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群眾工作站工作會議講話

時間:2022-12-04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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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群眾工作站工作會議講話

同志們:

在全縣村(社區)設立群眾工作站,是縣委、縣政府的一項重要決策;是大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推行“一線工作法”,全面推進“科學發展、后發趕超”戰略的實施,促進社會和諧,培養鍛煉干部,加速推動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實際需要。今天的這次會議,主要是對這項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縣委黎書記還要做重要講話,下面,我就如何做好這項工作,先講四個方面的意見。

一、

統一思想,充分認識設立群眾工作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設立群眾工作站,就是為新形勢下密切聯系群眾開辟一條新渠道,為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增加一個新舉措,為鍛煉提高干部提供一個新平臺,符合當前農村和群眾工作的形勢要求,是著眼大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干部作風轉變的長遠之舉。

(一)群眾工作站是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的有效載體。群眾工作站工作可以涵蓋黨和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既包括群眾工作、“三農”工作,又包括穩定工作、信訪工作、平安建設、基層組織建設等等。最大的特點是廣泛、深入,直接、具體。廣泛,就是廣泛聯系群眾;深入,就是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直接,就是直接同群眾面對面打交道、交朋友;具體,就是為群眾多辦事、辦好事、辦實事,切實為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具體困難和問題。要通過開展深入細致的群眾工作,達到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提高群眾滿意度的目的。

(二)設立群眾工作站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當前,我國社會正處于社會矛盾的凸顯期和社會利益的調整期。一些地方發生的不穩定問題和群體性事件,警示我們必須下大氣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有了農村的和諧穩定,才會有全社會的和諧穩定。干部參加群眾工作站工作,通過體察群眾疾苦,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意愿,掌握輿情信息,群眾信訪和其他重大事項,切實為群眾排憂解難,引導群眾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創造和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三)設立群眾工作站有利于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干部下基層開展群眾工作站工作,通過宣傳黨和政府在農村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充分調動群眾的生產積極性,發展農村經濟;通過提供生產、致富信息,傳授實用生產技術,引導群眾積極進行產業結構調整,幫助群眾解決生產難題,促進群眾增收;通過想方設法,力所能及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使群眾得到更多的實惠,從而更好地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群眾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不斷邁上新臺階。

(四)設立群眾工作站有利于促進干部作風的轉變。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求真務實,真抓實干,是黨對廣大黨員干部的一貫要求。有些干部長期在機關工作,不深入基層,群眾觀念必然淡化,群眾工作能力必然弱化。干部參加群眾工作站工作,走出機關,走出辦公室,直接面對群眾、融入群眾,直接面對矛盾和問題,這本身就是一個鍛煉。只有多和群眾交流思想、溝通感情,才能不斷密切和融洽黨群、干群關系;只有真心實意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和真心擁護;只有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群眾的創造,吸收群眾的智慧,才能不斷提高做好群眾工作和基層工作的能力,增長自身才干。廣大黨員干部要甘當小學生,拜群眾為師,結群眾為友,牢固樹立宗旨觀念,煥發工作熱情,升華思想境界;要在服務群眾中轉變領導作風、機關作風和干部作風,使自己在一線得到培養、鍛煉和成長,提高執政為民的水平。

(五)設立群眾工作站有利于促進工作機制和工作思路的創新。設立群眾工作站是從當前農村形勢出發的有益探索和新的創造。當前,我們所面臨的形勢越來越復雜,如果不注重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法的創新,因循守舊,工作效率就難以提高;矛盾和問題就難以破解。設立群眾工作站,能夠彌補基層組織在體制機制上存在的缺限和不足,有效地整合資源,突破束縛發展的各種“瓶頸”,使領導方法更加優化,領導決策更加科學。群眾工作站的工作實踐,必定會促進一大批工作創新成果的不斷涌現。

