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辦交通安全管理通知

時間:2022-05-21 08: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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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政辦交通安全管理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

為有效應對惡劣天氣,深入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精神,經區政府研究,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通安全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年8月區政府下發了政辦發號文件,對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十一個專業委員會進行了調整充實。其中,由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委員會具體負責組織、指揮惡劣天氣條件下我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應急處置工作。形成“政府領導、部門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全面抓好惡劣天氣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組織有關成員單位認真研究不同天氣條件下,如何采取有效應對措施,減少一般交通事故發生,杜絕較大以上交通事故;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統籌和部署階段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時向區政府報告工作情況;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具體措施;細化、量化各成員單位的工作目標,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抓好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實;督促相關部門協作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積極預防和減少惡劣天氣下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三)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預案。總結轄區內惡劣天氣下道路交通事故經驗教訓,依據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完善并細化各部門應對惡劣天氣專項應急預案,對惡劣天氣下事故預警、應急處置、應急評估等各個環節進行充分細致分析,制定標準化應對措施,并認真組織實施。

(四)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納入區政府對各部門、各鎮(街道)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干部考核內容。各鎮(街道)、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職能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要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本區域各相關單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逐級簽訂《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切實把交通安全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

二、部門工作職責

(一)新聞宣傳部門:

1、負責組織、協調各新聞媒體及時惡劣天氣道路交通安全預警信息;

2、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及時報道交通事故原因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宣傳事故救援中涌現出的先模人物。

(二)區人武部:在發生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時參與排險救援,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等工作。

(三)區民政局:

1、負責調集受困遇阻人員生活所需救急物資,及時將救濟救助物資送到受困遇阻人員手中;

2、努力解決滯留人員的生活困難,保證其基本生活需求。

(四)區財政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經費的保障工作。

(五)區住建局:

1、負責城市道路日常維護。遇大霧惡劣天氣時,及時開啟路燈,按照規范完善道路電力系統設施,保證及時正常供電;

2、遇暴雨等惡劣天氣時,及時清掃路面積水,對立交橋、低洼路口等積水路段進行防汛處置,并做好市政道路和排水設施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

3、遇降雪道路結冰時,組織力量及時拋灑融雪劑、清掃路面積雪,重點路段安排專門力量24小時除冰掃雪,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六)區交通運輸局:

1、對所轄公路事故多發路段和危險路段定期排查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2、遇降雪等惡劣天氣時,及時清除公路、橋梁的凍冰、積雪、積水;

3、指導運輸企業合理調整營運客車的運行班次、路線、范圍,督導運輸企業強化落實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增強應對惡劣天氣的安全行車技能;

4、遇惡劣天氣下,車輛損壞、超員、危險路段無法通行等情況時,及時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

(七)公路分局:

1、負責管轄范圍內道路處于良好技術狀況;

2、及時搶修損毀路面,保持標志、標線完好齊全;

3、遇降雪等惡劣天氣時,及時清除特殊路段如急彎、陡坡、大中橋梁的凍冰、積雪、積水;

4、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門對因車輛損壞、超員、危險路段無法通行等原因滯留路面的旅客進行妥善安置。

(八)區衛生局:

1、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2、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做好惡劣天氣突發事故的傷員救治和衛生防疫等相關工作。

(九)區安監局:

1、負責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遇有惡劣天氣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十)區氣象局:

1、負責全區氣象災害的監測、信息收集、預報預警、災情調查和評估工作;

2、遇重大災害性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加密天氣狀況的監測和預報,及時報告并雨、雪、冰、霧等惡劣天氣信息,提供短時近預報服務和氣象災害情報;

3、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御措施,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視重大災害性天氣影響程度,請示啟動“區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十一)國土資源分局:

1、負責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災情分析、趨勢預測、災情速報,指導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

2、配合交通部門檢測自然地質災害及次生地質災害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程度、范圍,提出短期、中長期的防控、減輕及解決等建議。

(十二)消防大隊:負責交通事故中防火、滅火、救援以及危險化學品泄露造成的路面污染處置等工作。

(十三)公安分局:負責惡性交通事故中涉及區域內社會治安以及刑事案件偵破等工作。

(十四)交警大隊:

1、加強惡劣天氣條件下道路巡查工作,通過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可變情報板,巡邏警車喊話等措施,警示機動車駕駛人保持安全車速,保障行車安全;

2、全力做好交通疏導,保障道路暢通,保障醫療、消防、環保和各類搶險機械車等救援通道的暢通;

3、負責惡劣天氣條件下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及時斟查現場、清理現場、調查事故原因,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區政府報告事故進展情況并做好事故處理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合理化建議。

(十五)環保分局:

1、負責監測惡劣天氣下環境污染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影響,及時開展環境安全巡查和應急監測工作;

2、加強惡劣天氣下涉源涉危車輛運行管理,規范低溫雨雪天氣下劇毒物質、危險廢物、放射源的使用管理。

三、有關具體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切實提高對惡劣氣候條件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履行職責。

2、各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領導,通力協作。明確內部職責分工,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對落實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單位領導的責任。

3、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專人收集、上報交通安全信息,加強信息反饋,確保政令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