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用鹽管理意見
時間:2022-09-10 09: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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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部門對加強中小學食堂食鹽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嚴防校園食鹽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和食鹽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用鹽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學校食鹽安全重要性的認識
食鹽作為人們生活不可或缺的必須品,關系國計民生,關系到千家萬戶和每個人的身體健康。國家對消除碘缺乏危害,采取長期供應加碘食鹽為主的綜合防治措施。工業鹽、劣質私鹽對人體的危害眾人皆知,輕者導致人體多種功能障礙,重者危及生命安全。學校食堂如果使用劣質私鹽、不合格碘鹽將嚴重威脅到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二、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鹽安全工作的領導
全市各校一定要加強對本校食鹽安全工作的領導,校長要對食鹽安全工作負總責,并作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校食品安全分管領導作為食鹽安全具體責任人。學校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食堂用鹽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三、進一步嚴格對學校食堂用鹽的進貨管理
全市各學校的食品安全分管領導要嚴把食堂用鹽的進貨關,認真執行《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等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堅持食用鹽定點采購,確保從規定渠道進貨,保證不購買、使用工業鹽和劣質私鹽,確保廣大師生吃上合格放心的加碘食鹽。
四、進一步明確對鹽業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
(一)學校必須與食堂負責人或承包人簽訂《食鹽安全承諾書》,食堂負責人或承包人需主動向學校交納食鹽安全保證金。
(二)學校食品安全分管領導作為食鹽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必須把食鹽安全作為一項重要工作管好抓實,確保本學校食堂用鹽不出現違法、違規問題。
(三)學校分管領導要加強對學校食堂用鹽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切實履行領導責任,發現問題及時向食品安全主管領導匯報,并要求食堂負責人及時整改到位。
(四)對違反規定發生鹽業違法行為的學校,市鹽務管理局在依法做出處理的基礎上,及時向市教育局通報情況并向市食安委和相關領導做出專題報告,并在市新聞媒體做必要的曝光。市教育局對學校相關責任人做出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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