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種推薦制度規范區委主要負責人的干部使用提名權
時間:2022-06-03 0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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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質量,增加工作透明度,鄞州區從規范推薦提名環節入手,全面推行干部提拔任用民主推薦制度,針對不同崗位、不同情形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實際情況,分別采取三種形式的民主推薦。
一是在換屆人事調配前,實行全額定向推薦制度。按照鎮鄉(街道)領導班子職數配備情況,組織鎮鄉(街道)全體機關干部、行政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代表、鎮鄉及以上“兩代表一委員”進行全額定向推薦,然后由區委組織部對不同層面人員填寫的《領導班子全額定向推薦表》和《現職領導班子成員任用建議表》進行分別統計、綜合分析,將民主推薦情況作為換屆人事調配的重要依據。
二是區管黨政“一把手”職位出現空缺時,實行全委會初始提名推薦制度。區委組織部根據空缺職位的任職條件,提出推薦人選的一般條件和具體資格條件,報區委分管領導審定后,將空缺崗位相關信息告知區委全委會成員和四套班子領導,并由區委組織部部長和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長上門逐一請他們推薦擬任人選。在綜合分析口頭推薦情況的基礎上,召開部務會議按1:2比例提出參考人選初步名單,報區委主要領導審定。對一年內未經所在單位民主推薦的對象,先由區委組織部到所在單位進行民主推薦,得票相對集中者,才有條件列入參考人選名單。區委全委會閉會期間,由區委組織部向區委委員、候補委員和區四套班子領導成員發放初始提名推薦表,由他們按照擬任職位的任職資格條件,進行署名推薦。在推薦中,可根據區委組織部提供的參考人選名單進行推薦,也可另外推薦他人,但每一個擬任職位只能推薦一名人選。推薦得票相對集中的,方能進入考察程序。推薦結束后,將全委會署名推薦結果在區委常委會或全委會討論決定干部任免時,進行通報。
三是區管副職崗位空缺時,實行空缺崗位定向推薦。當某個副職崗位出現空缺時,區委組織部根據空缺崗位需求以及后備干部考察和各方面推薦情況,確定初步人選,然后由區委組織部到所在單位進行會議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得票超過半數以上的同志經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才有條件列為考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