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14 09: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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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意見

為全面推進我市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切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和依法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為確保我市普法工作繼續走在全國先進行列,推動社會化學法用法活動的深入開展。按照省、揚州市有關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統一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充分理解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重要性

當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關鍵時期,新形勢、新任務對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依法行政和運用法律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和先進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更是各級領導干部加強自身建設、提高駕馭全局能力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按照總書記關于全黨同志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都要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帶頭學法守法,在全黨全社會營造依法執政、依法治國、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的批示要求,進一步加大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力度。要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法治*建設進程,按照理論聯系實際、學用結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法律素質、增強依法執政能力為重點,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觀念,逐步養成自覺學法、遇事找法、辦事依法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逐步實現由習慣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運用法律手段辦事轉變,帶動廣大群眾學法用法,在全社會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良好風尚。

二、把握重點,著力加強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針對性

“五五”普法期間,全市各級各類領導干部要按照中央、省、揚州及我市所明確的學習內容,以全國“五五”統編《干部法律知識讀本》、《法治江蘇建設綱要解讀》及省“百千萬”培訓工程干部讀本為基本教材,重點學習和把握以下內容:

1、憲法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固樹立憲法權威;牢固樹立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執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的法治觀,準確把握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內涵。

2、規范市場經濟、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科學發展方面的法律法規。特別是加強有關公司、合同、金融、稅收、政府調控等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和“誠信”原則的學習。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強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快非政府職能向社會和市場轉移,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努力建設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高效精干、公開透明的服務型政府。

3、規范公權力運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權利、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確保公共權力的行使公開、科學、民主,合乎法律、順乎民意。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本質內涵和相互關系,增強執政為民意識,增強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財產、物權等合法權益的意識。對征地拆遷、環境保護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嚴格依法辦事、按章辦事,并與征詢群眾意見、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4、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有關干部管理的黨內法規性文件以及《法治江蘇建設綱要》等。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堅持廉潔從政,從嚴治政,自覺接受監督。嚴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三、豐富載體,切實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有效性

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要結合各鎮、各部門和各自的工作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切實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有效性。

1、中心組學法。要把法律知識學習納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建設的重要方面。各級黨委理論中心組每年學法應不少于2次,各級黨政部門以及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中心組學法的時間應安排2次以上。

2、會前學法。要充分利用召開各種會議的時機,在會前根據形勢和會議議題,組織學習相關法律法規,豐富會議內容。

3、“百千萬”培訓工程。把學習法律知識作為領導干部“百千萬”培訓工程的重要內容,通過脫產培訓、專題講座、菜單式選學、學習論壇、網絡培訓等形式,組織各級干部學法用法。

4、專業機構的培訓。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各類干部教育培訓機構要充分發揮主渠道作用,把法律知識教育納入培訓計劃,把法制課作為一個獨立的課程體系。一個月內的進修班或培訓班,專修法律知識的時間不少于4課時;一個月(含一個月)以上的進修班或培訓班,專修法律知識的時間不少于8課時;兩個月(含兩個月)以上的進修班或培訓班,法制培訓要形成教學單元或系列,時間不少于16課時;其他班次要根據不同的類別和學員特點,安排相應的法制學習內容和課時,有條件的可以組織專題研討。

5、法制講座。各鎮、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和形勢的需要,利用法律出臺實施的重要時機,堅持舉辦領導干部法制講座,每年不少于2次。要采取措施確保到課率,提高講座效果。

6、堅持自學。各級領導干部要結合自身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確定學習內容,每年自學時間不少于40個小時。要聯系工作實際,撰寫學法筆記,并結合相關法治課題,加強學理探討與研究,撰寫一篇以上調研報告或論文,增強學習效果。

7、落實重大事項決策中法律咨詢。要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辦事的意識,在重大事項決策之前深入調研和論證,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在決策中的參謀作用。此外,要充分利用各單位網站平臺,運用網絡等現代傳媒,開辟法制宣傳教育專欄,把法制宣傳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務的全過程。

四、完善制度,推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全面落實

各鎮、各部門在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中心組學法制度、法制講座制度、培訓制度、提請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推行并適時在全市實施非人大常委會任命領導干部法律知識任職資格制度,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激勵機制,加大對領導干部學習法律知識和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的考核力度,全面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考試考核機制。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和“誰組織實施,誰負責考試”的原則,適時組織領導干部學法的年度考試。要把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法律素質和依法執政能力,作為個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同時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對不學法、不依法辦事的干部,不能提拔重用。

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登記制度。各級培訓機構和組織實施教育的有關部門,要把領導干部參加各種培訓、講座、法律知識競賽、學法用法演講比賽、擔任法制講課任務等學法活動認真進行登記,考試成績要記錄,促進領導干部學法真正落到實處。

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用法通報制度。要及時總結和推廣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經驗和做法,善于發現和推廣典型,通過輿論引導,擴大社會影響。每年度對轄區領導班干部學法用法情況進行通報,相應的媒體也應予以披露,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深入開展。

五、加強領導,確保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健康發展

各級黨委、人大、政府要高度重視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緊密結合實際,統籌安排,保障學習時間的落實,保障必要的專項經費,促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落實。

各相關部門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樹立和宣傳典型,開展交流研討,不斷提高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計劃性、系統性和針對性,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黨委組織、宣傳部門要會同政府司法行政等部門協調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宏觀指導,在指導協調同級黨校(行政學院)在舉辦的領導干部進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訓班等主體班次中開設法制課程;宣傳部門要加強對黨委中心組學法制度督促檢查,把中心組學法列入年度理論學習考核的內容之一,指導協調各新聞媒體加大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工作情況的宣傳力度;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要認真組織實施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推動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干部更好地學法用法;司法行政部門要積極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基礎性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工作情況,交流反饋信息,提出各種意見和建議,做好“五五”普法的中期檢查和總結考核工作,適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和抽查,引導和保障全市領導干部學法用法順利開展。

各鎮、各部門要緊密結合本地區、本系統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實際,制定本地區、本系統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意見,并認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