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工作要點

時間:2022-04-22 03: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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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工作要點

2016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的開局之年,也是“十三五”開局之年,全省獸醫系統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和全省農村工作會議、農業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提質增效轉方式、穩糧增收可持續”為主線,緊密圍繞“防風險、保安全、促發展”的目標任務,全面加強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管理,切實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生態安全。

一、加強獸醫體系能力建設

(一)強化獸醫隊伍建設。推進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隊伍建設,嚴格執行官方獸醫年度考核、執業獸醫年度執業情況報告制度,推進官方獸醫資格確認和復核,積極做好官方獸醫登記備案和執業獸醫注冊管理。繼續做好2016年執業獸醫資格考試和審核確認頒證工作。強化鄉村獸醫登記、培訓和從業管理,切實做好鄉村獸醫信息報錄和登記換證工作。支持開展動物疫病防治比武等活動,營造獸醫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學習實踐、提高綜合素質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獸醫機構協作關系。做好獸醫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撐機構之間的銜接配合,發揮好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專業實驗室的技術優勢,定期開展全省疫情形勢分析評估會商,確保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相互促進,實現以檢促防、以防促檢。

二、加強動物疫病防治

(三)強化重點疫病防控。認真貫徹落實《省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做好執行情況中期評估。強化20種省內優先防治動物疫病防控,重點做好非洲豬瘟等4類外來動物疫病風險防范和防控。繼續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小反芻獸疫強制免疫工作,科學做好以禽流感為重點的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效果評價,適時做好補免工作,繼續推進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經費直補試點。按要求做好新城疫、奶牛結核病、種禽場疫病凈化、種豬場疫病凈化工作,突出抓好種畜禽場主要垂直傳播疫病控制,推動實施種源正向監測凈化。制定實施2016年全省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科學開展病原學監測,嚴格疫情報告和舉報核查制度,全面掌握轄區內重點動物疫病病原分布和流行態勢。強化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管理,搞好重大動物疫情處置應急演練,嚴格應急值守,提高突發疫情應對處置能力。

(四)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按照人畜同步、分類指導的原則,整合優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石渠縣包蟲病綜合防控試點工作,推進全省包蟲病防治深入開展,確保取得實效。加大布病監測力度,科學制定防治計劃,以種牛場、種羊場和奶牛場為重點開展監測凈化。繼續實施農業血防綜合防治項目,鞏固擴大血防成果。統籌做好狂犬病、仔豬腹瀉等常見多發病防控。

(五)落實重點馬病消滅凈化措施。嚴格馬屬動物移動監管,探索建立馬屬動物常態化管理新機制,強化馬屬動物特別是競技娛樂用馬、高風險區馬屬動物的疫病監測,重點做好馬流感動態監測,繼續鞏固馬鼻疽、馬傳貧無疫成果。

(六)強化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圍繞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加強區域化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建設生物安全隔離區(無疫企業)。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監管,支持新建場(廠)科學選址,利用天然屏障,打造無疫養殖場(小區)。

三、加強獸醫衛生監督執法

(七)推進監督執法規范化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省動物防疫法實施辦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執行《農業部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和屠宰檢疫“五不得”,堅決整治不作為、亂作為和執法腐敗現象。嚴格落實《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及時公開有關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繼續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提素質強能力”行動和執法卷宗評比活動,加大執法人員培訓力度,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

(八)加強養殖運輸屠宰環節監督執法。嚴格落實畜禽販運人員備案登記管理、活畜禽跨省調運指定通道、畜禽調運落地監管、動物檢疫申報和產地檢疫制度。強化養殖檔案管理,切實掌握轄區內動物疫病防控、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等方面的動態變化情況。嚴格執行跨省調運種用動物、乳用動物檢疫審批制度,做好跨省調運種用動物、乳用動物專項整治行動。密切關注東南亞國家對我國的跨境畜禽貿易活動,加大檢疫力度,規范調運監管。嚴格屠宰檢疫,強化生豬屠宰專項整治,組織開展生豬屠宰監管“掃雷行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推行駐屠宰場(廠)官方獸醫定期輪崗交流制度,組織開展檢疫知識競賽、技能大比武活動。積極推行網絡化監管、黑名單管理制度,嚴格管理薄弱環節和問題場所,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九)規范動物診療場所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動物診療機構專項整治行動,落實動物診療機構和執業獸醫管理制度,強化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進一步規范動物診療市場。

(十)強化獸醫實驗室監督管理。強化獸醫實驗室日常監督管理和診斷技術培訓,開展獸醫實驗室能力建設,繼續組織做好全省獸醫系統實驗室檢測能力比對和市、縣獸醫實驗室考核驗收工作。開展生物制品企業、大專院校、疫控機構獸醫實驗室基本情況及生物安全管理情況摸底調查,規范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存使用監管。嚴厲打擊違反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十一)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5〕38號),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體系規劃,鼓勵跨行政區域建設病死畜禽專業無害化處理場,鼓勵金融資本、社會投資參與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和運營,加快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建設,開展養殖、運輸、屠宰等環節的病死畜禽委托處理。新建成投產無害化處理企業2家。

四、加快獸藥和屠宰產業發展

(十二)推動獸藥產業健康發展。制定出臺省級獸藥質量管理規范檢查驗收實施辦法,建立《省獸藥GMP檢查員管理辦法》、《檢查驗收工作程序》等,組建省級GMP檢查員專家庫。加強獸藥GMP、GSP證后監管,嚴格落實獸藥處方藥管理制度,規范獸藥標簽說明書內容。全面開展省內獸藥生產企業獸藥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積極開展獸藥產品經營環節追溯體系試點工作。嚴格獸藥生產經營使用監管,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專項整治等管理措施,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做好農業部公布的假劣獸藥查處工作,嚴厲打擊銷售違禁抗菌藥物、原料藥拆零銷售、違法添加、制假售假、違規使用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5年第4號),組織做好獸藥質量抽檢工作,做好第六屆中國獸藥大會相關工作,推動獸藥產業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動物及動物產品獸藥殘留工作,加大抗菌藥物殘留抽檢覆蓋面,提高抽檢頻率,追溯陽性產品。持續強化動物源細菌耐藥性監測。繼續組織開展“全國獸用抗菌藥綜合治理五年行動”,采取多種形式宣傳畜禽安全用藥規定,引導養殖戶自覺規范獸藥使用行為。

(十三)引導屠宰產業轉型升級。鼓勵探索設立牛、羊、禽屠宰企業建設標準,促進屠宰企業標準化改造,推進畜禽屠宰企業標準化生產。深入推進生豬定點屠宰資格審核清理工作,嚴格執行清理整頓標準,符合生豬定點屠宰企業法定設立條件的,及時核發新證;不符合法定設立條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取締;對新設立的畜禽屠宰企業,嚴格審核把關。加強畜禽屠宰統計監測,及時、準確報送屠宰政務信息和監測信息,建立健全畜禽進場查驗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自檢、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產品出廠及質量追溯登記等日常監管制度,完善相關監管記錄。鼓勵有條件的畜禽屠宰企業積極參與在線監管系統建設,指導畜禽屠宰行業安全生產,加強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督查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五、加強獸醫衛生宣傳

(十四)加大工作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手機客戶端等多種形式,加大獸醫衛生工作日常宣傳力度,深挖地方工作好經驗、好做法、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進一步提升獸醫工作者的社會形象,營造社會關注獸醫、理解獸醫、支持獸醫的良好氛圍。強化突發事件輿論引導,及時回應人民群眾對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和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的關切,掌握話語主動權,努力為獸醫衛生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