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先進性成果意見
時間:2022-10-09 11:35:00
導語:黨員先進性成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鎮黨委,市各部委辦局、直屬單位黨委(黨工委、黨組):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從今年4月開始全市農村開展了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目前進展順利,在提高黨員素質、增強富民本領、加強組織建設、促進各項工作等方面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為認真總結活動開展以來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切實鞏固和發展教育活動成果,經市委研究,決定建立和實施以“三級聯建、五卡管理”為主要內容的農村黨員教育管理長效機制,不斷提高黨員教育管理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緊緊圍繞富民強市、實現“兩個率先”的奮斗目標,本著“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管用、實效”的原則,著眼于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和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戰斗力,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的各項工作制度,努力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機制,促使黨員不斷增強先進性意識,明確先進性目標,實踐先進性要求,樹立先進性形象,努力使每個黨員成為“發展的帶頭人、群眾的貼心人”,為全市農村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有力的思想和組織保證。
二、堅持“三級聯建”,不斷健全黨員先進性教育的長效管理機制
這次黨員先進性教育融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于一體,活動開展以來已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各級黨組織要在認真總結的基礎上,繼承和發揚教育活動好的經驗和做法,在認真執行“”制度、黨日活動制度等傳統制度的同時,不斷完善黨員教育管理的各項制度,積極探索、創新制度,在市委、鎮(區)黨(工)委和基層黨支部三個層面上重點建立健全以下各項制度:
(一)市委
1、黨建工作責任制。市委建立黨建工作責任制,自覺把黨建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以“三級聯創”為抓手,并把加強黨員教育管理作為加強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市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黨員教育管理負主要責任,市委常委“一班人”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狠抓落實;研究和制定全市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長遠規劃和近期目標,提出年度工作任務和推進措施;每年至少2次專題研究分析黨建工作,注重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并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定期召開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工作例會,提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充分發揮市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領導小組的作用,每年對1—2個鎮(區)的黨建工作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和考察,通過調研到村,考察到鎮(區),起到指導到面的作用,努力提高黨員教育管理的整體水平。
2、領導干部黨建工作聯系點制度。市委常委每人聯系一鎮、一企、兩村(一個經濟較發達村、一個經濟薄弱村),作為黨建工作的聯系點。每位常委每年到聯系點開展調查研究、指導黨建工作不少于4次,主要幫助聯系點分析黨建工作、經濟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幫助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規劃,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并幫助聯系點每年解決1-2個實際問題;指導聯系點黨組織加強自身建設,認真總結、推廣聯系點抓黨建、促發展的經驗和做法,撰寫1-2篇有情況、有分析、有見解的黨建工作調研文章,并經常督促檢查聯系點各項工作、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把聯系點辦成示范點。
