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院十四五工作謀劃
時間:2022-01-29 10: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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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來,我院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始終堅持“仲裁為民”的理念,以提高案件辦理質效為重點,進一步規(guī)范爭議案件處理,不斷夯實了調解仲裁工作基礎,有效維護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wěn)定。
一、2020年工作開展情況
(一)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情況
截至目前,縣仲裁委共計收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177件,其中不予受理46件,立案受理131件,涉案金額634.96萬元,涉及勞動者131人,現(xiàn)已結案123件,剩余8件正在審理過程中。
(二)加強學習,提升辦案能力
我院積極參加局黨組中心組學習交流活動,參與會前學法、集中學法,及時學習新出臺或修改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提高自身政策法規(guī)理論水平和辦案技巧,并對照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
(三)完善制度,推進工作規(guī)范化
完善內部工作制度,認真做好立案審查、庭前證據(jù)交換、仲裁院庭前閱卷等工作。梳理和簡化仲裁辦案程序,完善快立、快審、快結審理流程,及時將案件錄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網上辦案系統(tǒng),做到高效便民。
(四)注重調解,多元化解矛盾糾紛
我院始終堅持調解為主的辦案理念,將調解貫穿于仲裁程序的始終。充分運用立案前調解機制,強化庭審調解工作,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妥善化解矛盾,節(jié)省當事人的仲裁成本,提高調解結案率。完善三方機制,發(fā)揮工會、企業(yè)代表組織的作用,提高用人單位和基層調解組織自主化解勞動爭議的能力,逐步建成“先預防、再調解、后仲裁”的模式。
(五)其他工作開展情況
接受各類人員現(xiàn)場咨詢、電話咨詢達100余人次。完成了相關部門交辦的信訪案件1件。制定了《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學法計劃》,有序推進了依法治縣工作。
(六)存在的問題
一是案多人少,調解率不高。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數(shù)量逐年增多,其中2017年共立案受理案件45件,2018年共立案受理案件56件,2019年立案受理90件,2020年截止目前立案受理131件。同時,案件情況越來越呈現(xiàn)出多樣性和復雜性,對辦案人員的要求較高,而我院存在案多人少的狀況,業(yè)務能力和隊伍專業(yè)化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客觀變化的需要。此外,受經濟下行和疫情影響,企業(yè)停產破產,導致集體案件增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爭議分歧普遍較大,調解難度大,調解率有所降低。二是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有待完善。中小型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組建率低,大部分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未配備專、兼職調解員,且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工作人員流動頻繁,業(yè)務水平有待提高,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組織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fā)揮。
二、“十三五”工作亮點
(一)規(guī)范辦案程序,提升辦案質量。以仲裁管理制度建設為重點,完善快立快審快結審理流程,簡化相應程序,縮短審理時間。嚴格按照《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文書樣式》制作文書,規(guī)范仲裁文書,提升文書質量。2016年至今,縣仲裁委立案受理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案件462件,涉案金額2426.4萬元,涉及勞動者462人,當期結案率100%。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法治氛圍。重點推進勞動法律法規(guī)進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通過開展以案說法、座談、發(fā)放宣傳資料等形式,不斷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積極引導用人單位依法用工、勞動者理性維權,為調解仲裁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三)提供便民服務,減少當事人訴累。積極與縣郵政速遞公司對接“仲裁專遞”工作,于2019年12月正式啟用“仲裁專遞”服務,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文書送達工作,更好地維護勞動仲裁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當事人的維權成本。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加強業(yè)務學習,提高業(yè)務素質
充分利用《司法文件選》《勞動保障報》等期刊,結合其中的典型案例,學習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尤其是工傷保險待遇、勞務派遣等案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學習其處理案件的觀點,提升辦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
(二)規(guī)范辦案流程,提高辦案質效
嚴格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相關規(guī)定和省廳新要求,嚴把立案關;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正確適用法律,公正處理各類爭議案件;對每個案件做到庭審記錄、舉證質證記錄詳實、準確,為制作裁決書打好基礎;嚴格按照省人社廳、省仲委的新要求,規(guī)范庭審程序、文書格式和寫作。
(三)加強部門溝通,提升服務質量
一是加強與法院之間的溝通協(xié)調,促進裁審銜接,逐步統(tǒng)一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評判標準,提高矛盾糾紛化解率。二是加強與勞動監(jiān)察的合作,加大對企業(yè)的指導力度,督促企業(yè)改正用工不規(guī)范現(xiàn)象。三是加大與縣經科信局、縣司法局、縣總工會等部門的協(xié)調工作,協(xié)助各職能部門做好范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提高調解仲裁辦案工作質量,構建和諧的勞資關系。
(一)推進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提升糾紛化解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積極與行業(yè)主管部門、鄉(xiāng)鎮(zhèn)之間銜接,共同推進重點行業(yè)、重點領域內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組織建設。二是逐步完善調解組織糾紛化解機制以及調解員糾紛化解能力建設。建立“有組織、有場所、有制度、有預防、有調解、有保障”的預防調解工作機制,實現(xiàn)調解組織調解、仲裁調解有效結合,最大程度發(fā)揮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在預防、處理勞動爭議中“第一道防線”作用,逐步形成“先預防、再調解、后仲裁”的糾紛化解模式。加強調解員的業(yè)務培訓和指導力度,不斷提升基層調解組織糾紛化解能力,減少勞動爭議糾紛。
(二)加強仲裁隊伍建設,提升服務水平
秉承“仲裁為民”的服務理念,繼續(xù)推行仲裁員“亮標準、亮身份、亮承諾”服務,強化廉潔勤政機制,規(guī)范仲裁工作人員日常的行為。加強專兼職仲裁員的法律素養(yǎng)和業(yè)務水平,定期不定期召開復雜疑難案例研討會議,做到以案促學,不斷提升仲裁員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新情況、新問題的能力,努力建成一只綜合素質高、辦案能力強的勞動爭議仲裁員隊伍,提高勞動爭議仲裁辦案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