二、明確目標,強化責任,確保群眾工作站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按照全面推開,突出重點,示范帶動的原則,在22個鄉鎮成立群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群眾工作辦公室(簡稱群工辦),在全縣565個行政村、21個社區均設立群眾工作站(建63個示范站),辦公地點設在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社區居委會),由縣群工辦統一管理,由所在鄉鎮黨委領導。鄉鎮群工辦具體負責指導活動的開展,協調各村(社區)群眾工作站開展具體工作,收集、匯總、梳理各村(社區)群眾工作站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處理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鄉鎮群工辦要設立專門的辦公室(可以與便民服務中心合署辦公)掛牌辦公,以保證工作順利開展。群眾工作站硬件建設均要有辦公地點、有電話、有公示牌、有上墻展牌、有《工作日志》、有工作臺帳、有考勤登記表、有意見箱,做到規格樣式規范統一。今后,縣派各類工作隊、工作組都合并到群眾工作站開展工作,不再另行安排,保證一個窗口對群眾服務。群眾工作站工作人員主要從以下四部分人員中選派:一是省委組織部選調生、新招錄公務員;二是全縣科級后備干部;三是縣直和鄉鎮機關中有群眾工作經驗的干部;四是實改非科級干部。每個工作站要有1-2名鄉鎮干部參加,吸收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村黨員代表、村民代表或有一定威望的人士擔任群眾工作聯絡員。社區群眾工作站以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為主,吸收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居民代表或離退休老干部擔任社區群眾工作聯絡員。群眾工作站設站長一名,由縣直、鄉鎮機關中的科級干部或優秀中層骨干擔任。規模較大村(1500人以上)的群眾工作站由3人組成;中等規模及以下村(1500人以下)的群眾工作站由2人組成。群眾工作站人員實行年度調整。群眾工作站要設立服務信箱,公開群眾工作站人員電話。

對群眾工作站的工作,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參加群眾工作站的干部,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腳踏實地、務實勤勉、扎實工作,充分發揮好群眾工作站“一個服務、四個促進、五個結合”的作用,即:服務群眾;促進社會和諧,促進經濟發展,促進干部作風轉變,促進基層組織建設;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建設扶貧相結合,與“親民愛民”活動相結合,與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相結合,與干部作風建設相結合。具體任務是當好“五員”。

(一)當好為民服務員,在服務群眾上有新改進。群眾工作站人員要牢固樹立為民服務意識,變坐等服務為主動服務,變進站服務為上門服務,變在站時間服務為全天候服務。要充分發揮部門優勢,認真解決群眾生產生活方面的熱點、難點問題,積極為群眾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務。

(二)當好便民服務員,在幫助化解矛盾糾紛上有新成效。對發現的矛盾隱患,要協調所在鄉鎮和縣直部門,及時疏導化解。對基層不能解決的信訪事項,嚴格依照信訪實施細則和其他重大事項委托規定的程序進行。認真履行員職責,及時掌握各種矛盾糾紛和信訪隱患,確保所駐村(社區)無越級訪和集體訪,提高群眾信訪事項率,及時給鄉鎮黨委、縣群工辦提供準確的重大隱患信息或實用性信訪工作經驗。對群眾其他重大事項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按照“便民、公開、依法、高效、無償”和“只要方便群眾就辦,只要群眾授權就代”的原則,力所能及地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

(三)當好民情信息員,在把握社情民意上有新渠道。發揮群眾工作站觸角前移、靠近基層、貼近群眾的獨特優勢,通過工作日接待群眾、入戶走訪等方式,深入一線,傾聽群眾呼聲,了解社情民意,掌握黨員干部群眾的思想動態。同時,要注意將走訪調研所掌握的社情動態、典型人物、典型事跡、經驗做法及時向縣群工辦和有關部門反饋。

(四)當好黨建協助員,在促進基層組織建設上有新加強。群眾工作站人員要深入基層,結合基層黨委研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新舉措、新辦法,協助基層黨組織健全制度、鞏固陣地、開展活動。

(五)當好調查研究員,促進本地、本部門工作有新提高。群眾工作站人員要把群眾工作站工作同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認真搞好調研,年內至少撰寫一篇調查報告,年底寫出工作總結,使群眾工作站工作與職能工作緊密結合,相輔相成,相互促進。

三、嚴肅紀律,加強管理,認真抓好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

為切實開展好群眾工作站工作,縣委、縣政府下發了《關于在全縣村(社區)設立群眾工作站的意見》(洞發[2009]48號),明確了工作要求,建立了工作機制;同時印發了《××縣村(社區)群眾工作站管理辦法》等九個群眾工作文件,制定了工作紀律和六項管理制度,在實際工作中還要加強創新、不斷完善,建立新的、具體管用的制度和行之有效的辦法。各級、各部門要保證制度的落實,在工作中加強檢查督導,確保群眾工作站工作扎實推進、健康開展,取得實效。

