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務監督實施意見

時間:2022-02-09 08: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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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居務監督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不斷創新和完善社區民主監督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機制,深入推進社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為構建和諧社區提供有力保證。

二、工作目標

建立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要實現以下目標:

(一)有效整合各種監督形式,健全完善以社區黨組織為領導核心,居民會議和居民代表會議為決策機構,居民委員會為管理執行機構,居務監督委員會為監督機構的居民自治機制。

(二)建立完善社區干部權力行使監督制約機制,實現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構建向社區組織延伸,促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各項制度的落實。

(三)進一步完善社區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進社區事務流程化管理,切實維護群眾知情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等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黨的領導。發揮社區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落實社區各項政策,充分體現和反映群眾的意愿,切實保障居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二)堅持群眾民主監督。居民監督委員會是根據群眾意愿和要求,經過民主選舉產生的群眾性民主監督組織,同時接受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業務指導。

(三)堅持實事求是。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合理安排,突出重點,有組織有步驟地開展工作。根據不同社區的經濟狀況、社會結構、人口分布、風俗習慣等情況,確定居民監督委員會的成員數量和運作方式。

四、方法步驟

從2014年1月10日開始至2月29日結束。具體分為宣傳動員、組織實施、檢查驗收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宣傳動員(1月10日至1月31日)

1、成立機構。各社區要高度重視,成立由社區主任任組長的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具體制定完善本社區成立居民監督委員會。

2、制定方案。各社區居委會要根據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建立居民監督委員會實施方案,明確具體方法和步驟。

3、宣傳動員。充分利用廣播、標語、橫幅、板報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建立居民監督委員會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方法步驟以及監委會的職責和權限,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引導群眾熱心支持、積極參與。

(二)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月1日至2月25日)

1、明確職數。“板塊型”社區監委會由3人組成,其中主任1人,委員2人。“單位型”社區監委會具體職數由紀工委負責指導召開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根據本社區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原則上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3—7人組成。

2、候選人資格。社區監督委員會候選人應遵紀守法、堅持原則、誠實守信、公道正派、群眾信任、熟悉社情,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監督意識,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參與監督的能力等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為社區監督委員會候選人:(一)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規定時限的;(二)犯罪嫌疑人、被判處刑罰或刑滿釋放(或緩刑期滿)未滿5年的、被勞教或解除勞教未滿3年的;(三)信奉邪教,或經常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的;(四)涉黑涉惡受處理未滿3年及操縱宗教、宗派勢力干預社區正常工作的;(五)非法串聯拉票、脅迫蒙蔽群眾或操縱破壞選舉的;(六)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差,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沒有群眾威信的;(七)喪失行為能力或體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各辦事處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指導各社區制定監委會成員候選人的具體條件。

3、候選人產生

在社區黨總支(支部)的組織下,召開居民代表大會推選居民監督委員會候選人,候選人名單報街道黨工委備案,并在社區里醒目位置公示5天。候選人的提名應實行差額,居民監督委員會主任可由社區黨支部紀檢委員或德高望眾的社區居民擔任;成員一般應為居民代表,也可適當從離退干部職工、退休教師等群眾認可度高的人員中產生。要嚴格執行資格回避制度,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成員不得作為監委會候選人。

4、制定選舉辦法。要依照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政策規定制訂選舉辦法。選舉辦法中要明確居民監督委員會的職數、居民監督委員會的任職條件、選舉方式、投票方法、選舉程序、選票的劃寫方法等具體內容。

5、大會選舉。召開居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居民監督委員會選舉辦法》,居民代表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從候選人中差額選舉居民監督委員會成員。選舉工作在街道黨工委指導下進行,由黨支部組織實施,選舉結果報街道黨工委備案,并向全體居民公布,任期與居民委員會相同。

6、建立健全制度。街道紀工委將結合實際,指導各社區加強監委會規范化建設。具體要做到“五有”:即有房子,居民監督委員會有相對獨立的辦公場所,有必備的桌椅和辦公設施;有牌子,在辦公場所的醒目位置懸掛居民監督委員會牌子;有制度,建立健全居民監督委員會章程、監委會職責、工作流程、組織機構、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和制度;有章子,居民監督委員會要有公章,并制定公章管理辦法;有記載,居民監督委員會必須有工作記錄,及時準確記載工作情況,反映工作軌跡。

(三)第三階段:檢查驗收(2月26日至2月29日)

各社區要進行一次“回頭看”,進一步聽取居民的意見建議,進行查漏補缺。要及時收集相關資料,將居民監督委員會選舉辦法、候選人推薦資格審查表、候選人公示單、選票、選舉結果公布單、居民監督委員會組成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等記載選舉工作流程的所有文件表冊整理歸檔,并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屆時,區紀委和街道紀工委將統一組織檢查驗收,對敷衍應付走過場,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群眾意見大的,要進行整改,并重新選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通力協作。建立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是省、市、區推進“陽光居務工程”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一項重大工程。各社區務必要高度重視并切實加強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組織、民政部門要協助黨工委、辦事處抓好落實;紀工委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加強監督檢查,推進工作落實,支持和指導居務監督委員會依法依規開展工作。

(二)實現“六有”,規范名稱。街道、社區黨組織和居民委員會應當支持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覆行職責,落實必要的辦公條件,幫助其做到“六有”,即有人員、有牌子、有印章、有辦公場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職記錄。各社區掛牌設立居務監督委員會,統一名稱為“市區路街道XXX社區居民監督委員會(紅字)”。

(三)建立機制,規范運行。建立工作協調制度,社區居務監督委員會可以向街道黨工委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街道黨工委和有關部門將及時妥善處理。建立工作支持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包社區干部制度、街道紀委指導制度、社區兩委工作和監委會工作雙向通報等制度。建立工作培訓制度,對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開展經常性培訓,提高監督人員的業務水平。各社區要建立完善工作各項制度和機制,確保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充分發揮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