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幾點認識

時間:2022-08-03 11:28:00

導語: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幾點認識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幾點認識

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增強人大工作的生機與活力,不斷開創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聯系、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應發揮哪些作用以及如何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筆者結合多年人大工作實際,淺談幾點認識

1、務必發揮"權力機關同人民群眾密切聯系的紐帶作用"。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同原選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只有堅持繼承、發揚我黨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傳統,利用身在基層、處在生產科技第一線的有利條件與人民群眾交朋友,關心他們的疾苦,聽取他們的意見,才能使人大代表在政治生活中將權力機關同人民群眾密切聯系的紐帶作用發揮出來。

2、務必把黨的主張和人民的意愿變成國家意志。人大代表首先要深入基層,體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眾智慧,反映人民群眾意愿。其次要把這種意愿同黨的主張結合起來,使之變成國家意志,成為管理國家的法律。人大代表要善于做這種結合工作,準確反映黨的主張,表達人民的意愿。

3、務必發揮"在學習、生產、工作中的榜樣作用"。人大代表,一方面監督人民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又被廣大人民群眾所監督。因此,人大代表應當成為學習的模范,并以自己的榜樣行動影響周圍的群眾。在廉政建設方面,人大代表應該站在反腐斗爭的前列。同時自己務必做到廉潔自律,"正人先正己"。在工作方面,要增強使命感,求真務實,開拓創新。要學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生產方面,發揮自己的優勢與特長,在經濟發展特別是個體私營經濟發展中,以自己的榜樣行動去譜寫新時期人大代表的新篇章。

4、務必發揮"管理國家事務的主體作用",即"履行代表職責的參政、議政、當政,參與決策的作用"。代表在本級人大會議期間:審議列入議程的各項方案和報告;參加本級人大的各項選舉;可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法院、檢察院的質詢案;可提出罷免案;可向本級人大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代表在本級人大會議閉會期間的活動:參加本級或下級人大的代表小組的學習、調研等活動;對本級或下級國家機關與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視察;向被視察單位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應邀列席本級人大常委會和本級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會議,參加執法檢查,或參加特定問題的調查;采取多種方式經常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回答原選區選民或原選舉單位對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動的詢問、協助本級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對"一府兩院"組成人員進行工作監督和述職評議。

5、務必發揮"宣傳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宣傳作用"。人大代表要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宣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黨和國家事業順利發展的必然要求;宣傳人大運用憲法賦予的監督權力,加強對憲法和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和對"一府兩院"的工作監督所取得的實際成效和經驗;宣傳我國城鄉基層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生動實踐和有效做法,充分反映基層民主不斷擴大,農村村民和城市居民積極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情況。宣傳的目的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推動社會的進步。同時,人大代表本身的言行舉止也是一種宣傳,這是無聲的、無文字表達的形象宣傳,人大代表尤其要注重自身實踐《代表法》這種宣傳,發揮這種宣傳應有的作用。

二、如何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主體,代表人民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經濟、文化事業。人大代表來自各行各業,植根于廣大人民群眾,是黨和人大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群眾的呼聲是什么,人大代表最清楚;改革、發展、穩定中需要解決的問題,人大代表比較熟悉。因此,只有充分發揮代表的主體作用,人大及其常委會才能鞏固和發展密切聯系群眾的最大優勢,防止和克服脫離群眾的最大危險,使立法、監督、決定重大事項等各項職權的行使更加順應民心,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維護民利。

1、通過三條渠道,提高代表素質。

人大代表素質的高低,決定著代表作用發揮的好壞。所謂代表素質是指代表的基本條件和素養,包括政治素質、能力素質。不可否認,因各方面條件的限制,代表的素質有明顯的差異,因此,培養提高代表的素質至關重要。筆者認為,提高人大代表素質必須通過三條渠道:一是通過學習渠道,提高政治素質。每個人大代表要學習憲法、代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增強代表意識,增強光榮感、責任感。二是通過工作渠道,提高能力素質。人大代表要依法參與行使國家權力,充分發揮作用,使其在本職工作和代表工作中得到鍛煉,增強主政履職的能力,增強依法監督的能力。三是通過交流渠道,提高業務素質。組織代表開展縱向、橫向的工作交流,以代表活動小組為單位,每季度開展一次,讓代表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共同提高。

2、做好兩段工作,組織代表活動

代表作用是通過代表活動發揮出來的,代表活動的好壞直接影響著代表作用的充分發揮。代表活動可分為兩個階段:①人大會議期間代表的工作。要開好一年一次的人大會議,著力提高人大會議期間的代表工作質量。一是各級人大常委會要保證人大代表出席人大會議。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是通過人大代表在人大會議期間的工作,以會議形式集體行使的。人大代表出席人大會議,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因此,必須保證代表出席人大會議。二是要做好召開人大會議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會議內容,進行必要的視察、調查、走訪選民和選舉單位等,做好情況收集和資料準備,促使人大代表在大會期間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行使職權。②組織好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在閉會期間,代表的活動主要是四個方面:一是組織代表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發揮帶頭作用,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二是由代表牽頭組織周圍群眾學習法律、法規和科技知識,發揮領頭雁的作用;三是建立代表扶貧濟困聯系制度,要求每個代表負責聯系幫助農村困難戶或困難職工;四是組織代表注意收集當地民生中的熱點問題。

3、建立三種機制,激勵代表熱情

人大代表是代表活動的主體,主體積極性的高低毫無疑問直接影響著其作用的發揮。有效激勵代表的工作熱情,對于充分發揮代表的作用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必須建立以下三種機制:一是建立激勵機制,開展“爭先創優”活動。二是建立監督機制。人大代表既是國家主人,也是人民公仆;既是監督主體,又是監督對象。各級人大應建立健全代表定期走訪聯系選民和選舉單位、代表向選民或選舉單位述職匯報自己履行職責情況、以及組織選民評議代表等制度,加強對人大代表的約束和監督,使其正確行使職權。三是建立保障機制。代表法規定:“國家和社會為代表執行職務提供保障。”具體要從四個方面提供保障:①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創造條件。這是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發揮代表作用的基礎和前提;②為人大代表開展活動提供方便;③組織人大代表開展視察、調查、評議、執法檢查、走訪選民等活動;④做好宣傳工作,動員全社會關心、尊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