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會選舉制度
時間:2022-03-16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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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政協章程》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二、政協第九屆*省委員會*會議選舉工作在常務委員會領導下進行。
三、本次會議選舉須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進行。
四、本次會議選舉常務委員10名。候選人名單(草案)經常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后,提交全體委員醞釀討論,再由常務委員會議根據多數委員的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提交全體委員會議選舉。
五、本次會議選舉采用委員無記名投票和等額選舉的方式。
六、本次會議選舉設監票人9名(中共界和各派、工商聯界各推薦1名,并從中指定總監票人1名),總監票人、監票人經常務委員會議通過后,在常務委員會領導下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已提名為候選人的,不得擔任監票人。選舉工作人員,由大會秘書處指定。
七、委員對選票上的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反對票,可以棄權,也可以另選他人。另選他人必須是本屆政協委員。填票時贊成選票上的候選人的,就在其姓名右側表示“贊成”的空格內劃“O”;反對的,在其姓名右側表示“反對”的空格內劃“X”;棄權的不劃任何符號。如果要另選他人,必須在反對的候選人右側表示“反對”的空格內先劃“X”,然后在另選人欄內寫上自己要選的人的姓名。棄權的,不得另選他人。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于或少于應選名額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名額的,為廢票。
八、投票完畢,計票人清點票數。收回的選票數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數,選舉有效;收回的選票數多于發出的選票數,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
九、候選人須得到超過全體委員半數的贊成票方能當選。選舉結果由總監票人向主席和大會執行主席報告后,大會指定工作人員將計票結果向大會宣讀,然后由大會執行主席向大會宣布當選人名單。
十、本選舉辦法,經政協第九屆*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16次會議通過后實施,解釋權屬本屆政協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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