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情環情監測查體通知
時間:2022-05-21 03: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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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駐地企業:
為切實做好以查環查孕為主的孕情環情監測查體工作,滿足廣大育齡群眾生殖健康需求,提高長效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率和有效率,從源頭上堵塞違法生育漏洞,穩定低生育水平,現就年度孕情環情監測查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查體次數和時間要求
(一)第一次集中查體時間:年2月27日~3月27日
(二)第二次集中查體時間:年7月1日~8月1日
(三)第三次集中查體時間:年11月1日~12月1日
二、查體對象要求
1.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組織本單位育齡婦女(包括未解除勞動關系的下崗職工)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查體人數根據實際參加查體時間分別列入第一、二次查體總數。
2.無業、失業、放置宮內節育器、皮埋、使用避孕藥具、待孕、離婚、喪偶的育齡婦女參加第一、二、三次查體。
3.采取輸卵管節育術的育齡婦女參加第二次查體。
4.49歲內絕經、不孕癥、子宮切除術、在孕的育齡婦女可不參加查體,但鎮、村計生工作人員要對其做好日常隨訪服務工作。
三、查體工作基本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育齡婦女孕情環情監測查體工作是摸清已婚育齡婦女底數,監測長效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發現違法懷孕的最基本、最有效手段,是服務育齡群眾,維護育齡群眾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是落實已婚育齡婦女管理,控制違法生育,穩定低生育水平的最基礎性工作。各村、社區務必要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將查體工作作為抓好全年人口計生工作的基礎環節和階段性工作重點,統籌安排,科學調度,早抓落實,明確找查責任,做到邊查體邊督促邊掃尾,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育齡婦女查體工作。
(二)明確方法任務。
1.依據WIS系統大型數據庫的已婚育齡婦女名單確定應查體名單。不參加查體人員名單單獨打印,注明此次不參加查體原因,并由鎮分管領導、鎮包村干部、鎮計生辦主任、鎮計生辦包村人員、村(居)書記(主任)、村(居)計生主任分別簽字認定,查體結束后報區人口計生局備案。凡認定不需參加查體人員出現違法生育的,追究簽字認定人員的責任。
2.流動人口的查體可采取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平臺獲取查體信息、出動流動服務車外出查體、返鄉查體等方式進行。對找不到流動外出查體對象具體地址的,要列為重點管理對象,并及時向鎮計生辦報告,提出查找方案,落實找查責任,堵塞查體漏洞。
(三)扎實整改問題。查體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服務育齡群眾,鞏固基層基礎。各村、社區要將查體工作同理順村級計生業務、加強村級服務陣地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要將查體工作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包括漏管已婚育齡婦女、未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和違法懷孕已婚育齡婦女,逐人落實補救措施。對漏管已婚育齡婦女要立即建檔,及時上報納入管理;對未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尤其是違法生育后仍未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要做好認真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動員其落實以放置宮內節育器為主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對違法懷孕的,要想盡一切辦法,動員其落實補救措施。
(四)強化組織領導。
1.全面落實查體“八簽字”制度,鎮分管領導、包村干部、計生辦主任、計生辦包村人員、服務站技術人員、村(居)書記(主任)、計生主任和已婚育齡婦女對育齡婦女查體情況分別簽字,簽字人要實事求是,嚴禁代簽或簽字人不全,發現查體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追究簽字人員責任。孕情環情監測查體登記表、應查體人員名單、未查體人員名單在查體結束后報區人口計生局備案。
2.查體工作必須由鎮計生辦人員實施,嚴禁村計生專干代查。計生辦人員要認真負責地為育齡婦女進行查體,對已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全部采取B超檢查,對未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全部采取B超和尿妊娠試驗結合檢查,確保查體結果準確無誤。
(五)加大督查力度。
對查體工作組織得力、查體率高的單位繼續予以獎勵;對查體工作落后,查體率低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弄虛作假、虛報數據或查體結果不真實的,給予通報批評,其中造成違法生育的,依據簽字備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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