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住教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時間:2022-11-10 05: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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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住教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做好xx校區臨住教職工宿舍的綜合管理工作,為教職工提供一個溫馨、安全、衛生的住宿環境,結合xx校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住宿安排原則

1.教職員工需到xx校區上課或辦公的均可提出住宿申請。

2.臨住宿舍的床位和床上用品實行公用原則,由xx校區綜合辦公室統一配置。

二、住宿辦理程序

住宿申請人需于學期初到xx校區綜合辦公室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經批準后領取房間鑰匙。如住宿時間有變更,須及時辦理變更申請手續。學期結束后應及時到xx校區綜合辦公室辦理退還手續,并歸還房間鑰匙。

三、住宿守則

1.教職工要按申請指定的床位入住,未經同意不得隨意調換床位。

2.住宿期間要保持房內衛生清潔,不得隨地丟果皮、紙巾、煙頭等垃圾。休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吵鬧,影響打擾別人。

3.不得私自將臨住宿舍內的床上用品帶走或鎖進衣柜。

4.臨住教職工宿舍實行“本人申請,本人入住”的原則,不允許將臨住房間的床位轉讓給他人入住,也不得隨意帶其他人入住。

四、安全守則

1.離開宿舍須關掉光管、風扇等電器(熱水器可在周末再關掉)。

2.嚴禁攜帶有毒、易燃、易爆物品進入舍內。禁止在宿舍內使用大功率電器。

3.離開宿舍須關好門窗,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4.丟失宿舍鑰匙需賠償10元。

5.丟失或損壞宿舍內公用物品需按價賠償。

五、對違反本規定的教職工,xx校區綜合辦公室將根據實際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

六、本辦法由xx校區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