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社會福利機構管理通知
時間:2022-06-07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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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辦)社會事務辦公室:
根據民政部辦公廳、省民政廳和市民政局分別下發了《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關于轉發〈民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的通知》和《關于加強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對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全面排查各類安全隱患,確保福利機構安全運行,現就加強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展檢查,落實責任
各單位要從區社會福利院兇殺案中吸取深刻教訓,全面排查,防微杜漸,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建立加強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1.要落實中央領導的批示精神,在10月27日前對轄區內所有社會福利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要查行業管理漏洞,查安全隱患,查制度建設,查內部管理。對查出的問題,要立即督促社會福利機構制定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間,限期予以改正。
2.要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對在社會福利機構安全上有重大問題、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忽導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今后,凡是發生安全事故的社會福利機構,不得納入評優表彰范圍。
3.要堅決落實重大節日值班制度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落實社會福利機構24小時值班制度,領導親自帶班。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如發生突發事件,要迅速上報當地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并采取切實有效的處置措施。
二、提高能力,化解矛盾
各單位要從實際出發,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提高社會福利機構防范發生突發事件的能力。
1.要始終把工作人員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加強教育,增強工作責任心。要主動、及時、準確了解和掌握入住人員的思想動態,解決好各種糾紛和矛盾,將事故苗頭化解在萌芽狀態。
2.要加強工作人員和入住人員的安全教育,經常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培訓和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技能。
3.要探索建立入住人員自我管理組織,促進入住人員同社會福利機構管理人員之間的溝通協調,促進入住人員之間的和諧相處,最大限度地化解潛在的矛盾和糾紛。
4.要在社會福利機構中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引入專業的社會工作者,通過社會工作的方法,對入住人員進行心理撫慰和疏導,使入住人員具有積極向上的健康心態。
三、規范管理,健康發展
各單位要從完善制度入手,切實加強社會福利機構的規范管理,保障社會福利機構健康發展。
1.要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進行一次全面的調查清理,符合條件、沒有登記的,要及時補充登記,不符合登記條件的,要研究加強整改、納入監管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措施。
2.要加強對進出社會福利機構人員的管理,建立外來人員登記制度,未經來訪登記或未辦理備案手續,一律不得隨意進入社會福利機構參觀、訪問或者洽談業務。要加強值班查房,強化安保力量,加強機構院內和周邊的巡邏,如發現可疑跡象,要在第一時間有效處置。
3.要強化對匕首、三棱刀、彈簧刀等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險物品的管理,保障入住人員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
請各單位將上述內容落實情況于10月28日前通過金宏網報市民政局低保科。
各單位接此通知后,一定要高度重視,常抓不懈,及時發現和妥善解決社會福利機構發展進程中的問題,積極采取多種措施,推動社會福利事業健康、安全、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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