3、黨工團聯動制度。圍繞黨建工作總目標,堅持各職能部門齊抓、黨工團聯動的工作機制。每年召開黨工團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定期聽取黨工團建設的專題匯報,及時研究、部署黨工團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在部署落實工作中,做到“四同步”(黨工團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同步考核)和“三納入”(工建團建的目標納入黨建目標管理范疇、工團干部的培訓納入全市干部培訓規劃、工建團建的考核結果納入黨組織的評先創優內容),從而形成“圍繞黨建抓工建、團建,抓好工建、團建促黨建”的工作新格局。
4、部門掛村黨員幫戶制度。市機關部門與經濟薄弱村掛鉤,幫助其理清工作思路,制訂整改方案,發展村級經濟,并利用部門的人才、信息等優勢,每年著重為經濟薄弱村辦1—2件實事,重點幫助經濟薄弱村加強交通道路、水利電力設施和有線電視、自來水等基礎設施建設。市機關部門掛村每三年一輪,每年考核一次,做到不脫貧不脫鉤。同時,在全市機關部門中開展黨員與農村特困戶“結對解困幫千戶”活動,具體做到“五個一”:每個特困戶至少有一名黨員結對幫扶,每季度上門看望特困戶至少一次,每半年給特困戶送溫暖至少一次,使每個特困戶人均收入至少達到100元/人·月,為每個特困戶在“艱苦創業、安居樂業、完成學業”等方面至少解決一個實際問題,幫助發展家庭經濟,改善生活狀況。“結對解困幫千戶”活動每兩年一輪,每年考核一次。市機關部門掛村黨員幫戶工作作為市級機關部門年度目標管理內容之一。
(二)鎮(區)黨(工)委
1、黨員教育目標管理制度。要按照市委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和制定黨員教育管理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每年至少召開2次專題會議,研究分析黨員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并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實;領導干部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剖典型,總結經驗,對基層黨支部的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加強對基層黨支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堅持每半年考核一次,年終進行總考核,考核結果與評選先進等相掛鉤,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2、基層黨員干部輪訓制度。要制定基層黨員干部輪訓規劃和年度培訓計劃,明確培訓的目標任務和實施方法。市委主要負責對村主要干部進行培訓;鎮(區)黨(工)委主要負責培訓基層黨支部支委以上黨員干部,并結合每年的黨員冬訓,組織黨員骨干和其他黨員參加培訓。基層黨員干部3年任期內輪訓一遍,每次輪訓不少于7天。各級黨組織在抓好黨員政治理論、黨的基本知識、農村政策、法律法規等方面培訓的同時,還要加強對農村黨員干部進行科技素質培訓,力爭通過3年的輪訓,使每位有能力致富的黨員干部掌握2門以上先進實用技術。
3、領導干部導學領學制度。要把這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建立的黨員領導干部導學領學制度,轉化為加強黨員學習、提高學習效果的一種好制度,長期堅持下去。各鎮(區)黨(工)委每年要對黨員鎮(區)領導干部到基層黨支部導學領學作出專門安排,做到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核。每位黨員領導干部要根據安排,針對農村各類黨員不同的文化程度、學習能力等實際情況,制定導學領學的計劃,細化導學領學的內容,落實導學領學的任務和時間。每位黨員領導干部每季度至少到聯系點進行一次導學領學,并認真做好記錄,作為年度考核的內容之一。
4、黨建工作指導員制度。要確定鎮(區)機關黨員干部為基層黨支部的黨建工作指導員,主要職責任務是:幫助基層黨支部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年度黨建工作意見;參加黨支部發展黨員、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處理和處置不合格黨員、黨支部換屆等重要黨建活動,指導開展黨建工作;經常到所聯系的黨支部開展調查研究,每月不少于1次;督促檢查基層黨支部貫徹落實黨建工作情況,幫助黨支部加強自身建設等。通過經常給所指導的黨支部出題目,提要求,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督促,進行面對面的指導,不斷提高基層黨支部的黨建工作水平。對沒有建立黨組織的單位,也要選派機關黨員干部擔任黨建工作指導員,認真開展黨的工作,特別是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為發展黨員、建立黨組織打好基礎。各鎮(區)黨(工)委要對每位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5、黨建工作預警督查制度。要采取跟蹤考查、隨機抽查、集中檢查、工作審查等方式,對基層黨支部貫徹落實黨建工作、履行發展黨員程序、開展組織活動、民主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以及黨支部自身建設等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黨支部,要進行通報批評,并對支部工作進行預警,提出整改意見,限其改正;對相關責任人,應視情節輕重,給予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等相應處理。被預警的黨支部和相關責任人,當年度不能參評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黨員。