(一)工作流程制度。

1、按照洞辦發[2009]56號文件的規定,每月25、26、27日為群眾工作站集中工作日,遇有節假日依次順延。群眾工作站人員要做到“每月25、26、27日必進、有事必進”。每月的三個集中工作日工作站人員必須到崗,特殊敏感日、敏感期以及所駐村遇有重要工作任務必須到崗。縣直部門、鄉鎮對工作人員的工作安排要避開群眾工作站工作的三個規定工作日。每個工作日,群眾工作站人員要統一到鄉鎮、村(社區)簽到,并于9:30前到站開展工作。本月是群眾工作的啟動月,但25、26日是周六和周日,因此順延至27、28、29日。群眾工作站人員務必要及時到崗到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準備,加強協調,確保群眾工作站工作開好頭,起好步。屆時,全體縣級領導將于27、28、29三日到所聯系站點親自督促、指導、檢查工作開展。駐鄉督導組要對各群眾工作站的工作開展進行現場督導,對督導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縣群眾工作辦公室反饋。對工作開展好的要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要進行批評;對不及時到崗、脫崗、漏崗的工作人員一定要嚴肅處理,同時,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群眾工作站人員進站后,按照以下程序開展工作:一是先與村黨支部書記、社區居委會黨支部書記溝通,開啟群眾工作站信箱;二是協助村(社區)搞好群眾工作站辦公地點室內外衛生;三是查看群眾工作站公示牌、制度、守則、工作流程圖等,看是否按縣要求在指定位置張掛上墻。

3、如有群眾信訪,工作站人員要在群眾工作站接待群眾,處理問題;如無來訪,可留一人在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值班,其他人員按要求開展工作或走訪群眾,并在留言板注明去向,以便及時聯系。

(二)學習調研制度。群眾工作站要經常組織人員學習鄧小平理論、黨的十七大精神,學習黨在鄉鎮、村(社區)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科技知識,不斷提高理論、政策和工作水平。要把學到的知識運用到鄉鎮、村(社區)工作實踐中去,用所學知識指導鄉鎮、村(社區)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學習要有學習記錄。工作隊員要記學習筆記,并結合工作實際撰寫心得體會。

(三)工作調度制度。縣群工辦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各鄉鎮主管群眾工作站工作負責人參加的工作會議;鄉鎮群工辦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下午,召開各村(社區)群眾工作站調度會,聽取各村(社區)群眾工作站對駐村(社區)工作的情況匯報,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梳理匯總,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措施,明確時限,及時解決。縣直派出單位每月月底由“一把手”主持召開會議,聽取本單位群眾工作站人員的工作匯報,研究分析問題,指導安排部署好下一步工作。

(四)工作報告制度。縣、鄉鎮駐各村(社區)群眾工作站人員在每月的25日、26日、27日工作日結束后,要在28日向鄉鎮群工辦上報《××縣村(社區)群眾工作站工作報告》,及時向鄉鎮群工辦匯報工作,以便鄉鎮及時掌握情況,更好的服務群眾。各群眾工作站每月要向本單位主要領導、縣群工辦及所在鄉鎮黨委以書面的形式匯報一次工作。群眾工作站人員每人都要建立工作日志,必須達到人手一冊,詳細記錄每個工作日的工作、服務情況。縣群工辦定期要對日志的填寫情況進行檢查、評比。

(五)信息報送制度。各群眾工作站每月要向縣、鄉鎮群工辦報送1條以上信息,信息內容包括工作開展、工作經驗、工作成效、工作建議、心得體會、工作日志摘抄等。鄉鎮群工辦每月要向縣群工辦報送5條以上信息。各群眾工作站對所駐村(社區)發生的重大突發事件及其它重大事項,必須及時報告。

(六)全員考勤制度。各鄉鎮群工辦要及時登記各村(社區)群眾工作站人員每個工作日的在崗在位情況,并填寫考勤表備查。鄉鎮為各群眾工作站統一建立考勤表,對所有群眾工作站人員到崗到位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勤,各群眾工作站也要建立自己的考勤記錄,詳細記錄每一個工作隊員在崗時間、工作時間和請假時間。群眾工作站人員嚴格執行請銷假和補課制度,在工作日不準請假,群眾工作站人員確因工作需要、生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村(社區)開展工作,要提前向鄉鎮群工辦和縣群工辦請假,請假時要提交重要公務證明和書面請假條,要寫清何人代替、職務、聯系方式、電話號碼等,凡被準假的單位必須安排不低于本人職級的人員代替,確保每月達到3個工作日。

四、周密部署,扎實推進,確保群眾工作站工作取得實效

在全縣村(社區)設立群眾工作站,開展群眾工作,意義重大、任務艱巨。群眾工作站人員、派出單位(包括鄉鎮、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組織、扎實工作,切實把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一)群眾工作站人員要遵規守紀,重品行、樹形象、創佳績。大家都是各單位派出的優秀干部,參加群眾工作站工作,代表著本部門、本單位的形象,要嚴格按照《××縣群眾工作站人員工作守則》的規定,自覺做到講原則、講效率、樹形象、講團結、求發展、促和諧,展示良好的精神風貌,在全縣群眾工作站工作中帶好頭,創造新的成績。同時,大家都有自己的本職工作,要處理好群眾工作站工作與本職工作之間的關系,克服“額外負擔”思想。這項工作的安排部署,考慮到大家有本職工作,每月才安排三個工作日,增加不了多少工作負擔,能夠長期堅持下去。

