長兼任,成員由教育局體衛藝處、勞動保障局培訓處、警備區司令部作訓科和政治部宣保科等相關人員及駐軍單位司令機關作訓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學生軍訓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規定;審批各學校軍訓計劃,審定軍訓內容,對學生軍訓工作實施檢查、指導、督促、評估;協調組織幫訓人員和軍事教師學習培訓,對軍訓教練員進行資格認定;加強學生軍訓期間安全管理,搞好學生軍訓保障和軍訓經費管理使用,對全市學生軍訓基地進行審核,承辦學生軍訓工作日常事務。

(三)各縣(市、區)學生軍訓工作機構。各縣(市、區)要相應成立學生軍訓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領導協調本地區學生軍訓工作。

(四)學校軍訓組織領導。各高級中學要明確一名學校領導分管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指定具體部門和人員負責學生軍事訓練計劃安排和組織實施。軍事技能訓練期間,學校與幫訓部隊要按班、排、連、營、團建制成立臨時軍訓領導機構,加強教育管理,保證軍訓質量。

三、軍訓對象與師資

(一)軍訓對象。轄區內所有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級技術學校及各類民辦高級中學等學校學生都應當依法接受學校統一安排的軍事訓練。原則上新生入學當年完成軍訓任務,當年未完成的,與次年新生一起進行補訓。有嚴重生理缺陷、殘疾或疾病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和學校批準,可減免不適宜參加的軍事技能訓練科目。高級中學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知識講座考核成績按社會實踐課記入學分。初級中學和小學不安排軍訓,但初級中學要保證安排8至10課時人防知識教育,并進行必要訓練,小學要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及軍事知識普及教育。

(二)軍訓師資。各縣(市、區)人武部要根據本轄區年度新生招收數量、學生軍訓基地承訓容量及軍訓開展時間,合理確定本區培訓軍事教師和軍事技能教練員需求數量,及時選拔培訓。高級中學軍事教師選擇熱愛學生軍事訓練工作和具備良好軍政素質的人員擔任,兼職或聘任,主要負責軍事理論課程教學;軍事技能訓練所需幫訓人員及教練員由警備區統一協調組織駐軍部隊、武警、消防、人武專武干部等受過專業軍事訓練且政治素質、軍事技能符合基本要求的人員擔任,并按照市軍訓辦規定程序和辦法培訓選拔、考核發證。

四、軍訓內容

高級中學軍訓納入社會實踐活動組織實施,軍事技能訓練原則上在市掛牌認定的學生軍訓基地組織實施。軍訓時間為7-14天,其中集中軍事訓練不得少于7天。

(一)集中軍事訓練。主要為國防法規、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性質、宗旨和光榮傳統,共同條令,輕武器射擊,單兵戰術,戰傷救護和識圖用圖等內容。由學校和軍訓基地組織實施。

(二)軍事知識講座。主要為軍事思想、軍事科技、現代國防、國際戰略環境和信息化戰爭等內容。由學校組織、兼職和聘任軍事教師講課,可專門組織,也可與軍事技能訓練穿插進行。

五、軍訓保障

(一)經費保障。各學校學生軍訓工作經費由地方政府根據學生軍訓工作實際予以安排。各高級中學要將學生軍訓工作經費納入學校經費預算予以保障。學生軍訓工作經費主要用于:集中訓練期間參訓學生及派遣軍官、幫訓戰士伙食補助,訓練器材、資料購置,參訓學生訓練服裝補助,學生在軍訓基地訓練期間水電費補助等。集中訓練期間,學生只負擔伙食費,標準參照部隊士兵伙食費標準;基地訓練水電費、衛生費、管理費、設施設備磨損維修等費用根據物價部門認定收取。

(二)裝備器材保障。學生軍訓所需槍支,市轄六區由警備區負責統一保障,四縣(市)由所屬人武部在民兵武器裝備中調整解決。實彈射擊用槍用彈,由學校提出使用計劃、縣(市、區)人武部具體承辦,經警備區批準后動用。學生軍訓所需其它軍事器材和教具由警備區、人武部和學校根據實際需要予以保障,不足部分由警備區統一購置或向上級軍事機關請領。

(三)軍訓場地保障。學生軍訓基地化是進行規范化訓練的必要條件,各級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學生訓練基地建設,積極籌措經費,采取分步建設、逐年完善的辦法,力爭到2010年全市學生軍訓全部實現基地化。市教育局和警備區要會同物價、衛生等部門對承接學生軍事訓練的各類基地進行審核認證、檢查監督和定期驗收。符合承訓條件的基地,由市軍訓辦公室掛牌命名為“市學生軍事訓練基地”(正式掛牌后方可承接學生軍訓)。目前不具備基地化訓練條件的學校,要利用校內場地搞好軍訓。

(四)安全管理保障。軍訓集中訓練期間教練員的安全管理由各部隊負責,參訓學生安全管理由學校負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軍事機關要高度重視學生軍訓事故預防工作,制定嚴格的安全措施,核定訓練基地承訓人數,防止超員,確保參訓學生安全。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軍事訓練意外事故報告制度,學校和承訓部隊在軍訓中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及時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軍事機關等相關部門報告,并依法妥善處理。

六、軍訓制度

學生軍事訓練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軍事機關要加強對學生軍訓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加強指導監督。各學校要把學生軍訓納入教學計劃,統籌安排,按照《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規定,抓好各項訓練和教學任務落實。公務員之家

(一)會議協調制度。市學生軍訓工作領導組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傳達貫徹上級指示精神,研究解決學生軍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市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軍訓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每年8至9月中旬,兩級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以軍地聯合形式組織召開教育行政部門、高級中學、有關軍事部門、幫訓部隊、軍訓基地等單位領導參加的聯席協調會議,統一部署學生軍訓工作任務,研究協調學生軍訓工作中的有關事宜。

(二)報告審批制度。學校組織軍訓要向市、縣(市、區)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提出計劃申請,由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統一協調、派遣幫訓官兵。每年6月底前,各參訓學校按照隸屬關系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市、縣(市、區)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上報軍訓計劃。

(三)檢查監督制度。在軍訓過程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軍事機關,特別是市、縣兩級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要深入學校檢查指導,督導落實軍訓計劃,全面掌握學生軍訓工作情況。

(四)考評總結制度。每年9月底前,各參訓學校要按照隸屬關系向市、縣(市、區)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呈報學生軍訓工作總結,提出評估驗收申請。經評估驗收合格的,由市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頒發軍訓合格證;不合格,予以通報批評。每年11月份,召開全市學生軍訓工作會議,對全市學生軍訓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五)獎勵懲罰制度。在學生軍事訓練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軍事機關和學校給予表彰獎勵;隨意取消和壓縮學生軍事訓練時間、未按《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規定內容進行訓練、在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理論課考試中違反紀律弄虛作假、擠占挪用和不按財務規定使用學生軍事訓練經費、違反規定或變相向學校收取承訓費和軍事訓練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軍事機關責令改正,并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直至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