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鎮駐地環境衛生管理通知

時間:2022-04-24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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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鎮駐地環境衛生管理通知

為提高我鎮精神文明建設水平,實現鎮駐地的美化、綠化、凈化、亮化、規范化,給鎮駐地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真正樹立鎮良好的外部形象,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制定本通知:

一、成立環衛領導小組

鎮政府安排一名副科級領導干部牽頭成立環衛領導小組,成員由執法辦、工商所、派出所、鎮村建設服務中心、衛生院、學校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對各相關單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駐地設置專門的環衛隊,負責“三包”責任區之外的駐地環境衛生的日常監督和管理。

環衛領導小組的工作任務:全面負責駐地的環衛工作。積極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落實各項環衛責任制,搞好駐地環境衛生。

二、責任范圍和目標

(一)責任范圍

“門前三包”責任區指房前屋后至路邊石。環衛隊的責任區包括104國道現代玻璃園區、篤西路、府前路、振興路段。

(二)各種責任目標

鎮環衛領導小組對鎮駐地各單位、站所、企業、學校、個體工商戶等相關單位按“門前三包”責任目標,對駐地環衛隊伍按工作任務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

1、“門前三包”責任目標

①包衛生:制止隨地吐痰、亂扔垃圾、亂潑臟水、亂扔雜物、亂畫亂貼、亂刻亂劃等違章行為,保證墻面、門窗、廣告、牌匾、櫥窗、裝潢等整潔衛生,完好無缺;搞好臨街陽臺的清潔及公共設施的保護,保持責任區內整齊、清潔,保證及時將所形成的垃圾包裝成袋,投放在指定地點。(垃圾投放時間:早7:00前,晚5:00后。投放地點:門前路邊石旁。)

②包綠化:按要求完成綠化任務,管護好責任區內的花草、樹木,適時澆水、劃鋤、除雜草、清理雜物;監督制止毀壞、攀折花草、樹木,破壞綠化設施、擅自占用綠地、綠化帶等行為。

③包秩序:監督、制止亂設攤點、亂停車輛、亂堆雜物、亂搭亂建、亂占亂挖以及打架斗毆等行為。

2、環衛隊的工作任務

在鎮環衛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積極宣傳環境衛生知識,使鎮駐地居民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增強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搞好環境衛生治理,清除垃圾死角,清除蚊蠅孳生地,清除積存的各類垃圾、白色污染和“樹掛”物,徹底解決臟、亂、差的問題,制止亂貼亂畫、亂停亂放、亂搭亂建和亂設攤點行為,搞好鎮駐地綠化帶維護,使鎮駐地清新、潔凈、美化,對各“門前三包”責任單位進行監督和管理。(對完不成任務的,視情況扣發一定的工資)

三、環境衛生標準

(一)“門前三包”責任區

1、各相關單位要做到每日清掃一遍,確保無垃圾、無糞土、無污水,全日保潔。

2、駐地大街兩側不準亂設攤點,綠化帶(路邊石)外不準堆放任何商品,以前堆放的要實現“退路入室”。

3、不準設立臨時性建筑物,不準亂設廣告牌,不準亂貼廣告。

4、不準亂倒垃圾,不準在道路上堆土、糞、磚瓦和草垛等。

5、不準拴牲畜,不準曬糧、打場。

6、各責任區內樹木花草齊全,草坪整潔,無缺株和死亡現象。

7、按指定時間和地點投放垃圾,力爭垃圾包裝化。

8、及時足額交納衛生管理費。

(二)環衛隊工作標準

1、環衛隊員實行包段包工責任制。對所包路段要做到:

(1)每日清掃一遍,全天保潔,路面應見本色。

(2)沿途收集各單位“門前三包”范圍內的垃圾,收攤后街道上不再出現投放的垃圾,并對“門前三包”范圍內的衛生狀況進行督查勸導。

(3)保潔標準達到“四凈六不”標準。“四凈”即路面凈、路邊石凈、人行道凈、綠化帶凈,“六不”即不見積水、不見雜物、不見人畜糞便、不漏收垃圾、不往雨水斗、明溝、綠化帶、花壇倒垃圾污物,不焚燒樹葉、雜草和廢紙。

2、環衛保潔人員著標志服上崗。

3、每周四集中環衛人員對一處垃圾集中地進行清除整理(垃圾集中存放點等處)。

4、環衛隊負責人切實擔負起組織領導責任,檢查督促環衛人員搞好負責路段的衛生,搞好檢查記錄,作為獎懲重要依據。

四、目標責任分解

1、環衛隊:負責條路的環境衛生保潔;居民投放垃圾的清運;沿路花草樹木的修剪,病蟲防治;衛生管理費的收取;監督“門前三包”責任制的落實。

2、工商所:規范攤點秩序,平日要組織大街兩側攤點入室經營,集日時指導經營者將攤位擺放到道路兩側,禁止將攤位設在路中央,阻礙交通。要解決占路經營問題。

3、派出所:負責駐地車輛秩序,劃線制定車輛停放區域,對亂停亂放者予以罰款,規范出租車停放點。重點清理亂設亂立廣告牌行為。

4、鎮村建設服務中心:監督建筑施工按規定進行,負責建筑衛生秩序,搞好臨時建筑的管理,建筑物品放置規范整齊,不能超標。工程完成后,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清除建筑垃圾。

5、衛生院:開展健康教育和醫學科普活動,增強群眾的預防保健意識,防止各種疾病的發生,搞好疫病防治,對駐地的飯店、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監督,開展好無鼠工作。

五、建立表彰和處罰制度

由鎮環衛領導小組負責對鎮駐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進行考核,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監察相結合的辦法,每季度通報一次衛生檢查情況,對工作主動、成效顯著的,予以通報表彰;對態度消極被動應付,責任區內衛生較差,不按要求整改、不服從管理的,屬個體工商戶的,由工商所責令歇業整頓,不按期整頓的處以應納衛生管理費5-10倍的罰款,屬單位、站所、企業的,視為不配合黨委政府工作,除罰款外,建議市文明委摘掉文明牌或取消評先選優資格,并通報主管部門予以備案。

通知自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