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工地農民工安全教育通知
時間:2022-03-02 04:44:00
導語:市建筑工地農民工安全教育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各轄市(區)建設局,各建筑施工單位:
為深入進行建筑農民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增強農民工自我防范能力,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根據《*省農民工權益保護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2號)、《關于推進我省開展建筑施工領域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的意見》及《關于加快進行全省建筑工地農民工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蘇建管綜(2008)39號)精神,為進一步加快進行我市建筑農民工的安全知識教育,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是一項重要工作。教育對象為從事一線生產操作的建筑業農民工,重點是新進場、新上崗、新轉崗的農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各市建設(建筑)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教材、統一授課時間、統一證書的要求加強對建筑工地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教材使用省建管局組織編寫的《建筑農民工讀本》(通用)和《*省建筑農民工安全施工生產常識》(專業),并結合典型事故案例進行教學。必須保證每期8課時的安全教育時間,提高教育質量。
安全教育主要依托建筑工地農民工業余學校進行,對不具備或尚未創建農民工業余學校的工程項目,由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創造條件組織農民工進行安全教育。
二、認真做好考核登記工作
每期安全教育工作結束后,由有關企業農民工學校或教育機構對參加安全教育的農民工進行考核,各轄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和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負責監督檢查,考核情況請各轄市(區)存檔備查。考核合格的農民工,由各轄市(區)填寫《*省農民工安全教育合格人員名冊》(見附件1),上報至“*市建筑施工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評選優秀農民工學校和文明工地的重要條件。
三、加強市場監督工作
今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上海市強化措施推進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作為政務情況交流,指出“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已成為當前解決農民工勞動安全問題、保護農民工根本利益和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一項緊迫任務”。*省政府第4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建設等部門應當將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和農民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作為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第二十四條規定“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農民工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
根據以上要求,各轄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把實行農民工安全證書上崗制度納入到對建筑市場的監督中,要和企業信用管理、文明工地檢查等方面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完善建筑業就業準入規定,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各轄市(區)建設主管部門要定期督促檢查,發現未經安全教育上崗或教育培訓不符合要求的,責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按相關規定記入不良信用檔案。確保農民工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實處,并深入開展。
*年十一月十九日
- 上一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管理意見
- 下一篇: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考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