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建筑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21 0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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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建筑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建設部第124號令)、《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建市〔2004〕1號)和《關于印發〈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清辦〔2009〕15號)、《關于切實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建設領域清欠工作的通知》(寧清字〔2008〕37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特就進一步做好我區建筑業領域預防與清理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資工作(以下簡稱“雙清”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工程發承包管理的各項規定

建筑工程實施專業分包或勞務作業分包的,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規定辦理施工分包合同備案。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將主體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義轉讓給其他企業施工,不得將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分包業務轉包或再次進行分包。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強令施工總承包企業進行施工分包,或以發包人的身份將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以內的專業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隊伍施工。工程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查施工現場各專業施工隊伍的資質、發承包合同備案、管理人員到位情況,發現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及時向區建工局和區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書面報告。

二、堅持誠信發展,嚴格遵守“雙清”工作的各項規定

1.自覺遵守建筑市場誠信備案登記制度。建筑施工企業在我區承接施工業務前,須到區建工局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登記。區外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登記以單個工程為對象,企業在參加工程投標或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前,須持《外地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附件1)及該表中要求提供的各項證明資料,到區建工局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登記。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登記每年開展一次,企業在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末前,持《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附件2)及該表中要求提供的各項證明資料,到區建工局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登記。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登記的,原則上不予參加我區建筑工程的招投標、直接發包或施工分包活動,不予辦理施工合同備案。

2.積極貫徹“雙清”工作的各項規定。工程建設單位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款,并應監督施工總承包企業按合同約定兌付分包工程款和按規定支付民工工資。各施工企業在辦理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備案前須與區建工局簽訂預防與清理拖欠民工工資責任書,施工過程中須依法與所使用的民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按規定為民工辦理工傷保險,督促施工項目部貫徹落實民工權益告知、民工工資計酬手冊等制度,并按規定支付民工工資。工程監理企業要定期檢查施工總承包企業支付分包工程款情況和各施工企業支付民工工資情況,督促整改各類拖欠行為。施工過程中發生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資問題的,相應責任主體應積極妥善加以處置。

三、加強動態監管,逐步推動“雙清”工作步入長效化管理

1.加強宣傳教育。區每年的第一個季度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動員和部署全年的“雙清”工作,并由區清理拖欠工程款與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特稱區清欠辦)與區內各建筑施工企業、外地建筑施工企業駐區項目部、相關建設單位簽訂“雙清”工作目標責任書;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備案過程中,區建工局要向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發送《“雙清”工作須知》(附件3),宣講“雙清”工作的注意事項和相關要求;在日常建筑市場檢查巡查中,區建工局要做好“雙清”工作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工作,要通過各方面的宣傳教育,逐步在我區建筑市場營造誠信發展、和諧發展的良好氛圍。

2.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區建工局要把建筑市場專項執法檢查作為一項常規工作來抓,建立執法檢查層級管理制度,落實項目包干負責制。對每一個建筑工程,要確保執法檢查的次數不少于4次。要把建筑工程施工分包備案情況、施工企業依法與民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并為民工辦理工傷保險情況、民工工資發放情況等作為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以便準確掌握各建筑工地的“雙清”工作動態。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責令施工企業限期整改,并跟蹤監督整改到位,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建筑施工企業,要在每季度的建筑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通報中給予通報批評。對以往在我區出現過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企業所承建的建筑工程,區建工局要適當加大執法檢查的頻次。

3.強化拖欠隱患排查治理。建筑工程在進行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前,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和施工總承包企業須聯合開展一次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發現拖欠隱患要及時加以整改,整改到位后將排查整改情況如實填寫入《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登記表》(附件4),然后提交區建工局。區建工局收到《登記表》后,應安排專人對自查自改情況進行抽查,確認無重大拖欠隱患的,在《登記表》中“抽查情況”欄內簽署抽查意見,并將《登記表》轉交區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經簽署抽查意見的《登記表》是建筑工程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的重要條件,區建筑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站要將其納入工程質量監督檔案保存。

四、實施失信懲戒,強化拖欠問題的處置力度

1.對出現拖欠民工工資問題,且未在區清欠辦及區清欠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限定時間內妥善處置到位的建筑施工企業及施工項目負責人實行限期整改制度。整改限期根據企業及施工項目負責人拖欠問題的嚴重程度和在處置拖欠問題中的誠信度決定,原則上不少于6個月。整改期內,建筑施工企業及施工項目負責人不得在我區承接新的建筑工程施工業務。建筑施工企業因拖欠問題未及時處理到位而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直接清出我區建筑市場。

