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醫療糾紛司法解釋正在起草
時間:2022-03-15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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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看點
最高法相關負責人昨透露——
同樣的醫療事故,法院根據不同的法律、法規審理就可能造成賠償金額的不同,甚至會產生賠與不賠截然相反的結果。昨天,全國人大代表歷數醫療糾紛訴訟過程中的法律空白。記者了解到,最高法院正在調研起草醫療糾紛案件審理的司法解釋,出臺后將對醫療事故鑒定、賠償標準等“爭議空間”進一步明確。
代表質疑
同樣醫療事故賠償差別大
據調查,全國有73%的醫院出現過病人及其家屬暴力毆打、威脅、辱罵醫務人員的情況;77%的醫院發生過患者及其家屬在診療結束后拒絕出院,且不交納住院費用的情況;61%的醫院發生過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屬在醫院內擺設花圈、燒紙、設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置靈堂等情況。前不久,深圳地區的一家醫院甚至出現了醫務人員頭戴鋼盔上崗的極端情形。“醫療糾紛呈逐年上升的趨勢,原因之一就是訴訟作為解決醫療糾紛的重要手段之一,存在模糊空間。”全國人大代表張燕麗如是說。
目前解決醫療糾紛的主要法律依據是2002年國務院頒布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與《民法通則》。然而,這兩項重要司法依據規定的醫療事故鑒定和處理機制存在不同的規定。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經鑒定為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應當予以賠償,經鑒定為非醫療事故的,即使醫療機構存在醫療過錯也不予賠償。然而,根據《民法通則》規定的過錯責任原則,對于非醫療事故但存在醫療過錯的情況,醫院仍予以賠償。換言之,關于賠償定性,法院采用不同的依據就可能導致截然不同的結果。
此外,《條例》規定的賠償標準與其他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的賠償標準相比偏低。例如,目前構成“醫療事故”的,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判決賠償金額較低;不構成“醫療事故”的,適用《民法通則》判決賠償數額反而很高。而且《條例》并未規定因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金標準,由此引發了諸多醫患矛盾。
最高法透露
正起草醫療糾紛司法解釋
“最高法正在研究起草審理醫療糾紛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這項工作一直沒有停。”對于人大代表的建議,旁聽審議的最高人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民法院相關負責人透露了這個確實的消息。但他同時坦言,醞釀出臺的司法解釋由于將規范醫療事故鑒定機構、賠償標準等一系列關乎群眾和醫療機構切身利益的問題因而十分復雜。據悉,此司法解釋將兼顧《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并結合審判實踐來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