(三)基層黨支部
1、黨支部議事規則。黨支部議事的主要形式是支委會、黨員大會。支委會、黨員大會由書記召集并主持,支委會一般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支委會主要討論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決定,支部工作計劃、總結和有關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方面需提交支委會討論的事項,其中對有較大影響的重要工作和涉及黨員、群眾利益的重大問題,要召開黨員大會進行討論。議事的程序是:會前支部將有關議題和材料告知或送交支委(黨員)、會上由主持人提出議題、有關支委作簡要說明并提出初步意見、各位委員(黨員)充分發表意見討論醞釀,再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采用口頭、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贊成票超過應到會人數的半數為通過。對重大問題意見分歧較大的,除在緊急情況下按多數意見執行外,一般應暫緩決定。會議由專人記錄,主持人簽名后歸檔保存。支委、黨員對所作出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黨組織提出,在上級或本級黨組織未改變決定前,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按規定必須保密的會議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秘密;對需要公開的事項,應及時公開。支委、黨員應自覺執行議事規則,對違反規則的行為,應當批評糾正,情節嚴重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發展黨員工作制度。各基層黨支部要對照發展黨員的目標,嚴格履行發展黨員程序,嚴把發展黨員“入口關”。黨支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必須實行民主推薦,推薦對象實行公示。民主推薦一般每半年或每年進行一次,可由黨員、黨小組或群團組織等進行推薦,最后由支委會討論決定,經公示后報上級黨組織預審。入黨積極分子要實行培訓考試制度,入黨前要進行集中培訓和考試,培訓時間一般為5—7天,達不到培訓要求的不能發展。在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時,首先要實行公示制,公示時間一般為7天;在黨員大會表決時要實行票決制,采取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對違反發展黨員程序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基層黨支部要及時將預備黨員編入黨小組,對其實行跟蹤教育制度。
3、黨員學習積分制度。各基層黨支部要針對鎮(區)黨員領導干部、機關事業單位黨員、農村黨員干部、農村普通黨員和企業黨員等不同類別,按理論學習、業務技能、學習成果三大類,確定黨員年度學習的內容、分值和積分目標。年初,黨員按照支部要求,制定個人學習目標計劃,填入黨員學習培訓卡,并自覺參加支部學習。年終,按照黨員自評、支部考評的程序,對黨員全年學習情況進行考評,確定年度學習積分,并記入黨員學習培訓卡。對學習積分超過目標分值的黨員,可優先推薦申報優秀黨員和學習型家庭;對學習積分連續三年超過目標分值的黨員,可優先推薦申報黨員學習標兵;對當年學習積分達不到要求的黨員,不能評為優秀黨員,并要組織“補課”。同時,黨支部要積極推行“一刊一碟一簿”(黨員學習季刊、黨員電教光碟、黨員學習記錄簿),解決黨員學習資料少的問題,確保黨員學習效果。
4、黨員先進性要求量化考核制度。各基層黨支部要對照《農村各類黨員保持先進性的具體標準》,結合支部實際,針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黨員,村干部黨員;企業廠長(經理)黨員;企業職工黨員;務農黨員;流動黨員;老年黨員等不同類別,著重圍繞政治思想、業務技能、履行義務、遵紀守法等方面,分類制訂量化考核辦法,對黨員進行百分制考核。黨員先進性要求量化考核每半年進行一次,年終進行總考核,考核采取個人自評、黨員互評、群眾參評、黨支部綜合審定的方法,得出考核分。黨員先進性要求量化考核結果是黨員平時表現的真實反映,是民主評議中評定黨員格次的重要依據。黨組織在開展民主評議黨員時,應及時把黨員先進性要求量化考核結果公布上墻,以增強民主評議的針對性和準確性。
