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飲行業規劃
時間:2022-06-25 0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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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飲,是指小型餐館、小吃店、飲品店以及供餐人數50人以下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小餐飲行業事關民生,關系千家萬戶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權益、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為進一步推進我縣小餐飲衛生整治與規范工作,促進小餐飲行業的結構優化和轉型提升,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小餐飲行業衛生整規現狀
年以來,我縣開展了為期三年的包括小餐飲行業在內的“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和規范工作。按照各級政府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要求,我縣衛生部門把小餐飲行業衛生整規工作作為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重要內容來抓。截至年月,全縣小餐飲整規基數1761家(包括有證單位1232家、無證單位529家)。目前,全縣有證小餐飲單位已整規合格1120家,自行關停112家;無證小餐飲單位529家,經整改合格發證447家,自行關停或取締82家;全縣小餐飲衛生整規總體規范率為100%。
我縣小餐飲經營單位存在數量多、分布廣、規模小的特點,行業格局屬“低、小、散”狀況,業主及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意識淡薄且更換頻繁,整規效果容易出現反彈回潮,全縣小餐飲行業衛生整規工作仍然任重道遠。
二、指導思想
堅持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扶優與治劣相結合,建立健全“市縣統籌協調,部門牽頭指導,鄉鎮具體負責,村社屬地管理,業主責任落實,社會共同參與”的監管機制,加快推進餐飲服務監管向農村延伸,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和突出問題,規范小餐飲經營秩序,保障公眾飲食安全。
三、規劃目標
按照“全面完成、長效鞏固、轉型提高”的要求,鞏固和深化小餐飲整治與規范成果。積極爭取政府和相關部門支持,統籌安排,科學規劃,實現餐飲業布局合理、競爭有序、有效配置資源。采取疏堵結合、分類管理等辦法,結合當地實際,探索實施小餐飲聯合經營、連鎖經營等多種優化提升模式。積極培育本地區品牌企業,加大扶持力度,擴大規模經營,促進產業健康發展。到2015年,我縣要達到小餐飲建檔率100%、無證照經營及使用違法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為查處率100%、量化分級實施率100%、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臺帳建立率100%、納入整規的小餐飲100%達到《小餐飲整治基本衛生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繼續實行分類整規。對硬件、管理、資金等基礎較好的小餐飲,加強引導,通過推行量化分級、五常法管理制度實現改造提升,發揮典型示范和引領作用;對已達到規范要求的小餐飲,要組織開展回頭看,防止反復、反彈、回潮;對指導整改后符合基本要求的無證小餐飲,要及時核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并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對無法整改、業主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要堅決依法處置;要嚴厲打擊和嚴肅查處無證經營、采購加工和供應違法違規食品行為,實現小餐飲經營秩序明顯好轉。
(二)加強日常監督管理。結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繼續完善劃片包干為主要形式的監管機制,實行網格化監管。以城郊結合部、農村和偏遠山區等監管薄弱地區為重點區域,以未達到規范要求及硬件設施差、管理水平低的小餐飲為重點對象,加大對小餐飲環境衛生、餐飲具消毒保潔、生熟食品工具(用具)、健康證和從業人員衛生狀況以及有否使用禁止經營的食品的檢查力度,檢查頻度每季度不少于1次衛生監督投訴電話24小時開通,有報必查,有查必果。
(三)落實索證登記制度。統一印制餐飲食品原料采購索證與臺賬登記本,統一內容、統一項目、統一格式,提供給全縣各類餐飲經營單位。監督指導小餐飲、學校及幼兒園食堂,特別是新開辦單位建立原料進貨驗收和臺賬登記、儲存及食品加工、供應等制度,不使用腐敗變質及摻假摻雜原料、非食用物質,不超劑量和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不供應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其中,小餐飲單位重點做好豬肉、食用油和食品添加劑驗收及進貨來源登記,學校及幼兒園食堂等做好所有原料進貨登記及粘貼進貨憑證,防止采購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
(四)推行信息公示制度。在按照風險高低確定監督檢查頻次的基礎上,大力推行餐飲單位衛生信息公示制度。在經營單位醒目處懸掛衛生監督綜合信息公示牌,公示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量化分級等級、衛生狀況、責任監督員姓名、店主承諾等內容。不定期在政府網站、有關媒體或者社區公示欄上公示轄區內小餐飲行業衛生監管信息。
(五)實行動態檔案管理。加強小餐飲經營單位的登記和檔案的管理,衛生監督分所要定期組織衛生監督員、鄉鎮衛生監督協管員和社區責任醫生收集轄區內經營單位的動態信息并及時更新檔案,每月不少于1次,時時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實行動態監管。此外,要積極探索信息平臺建設,建立健全小餐飲經營單位電子檔案,進一步提高檔案的及時性、真實性和可用性。
(六)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繼續加強《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宣傳貫徹,加強對小餐飲業主和從業人員有關標準規范、經營管理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定期舉辦培訓班或開展上門培訓,確保小餐飲業主和從業人員每人每年接受培訓不少于2次。積極發揮社區、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和行業協會作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飲食安全知識,增強公眾飲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保障要求
(一)加強政府領導。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領導支持,切實加強小餐飲行業衛生整規工作的領導,將整規工作納入本地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明確與工商、建設、城管、環保、教育、旅游、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建立防治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共同做好小餐飲行業衛生整規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縣衛生監督所要結合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要求,加強對小餐飲行業衛生監管工作的領導,加強與鄉鎮的聯系合作,建立定期督查、指導、考核機制,加大暗訪力度,準確掌握真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落實。同時,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對餐飲服務監管工作的投入和保障,做到目標責任、機構人員、保障措施“三落實”。
(三)強化督查指導。要結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整頓評估考核,每半年組織一次以上餐飲行業質量安全情況督查,并經常性開展明查暗訪、巡查抽查、聯合執法等檢查,及時分析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切實加強對小餐飲業主的具體指導和服務。縣衛生局對小餐飲行業衛生監管情況開展督查考核,對工作先進、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工作落后,進度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對突出問題仍得不到解決或發生惡性事件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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