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上的講話

時間:2022-01-23 0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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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上的講話

在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上講話

個案監督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從根本上講,個案監督屬于受理申訴、控告和檢舉的范疇,不是一般地處理來信來訪,而是嚴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原則,對重大的、疑難的符合個案監督條件的信訪案件進行督辦。去年,常委會機關共受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1571件(次),其中,內司工委受理647件(次)。內司工委對其中514件(次)教育說服信訪人息訪和重復上訪人息訴服判,作為一般信訪轉處的112件,交辦并要求報告結果的21件。在交辦和轉辦的案件中,支持司法機關處理結果的107件;依法監督糾正或部分糾正的16件;正在辦理的10件。解決了部分群眾長期上訪、亟待解決的問題,維護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支持和促進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建設和諧我市作出了貢獻。人大加強個案監督,呈現出以下四個明顯特點:

一、要充分肯定個案件監督工作取得的明顯成效

一是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高度重視個案監督工作。二是內司工委協助常委會實施司法個案監督作了大量工作。三是縣(市)區人大常委會督促落實市人大交辦和轉辦案件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四是司法機關辦理落實人大交辦、轉辦案件工作有了很大進步。

二、要敢于正視問題,善于解決問題

個案監督不夠主要表現在:一是對行政執法機關實施個案監督還很少。對申訴人對行政機關行政許可、處罰、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信訪和人大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典型個案,有的一轉了之,落實較少。二是人大實施個案監督的形式、手段和力度不夠。但在實際工作中,剛性監督手段運用不夠。由人大常委會有關的工作委員會進行轉辦、交辦和督辦的多,提交主任會議和常委會審議、綜合運用各種法定監督形式的很少,導致個別或者極少數部門敷衍搪塞人大個案監督,人大依法加強個案監督時出現了“該出手時不出手”的現象。三是司法機關對人大轉辦和交辦案件辦結率和按時回復率不高。總的看,市級領導和市級司法機關比較重視,基層司法機關和具體承辦人重視不夠。對人大督辦的案件,按部就班地運轉,速度不快,質量不高,往往難以按時結案、按期回復,還存在辦理結果與個案監督意見“兩張皮”的現象,對人大監督意見正確與否、吸納與否均不作出解釋、說明。

三、各級人大要進一步加強個案監督工作

依法加強個案監督,各級人大應該發揮重大作用。我們要繼續遵循黨的領導、集體行使職權、不包辦代替、不代行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原則,把握好“度”,在個案監督上做到既不失職,也不越權。

第一,要充分認識加強人大對個案監督重要性的認識。首先,必須充分認識加強人大對個案監督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其次,必須充分認識加強人大對個案監督是依法行使人大職權的必然要求。其三,必須充分認識加強人大個案監督是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客觀需要。

第二,要切實加強人大對個案監督工作的組織領導。人大個案監督是法定的,不但要做,而且要做好,不做是失職,不做好也是失職。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要切實把個案監督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解決突出的困難和問題,既要加強對司法個案監督,也要重視對行政執法個案監督,明確職責,提出要求,落實責任,有所作為。

第三,人大加強個案監督要堅持少而精,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司法機關辦理的案件絕大多數是正確的。對絕大多數沒有問題的信訪案件,要配合司法機關做好信訪人的息訴服判工作,堅決支持維護司法機關依法作出的正確裁定、判決和決定。另一方面,對實體和程序明顯違法的極少數案件或個別拒絕監督和對人大監督要糾正的典型錯案和重大疑難案件久拖不決的,人大要敢干用活用足法定監督手段,強化督辦,一抓到底,務求實效。

第四,要改進方法,規范程序,加大力度。要把個案監督與聽審相關報告、執法檢查、人大評議、人事任免和審查規范性文件等監督方式結合起來,進一步發揮好法律顧問的作用,提高監督的水平和效果。要加強綜合分析,善于從個案監督中發現普遍性、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既要治標,更要治本。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要進一步提高辦理落實市人大交辦、轉辦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對經多次督辦承辦機關無正當理由而導致辦結率和按期回復率不高的,要通報批評。

四、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及其人員要進一步增強人大意識,切實辦理落實好人大交辦和轉辦的案件。

人大個案監督是人大代表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國家事務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是個人的特權,更不是為了挑刺找事,給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出難題,而是為了促進和保證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維護法律的尊嚴與行政執法和司法機關的威信。各單位要把辦理人大交辦和轉辦的信訪案件工作作為自覺接受人大監督的標志性工作。要切實加強對辦理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完善辦理制度,強化辦理責任,規范辦理程序,提高辦理效率和辦理質量。對交辦的案件,尤其是重點案件不能當作一般案件對待,必須優先安排,優先辦理。對于人大提出的個案監督意見,要結合案情,逐條認真回答。要按照人大交辦案件的期限要求報告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