5、黨員聯系戶(責任區)制度。各基層黨支部要根據每個黨員的綜合能力,采取組織決定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方式,確定聯系對象。凡有聯系能力的黨員,一般應聯系l-2戶困難群眾。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黨員責任區,實行群體性聯系。每個有聯系任務的黨員,要主動幫助聯系戶解決生產、生活、子女上學等方面的困難,以自身優勢,帶動聯系戶發展家庭經濟,改善生活現狀。有聯系任務的黨員每半年向黨支部(黨小組)匯報一次情況,黨支部每年組織l-2次經驗交流,對幫扶成績顯著的黨員要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6、流動黨員雙向管理制度。各基層黨支部要加強對外出兩個月以上黨員的跟蹤管理,外出黨員要主動接受黨支部的管理。外出前,外出黨員應向所在黨支部匯報,填寫《外出黨員登記表》,寫明外出時間、地點、聯系方式等;黨支部要確定外出黨員管理責任人,在黨員外出前對其進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外出后,外出黨員半個月內應主動與管理責任人聯系,報告外出詳細地址、聯系方式等,外出期間每個月向管理責任人報告一次情況;黨支部管理責任人要定期與外出黨員聯系,及時向他們通報支部工作,征求意見,了解外出情況,做好跟蹤教育管理工作。返鄉后,外出黨員應及時向管理責任人報告外出情況,核對記錄并簽字;黨支部管理責任人要及時向外出黨員通報支部工作,對學習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補課”。對長期外出的黨員,由支委會根據查閱記錄和管理責任人提供的其它情況,對外出期間的表現提出初步鑒定意見,交黨員大會討論,作出鑒定,并作為評定黨員格次的重要依據。
7、群眾監督評價制度。各基層黨支部要按照黨員數10%—15%的比例(黨員數在30名以下的黨支部至少要有3名),聘請有較高威信、有一定參政議政能力的群眾等擔任黨支部群眾監督評價員。黨支部每季度向群眾監督評價員通報一次黨支部工作情況。群眾監督評價員主要參與并監督黨支部任期目標與年度目標制定以及黨支部換屆選舉、發展黨員、支部組織生活、民主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等重要黨建活動;深入到黨員和群眾中了解黨支部黨建工作情況,及時與黨支部聯系、溝通;年終對黨支部工作進行評價。原則上群眾監督評價員聘期3年,與黨支部屆期一致。
8、民主生活會制度。各基層黨支部每年要召開1次民主生活會。在廣泛征求意見、分層次開展交心談心和黨員撰寫黨性分析材料的基礎上,以黨支部或黨小組為單位召開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的程序是:由黨支部書記或黨小組長主持會議,通報征求意見和開展交心談心情況;黨支部書記或黨小組長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員逐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在此基礎上,黨支部和黨員個人分別明確整改方向,并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然后通過黨務公開欄等形式將民主生活會情況向黨員和群眾進行通報。鎮(區)黨建工作指導員和所在黨支部的群眾監督評價員要全程參與民主生活會,加強指導和監督。
9、民主評議黨員“雙票一審制”。各基層黨支部在民主評議黨員時,既要組織全體黨員對每名黨員進行黨內評議,又要在一定范圍組織非黨的群眾代表進行黨外評議,原則上黨外參評人數應多于黨內參評人數。黨內評議表一般由黨支部在民主評議會上發放;黨外評議表,既可在民主評議會上發放,也可上門發放,黨內、黨外評議表要分開計票、分別匯總。黨支部根據民主評議的結果,綜合黨內外評議意見,評定每名黨員的格次,并報上級黨委審定。對初定為不合格的黨員,要進行限改、勸退或除名的處置;對評定為基本合格的黨員,黨支部要指定專人進行誡勉談話。鎮黨建工作指導員和所在黨支部的群眾監督評價員要全程參與并監督民主評議工作,確保民主評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10、黨員誡勉談話制度。對民主評議黨員中初評為基本合格的黨員和市《黨員誡勉談話制度》中規定的需進行誡勉談話的對象,由黨支部派專人進行誡勉談話(若被誡勉對象為黨支部負責人,由上級黨組織派人談話)。主要向被誡勉對象指出存在的問題和應引起注意的有關事項;對被誡勉對象存在的錯誤進行批評教育,明確整改期限和要求;幫助被誡勉對象明確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黨員誡勉期一般為三個月,最長不超過半年。要明確專人負責了解被誡勉對象的整改情況,對誡勉談話之后有改進、表現較好的黨員,要及時予以肯定和鼓勵;對無明顯轉變的黨員,應提出具體處理意見。黨員誡勉期內不能被評為優秀黨員。誡勉談話的記錄和有關資料由所在黨組織保管。
11、黨務公開制度。各基層黨支部要將支部黨建工作中涉及到黨員和群眾利益且需公開的事項向黨員和群眾公布,讓他們了解實情,參與決策,加強監督。黨務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黨支部年度工作目標與措施、支部換屆選舉有關事項、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名單以及預備黨員轉正情況、黨員參加組織生活情況、履行義務情況(包括交納黨費、稅費情況)、黨員量化考核結果、黨組織獲得的榮譽、黨員表彰和處分處置情況、為民辦好事實事情況等。黨務公開以固定欄公開為主,也可采取召開黨員大會、群眾代表大會進行通報或印發材料、廣播等形式進行公開。黨務公開一般每季度一次,如有需要及時公開的黨務工作,應隨時進行公開。
12、黨員先進性展示制度。基層黨支部和黨員個人要按照“黨員先進性行動要具體實在”的要求,圍繞促進經濟發展、興辦公益事業、倡導文明新風、應對急難險重等四方面,結合各自實際,分別制定年度辦好事實事的目標和實施計劃,做到項項有保證,件件有落實。各基層黨支部要建立“共產黨員先進性展示欄”,每月將所屬黨員所做的好事實事展示出來,主要公布黨員姓名、主要事跡等,展示黨員風采,以身邊的典型教育感召身邊的人。對涌現出來的共產黨員的先進事跡,要作為推薦優秀黨員的重要依據,并結合每年的“七·一”活動、年終總結等大力宣傳和表彰,形成人人想辦好事、個個爭辦實事的濃厚氛圍。
