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口計生委工作思路
時間:2022-11-27 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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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年人口計生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新時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戰略部署,圍繞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個中心任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人口計生工作,把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運作、重在實效的實踐要領貫穿于人口計生工作的全過程,通過深化綜合改革、加快工作新機制建設、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解決新時期人口計生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問題。200*年,全省總人口要控制在3595萬人以內,出生率控制在13.8‰以內,自然增長率控制在7‰以內,努力為建設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海峽西岸經濟區營造良好的人口環境。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貫徹落實全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會議精神,掀起學習貫徹《決定》的高潮
(一)代擬省委、省政府關于貫徹落實《決定》的實施意見。協調相關部門把貫徹落實《決定》納入省委、省政府重大督查項目,推動工作落實。(辦公室牽頭)
(二)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和方法,在全省掀起學習貫徹《決定》的高潮,營造學習貫徹《決定》的社會氛圍。協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照《決定》要求,落實計劃生育工作職責,制定有利于加強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辦公室牽頭)
(三)籌備舉辦縣級和部分鄉鎮黨政分管領導干部計劃生育工作專題培訓班,推動各級開展相應的培訓活動,把廣大干部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決定》精神上來。(人事處負責)
二、探索建立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體制機制,提高宏觀管理和決策的能力水平
(四)建立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的長效機制,組織實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閩臺人口發展研究等課題的研究,加強區域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工作的學習交流。(發規處負責)
(五)制定《福建省“十一五”人口和計劃生育專項規劃》職責分解計劃,建立科學的監測、督導、動態跟蹤和政策評估體系。(發規處負責)
(六)組織實施《全國“十一五”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化建設綱要》,進一步完善電子政務系統建設;完善育齡婦女信息系統、獎勵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統、技術服務信息管理系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信息系統及信息交換平臺建設;建立貢獻獎勵制度管理信息系統。(發規處負責)
(七)深化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推動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工作新機制,加強對試點縣(市、區)的指導,總結推廣試點經驗。認真籌備全省建立工作新機制經驗交流會。深入開展創建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縣(市、區)活動,并實行滾動管理。(辦公室負責)
(八)認真貫徹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和《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依法行政“十一五”規劃》,全面推進人口和計劃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嚴格執法程序,建立人口和計劃生育系統內部依法行政的綜合治理機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執行“八個不”規定,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繼續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便民維權活動,推進計劃生育村(居)民自治。繼續抓好信訪工作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總結推廣成功經驗,建立信訪工作長效機制。(政法處牽頭)
(九)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改革考核評估辦法,建立科學有效的目標管理責任考核評估體系。繼續對部分重點縣(市、區)的人口計生工作開展中期抽查。(發規處負責)
三、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努力提高農村人口計生工作水平
(十)推動各級政府把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當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協調相關部門制定有利于計劃生育的支農、惠農政策。形成部門參與、互動聯動、一體運作的合力。深入開展創建計劃生育合格村和基層計生協會三級聯創活動,進一步夯實農村基層工作基礎,遏制農村部分地區生育水平反彈的勢頭。總結農村人口計生工作經驗。(辦公室、政法處、宣教處、群工處負責)
(十一)推動建立行政部門、服務機構、自治組織、群眾團體目標一致、上下互動、信息共享、運轉高效的科學管理格局。(各處室)
(十二)實施新農村新家庭計劃,深化“三結合”,繼續推行小額貼息貸款項目,積極解決育齡群眾在生產、生活和生育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宣教處牽頭)
四、推進科技創新,努力提高“三優”工作水平