(二)派出單位(包括鄉鎮、部門)要為群眾工作站人員創造必要的條件。縣委、縣政府《關于在全縣村(社區)設立群眾工作站的意見》(洞發[2009]48號)規定,派出單位對群眾工作站人員工作安排原則上要避開三個工作日。各派出部門和單位及主要領導要為群眾工作站人員創造工作條件,保證時間,積極主動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包括委托的信訪和其他重大事項。各部門要發揮部門職能優勢,在本部門職能范圍內幫助所在村(社區)多辦實事、辦好事,提供力所能及的人力、物力、財力、智力支持。全縣群眾工作站隊員群眾上訪反映到有關部門解決的問題,各部門要認真對待,認真研究解決,決不能推諉扯皮,推卸責任。縣直部門干部下到村(社區),接受鄉(鎮)黨委的領導,指導幫助村(社區)工作。鄉(鎮)、村(社區)要為他們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主動提供幫助,通報有關信息,解決具體困難,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積極主動借助其職能優勢,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三)正確處理好群眾工作站和所駐村(社區)的關系。群眾工作站人員要盡職盡責,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但是,群眾工作站不是代替鄉鎮、村(社區)黨組織行使職權,而是要在鄉鎮、村(社區)黨組織領導下開展工作。鄉鎮、村(社區)黨組織要加強領導,并大力支持他們的工作;要做好本職工作,不能把職責范圍內的工作甩給工作站去做,工作站只是起輔助和協調作用,擔負的不是無限責任。解決化解基層各類矛盾和實際問題,做好穩定工作,責任主體仍然是當地黨委和有關部門。

(四)廣泛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在全縣村(社區)設立群眾工作站,開展群眾工作,是一項系統的工程。要廣泛深入地開展好宣傳活動,宣傳縣委、縣政府的重要決策;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群眾工作站工作人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特別是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報紙、電視、黨建網站等媒體的作用,采取懸掛橫幅、張貼標語、開辟專欄等多種方式,全程跟蹤報導,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積極引導各級各部門、各單位通力協作,積極引導群眾工作站人員務實工作,積極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群眾及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和大力支持。

(五)加強督查考評。一是加強對群眾工作站工作的督導檢查。縣群工辦成立督導檢查組,每個工作日對各村(社區)群眾工作站工作運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到崗情況及工作開展情況。各鄉鎮群工辦要成立督導檢查組,及時對所轄村(社區)群眾工作站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不能及時到崗、不能切實為群眾辦事、群眾不滿意的群眾工作站人員,逐一記錄在案,并及時向縣群工辦匯報,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并作為年終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二是加強對群眾工作站的考核驗收。縣群工辦要經常深入到群眾工作站調查研究,總結推廣經驗,發現先進典型,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或建議。每年年底,縣群工辦將按照《××縣村(社區)群眾工作站考核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全縣群眾工作站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評驗收。考核采取聽、查、訪、評的形式進行,考核結束后,按照考核結果逐人評定檔次,落實獎懲。三是加強對工作隊員的激勵獎懲。在考評驗收的基礎上,采取分級評選、層層推薦的辦法進行定檔。考核結果分“工作優秀、工作良好、工作一般、工作較差”四級進行定檔。凡被評為“工作優秀”的群眾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員,縣委、縣政府進行表彰,頒發獎狀和證書。凡被評為“工作一般”的群眾工作站,要認真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向縣委群眾工作領導小組寫出書面匯報,由縣委群眾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批評和處理意見。凡被評為“工作較差”的群眾工作站,由縣委群眾工作領導小組發文進行通報批評,其主要責任人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四是加強對群眾工作站人員的考察培養。群眾工作站人員駐村(社區)工作期間的表現作為考核、評價、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作為發現、培養、提拔干部的重要渠道。每年,縣群工辦要按照“鄉鎮初評、縣委考核、驗收備案”的辦法,對群眾工作站人員作出綜合鑒定,填寫《年度群眾工作站工作隊員考核鑒定表》,并轉交所屬單位,裝入個人檔案。群眾工作站人員工作期間計算為下基層鍛煉時間,并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對埋頭苦干、任勞任怨、成績突出、深受基層干部群眾擁護的優秀干部,由縣群工辦向組織部門推薦,作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同志們,全縣群眾工作站工作即將全面鋪開,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通力協作,周密部署;縣直部門派駐群眾工作站的干部,更要深刻領會縣委、縣政府決策意圖,把握工作大局,在貫徹落實這一重要決策部署中起好表率作用,通過開展群眾工作站工作,帶動全縣干部工作作風的轉變,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