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廉政防控機制建設工作制度
時間:2022-05-04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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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全縣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確保活動取得實效,根據岱委〔2012〕12號文件精神,決定建立縣紀委常委聯系制度。
一、目標要求
通過實行縣紀委常委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聯系制度,督促和指導各鄉鎮、各單位強化措施、抓好落實,及時總結經驗,推廣典型,使全縣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二、工作任務
1、了解、掌握各鄉鎮、各單位工作流程和履職情況、完成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任務情況;
2、督促各鄉鎮、各單位開展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不定期聽取工作情況匯報,深入聯系單位督導工作;
3、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指導聯系單位解決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4、檢查聯系單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情況,協調解決紀檢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其他需要了解、指導、督查的工作情況。
三、工作要求
聯系工作主要通過不定期地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個別交流及組織調研督-查等方式進行,了解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傳達上級關于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各聯系單位分管紀檢工作的領導作為具體聯系負責人,要主動聯系,上下互動,協助做好聯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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