(十三)加強縣、鄉計劃生育服務站(所)規范化、標準化建設,開展計劃生育科技大練兵活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工程,努力提高綜合避孕率和長效避孕率,提高育齡群眾生殖健康水平。(科技處牽頭)
(十四)加強出生缺陷干預能力建設,啟動出生缺陷一級干預。加強避孕藥具質量監控,指導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監測試點工作。總結出生缺陷干預工作經驗。(科技處負責)
(十五)抓好“中國人口早期教育暨獨生子女培養示范區”試點工作,普及嬰幼兒撫養和家庭教育的科學知識。探索建立以素質教育為核心,以嬰幼兒、家長及看護人員為對象,以改善嬰幼兒的生存環境為途徑,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的早期教育服務和獨生子女培養模式。(宣教處牽頭)
(十六)繼續做好聯合國人口基金計劃生育生殖健康第六周期項目、國際合作計劃生育結合項目、免費婦科病普查項目,拓展項目地區、推廣先進經驗。(科技處負責)
五、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和“關愛女孩行動”,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十七)堅持“大宣傳、大聯合、出精品”的方針,廣泛宣傳計劃生育、男女平等、少生優生等文明婚育觀念,普及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知識,大力加強生育文明建設,進一步完善公益性宣傳機制。(宣教處負責)
(十八)開展創建“關愛女孩行動”先進縣活動,扎實推進“關愛女孩”和“牽手母女”行動,推動制定有利于女孩和婦女健康發展的社會經濟政策,促進男女平等就業和共同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關愛女孩行動”督查活動,總結推廣“牽手母女”行動試點經驗。(宣教處牽頭)
(十九)認真落實《福建省禁止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條例》,繼續開展出生人口性別比專項治理活動,探索建立跨省協作機制。建立和完善B超檢查、人工終止妊娠、孕情檢測等制度。(政法處、科技處、宣教處負責)
六、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新體制,維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法權益
(二十)積極推動各地落實“以流入地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協調配合”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制。按照“屬地化管理,動態化服務”的原則,推動各地將流動人口計劃納入流入地經常性工作范圍。探索建立不同類型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模式,認真總結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的經驗。(政法處負責)
(二十一)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督查,建立以流入地為主的目標管理雙向考核制度,督促各地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提供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服務。(政法處牽頭)
(二十二)繼續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換工作,推進區域管理和協作,探索構建以城市社區為依托的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政法處、發規處負責)
七、全面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兩項制度,完善政府為主、社會補充的人口和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二十三)全面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計劃生育家庭貢獻獎勵制度,繼續落實法定獎勵優惠政策和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免費制度。探索建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補助、節育手術保險等制度。(財務處、政法處、發規處負責)
(二十四)協調財政部門落實財政投入目標的具體意見,建立穩定增長的財政保障機制。積極協調省級財政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高專項經費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財務處負責)
(二十五)深入推進計劃生育“三結合”。協調有關部門,在就業培訓、合作醫療、扶貧開發、宅基地劃分、改水改廁、沼氣應用、新技術推廣等方面,完善對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是農村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的優先優惠政策。(政法處、財務處、宣教處負責)
八、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隊伍建設
(二十六)落實“十一五”人口和計劃生育教育培訓工作規劃,組織好教育培訓。加強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站長的培訓。(人事處、科技處負責)
(二十七)加強直屬單位的組織建設,健全和完善內部管理機制,充分發揮直屬單位在人口計生工作中的宣傳、服務、培訓、科研等重要作用。(人事處牽頭)
(二十八)支持配合省計生協會做好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工作。支持計劃生育協會等群眾團體加強組織建設,發揮網絡、人才等方面的優勢,拓展服務領域,增加和擴大服務項目,為基層協會開展服務、活動提供平臺和載體。(人事處、群工處、辦公室負責)
九、認真開展“三級聯創”活動,大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二十九)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隊伍的廉政建設和紀律建設,扎實推進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和鄉鎮計生辦文明窗口三級聯創活動的深入開展。專項治理計劃生育亂收費、亂罰款,堅決糾正違法違行政和規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嚴肅查處黨員干部違法生育、領導干部失職瀆職以及人口計生干部違紀和職務犯罪的案件。組織開展鄉鎮(街道)計生辦“文明窗口”評選表彰活動。(監察室牽頭)
(三十)在全省人口計生系統機關黨的建設開展“三級聯創”活動。積極探索“三級聯創”工作機制,提高全省人口計生系統機關黨建創建的工作水平。(機關黨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