2.對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實施失信懲戒。工程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兌付施工企業工程款的,原則上該工程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暫停實施。建設單位存在拖欠工程款行為,且到辦理新的工程施工許可手續前仍然未解決的,原則上不予批準新工程的施工許可。

五、加強部門聯動,全力做好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

區建工局要加大對工程款支付的監督力度,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綜合運用各項法律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設、施工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或分包工程款。區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監察執法力度,依法查處拖欠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對涉及拖欠民工工資的勞動爭議案件,要優先受理、快速處理。區司法部門要引導和發動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建設領域糾紛當事人之間的非訴訟調解活動,對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審查,要簡化程序,快速辦理,對于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要盡快辦理有關手續并指派法律服務人員。區公安機關要嚴厲打擊攜款潛逃、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和惡意討薪的違法行為。

附件1:《外地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

2:《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

3:《“雙清”工作須知》

4:《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登記表》

附件1:

外地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

南京市*區建筑工程管理局:

我公司計劃在你區參與工程的(招投標/直接發包/施工分包)活動,現申請辦理市場誠信備案,相關資料附后,目錄如下:

1.企業法人委托書(加蓋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內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2.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分公司營業執照、分公司稅務登記證、《南京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在南京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的證明的原件與復印件;

4.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外出施工介紹信原件(省外企業,由所在省的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5.企業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近兩年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和企業擬派建筑造師無在建工程的證明原件;

6.企業法人出具的不拖欠民工工資承諾書原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發生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時企業和施工項目部負責處置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發生拖欠問題且未按限定時間處置到位時自愿接受*區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據相關文件實施的失信懲戒等)。

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字:

(單位印章)

年月日

¬¬¬¬¬¬

備案號:[]第號

受理人意見:審核人意見:

此表一式三份,區建工局工程管理科、招標辦、行政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附件2:

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市場誠信備案申請表

南京市*區建筑工程管理局:

我公司現向你局提出市場誠信備案申請,相關申請資料附后,目錄如下:

1.企業法人委托書(加蓋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內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2.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南京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在南京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的證明的原件與復印件;

4.區招標辦、安全質量監督站出具的無失信行為的證明;

5.企業法人出具的不拖欠民工工資承諾書原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發生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時企業和施工項目部負責處置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發生拖欠問題且未按限定時間處置到位時自愿接受*區建筑工程管理局根據相關文件實施的失信懲戒等)。

法人代表印章或簽字:

(單位公章)

年月日

¬¬¬¬¬¬

備案號:[]第號

受理人意見:審核人意見:

此表一式三份,區建工局工程管理科、招標辦、行政服務中心各執一份

附件3:

“雙清”工作須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現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共同做好我區建筑業領域預防與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你們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

1.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不得強令施工總承包企業進行施工分包,或以發包人的身份將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以內的專業工程分包給其他施工隊伍施工;

2.工程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款,并監督總承包企業按施工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分包工程承包人工程款,督促施工現場各施工企業依法與所使用的民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按規定支付民工工資;

3.工程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查施工現場各專業施工隊伍的資質、發承包合同備案、管理人員到位情況,發現問題的要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整改的要及時向我局工程管理科、安全質量監督站書面報告;

4.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讓其他企業或個人掛靠本企業資質施工,不得將主體施工部分進行轉包或將主體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義轉讓給其他企業施工,不得將專業工程和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施工總承包企業實行分包的,應按規定辦理施工分包合同備案;

5.分包工程承包人不得將承接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次進行分包;

6.施工企業應依法與聘用民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按規定為民工辦理社會保險(目前南京市強制推行建筑業領域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企業在建設單位交納社會保障費后,應及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民工辦理工傷保險注冊),依法支付民工工資;

7.房屋建筑工程進行主體驗收或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企業應對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待確認無拖欠問題后填寫《工程款和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登記表》報至我局工程管理科,并積極配合工程管理科執法人員開展的抽查,否則一律不予主體驗收或竣工驗收。

8.施工現場發生拖欠民工工資問題的,施工企業應在有關部門限定時間內妥善處置到位,否則,我局將依照相關文件規定,對企業作出限期整改或清出*市場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