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報和公告的知識3
時間:2022-08-02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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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的結構1
簡報的版面編排格式由報頭、正文、報尾三部分組成。
(1)報頭
報頭一般占首頁三分之一的上方版面,用間隔紅線與正文部分隔開,報頭內容有:
報名:“簡報”、“簡訊”,一般用大字套紅,醒目大方。
期數:排在報名的正下方,有的連續出,還要注明總期數,總期數用括號括入。
編號:排在報頭右側的上方位置。
編發單位:排在橫隔線的左上方位置。
印發日期:在橫隔線的右上方位置。
密級:如:“機密”、“絕密”、“內部刊物”等排在報左側上方位置。
(2)正文
就是選刊的文章部分。編排原則是:①各篇文章要圍繞一個中心,從不同角度反映某一個問題;②最突出中心的文章排在前頭;③每篇文章疏密間隔要恰當,標題字大小要一樣。
(3)報尾
在末頁的下方,用兩條平行線框住,左側寫報、送、發單位的名稱或個人姓名、職務、右側寫本期印發份數。
公告的概念2
公告是上至國家高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法定事項,下至各機關部門、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向有關方面或人民群眾宣布重要事項的知照性公文。
公告具有以下特點:
(1)內容的規定性。公告所宣布的事項是國內外極為關注的重大事項,所宣布的內容是能夠向國內外公開的重大決定,它的使用要考慮在國際國內所可能產生的政治影響。
(2)發文機關的特定性。公告的發文機關僅限于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最高行政機關及其工作部門。
(3)告知的廣泛性。公告向國內外,其告知的范圍相當廣泛。
(4)傳播的新聞性。公告是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公開。
公告的結構3
公告分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
(1)標題
公告的標題有三種形式:第一種由發文機關名稱、事項、文種組成;第二種由發文機關名稱和文種組成;第三種只寫出文種“公告”即可。
(2)正文
公告的正文一般包括因由、事項和結語三個內容。因由要求用簡要的語言寫出公告的依據、原因、目的。事項是公告的主體,要求明確寫出公告的決定和要求。結語一般用“現予公告”“特此公告”等習慣用語,體現公告的莊重性、嚴肅性。
(3)落款
公告的落款要求寫出機關的名稱和年、月、日。如果機關名稱已在標題中出現,在落款處也可不寫,只寫年、月、日或年、月、日寫在標題的下方、正文的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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