三、建立和實施“五卡制”,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
這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推行的黨員“學習卡”,取得了明顯的效果,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增強黨員教育管理的實效,各級黨組織要按照“簡便、易行、有效”的原則,對黨員學習培訓、活動實踐、義務奉獻、創業發展和監督評議等方面推行“五卡”管理,實行黨員教育管理“卡式化”。
1、學習培訓卡:主要記錄黨員參加政治理論、科技文化和法律法規知識等學習情況。既要記錄以黨支部、黨小組為單位集中學習的情況,也要記錄黨員按要求進行個人自學的情況。學習培訓卡要求記錄黨員每次參加集中學習或個人自學的時間、地點、學時和學習的主要內容。
2、活動實踐卡:主要記錄黨員參加黨支部“”、黨日活動、黨建主題活動等組織活動的情況,要求記錄參加每次活動的時間、地點、主要內容等,對無故缺席或因故未能參加組織活動的黨員,黨支部應及時給予“補課”。
3、義務奉獻卡:主要記錄黨員交納黨費、稅費的情況,履行農村義務工和參加義務勞動等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以及社會公益事業捐贈和黨員辦好事實事等方面的情況。對不能按要求履行義務的黨員,由黨支部及時提出批評意見,幫助其提高認識,促使其及時履行義務。
4、創業發展卡:主要記錄黨員“帶頭創造財富、帶領群眾致富、帶動一方共富”和“愛崗敬業、艱苦創業、建功立業”等活動的開展情況以及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5、監督評議卡:主要記錄黨內監督、黨外監督兩大內容,記錄黨支部民主生活會前征求意見和交心談心情況、民主生活會上黨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情況;民主評議黨員中黨內、黨外對黨員提出的批評、意見;民主評議黨員的結果;黨員個人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黨員年度所獲表彰、獎勵和受處理、處分情況以及不合格黨員的處置等情況。
實施黨員“五卡”管理,是黨員教育管理的長效抓手和有效載體。“五卡”為一冊,每年更換一次。“五卡”中的前“四卡”主要由黨員個人填寫,“監督評議卡”主要由黨支部填寫,“五卡”管理冊由黨支部明確專人保管。每年年初,每位黨員重點圍繞學習培訓、聯系群眾、參加活動、義務奉獻、好事實事、發展經濟等方面制訂個人奮斗目標,并記錄在卡。黨支部對黨員教育管理“五卡”制的實施情況,每半年檢查一次,年度考查一次。黨支部要把黨員“五卡制”的實施情況,作為黨員創先爭優的重要依據之一。
四、加強領導和指導,提高黨員教育管理的實效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健全黨員教育管理長效機制,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是新時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有效載體,是鞏固和發展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的有效措施,是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有效手段,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堅持把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強對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領導和指導,確保黨員教育管理工作各項任務的落實。
2、明確職責,強化指導。各級黨組織要自覺建立健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落實工作措施;要主動擔負起抓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領導責任,形成書記親自抓、領導班子成員分工抓的工作格局;要針對黨員教育管理的不同層次、不同對象,加強分類指導,增強工作實效;要重視加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提高黨務干部的工作能力,提升黨員教育管理工作的水平。
3、嚴格考核,狠抓落實。各級黨組織要建立嚴格的考核督查制度,堅持定期與不定期、隨機抽查與集中檢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等辦法,經常性地加強檢查考核,并把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的內容之一,促使黨員教育管理長效機制得到有效落實,不斷提高黨員教育管理水平。對涌現出的先進典型,要大力宣傳,并進行表彰獎勵;對達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以確保各項制度的落實。
4、大膽探索,注重創新。針對農村黨員教育管理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主動深入基層,加大調研力度,以改革的精神,認真總結實踐中的新經驗,研究、探討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員教育管理的新機制,進一步提高黨員教育管理的實效,全面提升黨建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