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通知
時間:2022-07-07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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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有關單位:
為有效遏制松材線蟲病疫情傳播擴散,保障森林資源和生態安全,根據《國家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省自20*年*月在*市發現松材線蟲病以來,疫點不斷增加,目前已在8個設區市29個縣(市、區)發現疫情,累計發生面積13.3萬畝,不僅造成大量松樹枯死,還因疫區封鎖限制了松木商品性采伐,影響了松木及其制品正常的市場流通和利用,特別是國內外對疫區提出嚴格的檢疫要求,使生產成本增加,產品競爭力降低。如果不采取果斷措施加以遏制,*省占現有林面積42%的松林將遭到毀滅性破壞,嚴重影響國土生態安全、對外貿易、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因此,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切實把各項防治工作抓緊抓好。
二、進一步明確松材線蟲病防治的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省松材線蟲病防治,堅持屬地管理、政府主導、部門盡責的原則,落實防治責任;堅持疫情除治優先的原則,確保森林資源和國土生態安全;堅持突出皆伐除治的原則,逐步壓縮發生范圍;堅持預防除治并重的原則,有效控制疫情傳播擴散;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多渠道籌集防治經費。
工作目標是:疫情發現及時,當年拔除新發生的縣級疫點和老發生區的新鄉鎮級疫點。到2010年,全省拔除10個縣級疫點、7個鄉鎮級疫點,縣級疫點數不超過19個,發生面積少于2.2萬畝,病死樹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內。到2015年,全省縣級疫點數不超過15個,發生面積控制在1.8萬畝以內。
三、全力抓好松材線蟲病的預防和除治
各地要把松材線蟲病防治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組織,強化措施,堅決遏制松材線蟲病擴散蔓延的勢頭。
(一)加強領導,落實防治責任。各級政府是松材線蟲病防治的責任主體。各地要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防治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狀,細化目標任務,一級抓一級,把責任和任務落實到鄉村、人頭、地塊;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及時協調解決防治過程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設立松材線蟲病防治專項資金并納入財政預算,依法加大投入;認真落實遭受危險性病蟲危害松樹伐材稅費免征政策,結合營造林項目,多方籌措資金,確保防治工作需要。
(二)全面普查,及時監測疫情。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級監測預警體系,推行監測任務分片包干責任制,落實監測責任,把枯死樹調查上報列入村級管護員職責。全面落實松材線蟲病春秋季普查、枯死木季度調查和發生區月巡查制度,實行枯死木有獎舉報和疫情按月逐級零報告制度。要重點調查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公路、電力及通信線路兩側和木材加工企業、通信基站、變電站、部隊營房(倉庫)、建設工地等周圍的松林,準確排查枯死松樹,及時發現疫情。
(三)立足預防,突出皆伐除治。要統籌預防除治,對非發生區要堅持及時清理松枯死木,加快低產低效和重要生態區位的松樹純林更新改造。對發生區及其周圍的松林要早計劃、早部署,采取先疫情邊緣區后核心區,對松樹實施全面皆伐,集中力量壓縮發生面積。要嚴把伐樁處理、枝椏清理、疫木監管等關鍵環節,防止疫情擴散。
(四)嚴格督查,確保進度質量。要建立嚴格的檢查監督制度,林業主管部門和疫情鄉鎮要實行領導分片包干負責制,組織力量對除治現場采取分組負責、責任到人、分段把關、跟班作業方式,對除治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把除治的每一個環節和技術。要不定期組織效能、監察、林業等部門對防治進度與質量、疫木監管和責任制落實等情況開展督查。
(五)筑牢基礎,提高防控能力。各地應按照《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要求,建立健全森防檢疫機構,理順職能關系,穩定隊伍,充實人員,加強松材線蟲病監測預警、檢疫執法、技術培訓和應急救災能力建設,提高疫情防控水平。森防檢疫機構要認真履行行政管理、檢疫執法和技術指導的職責,做好疫情防控服務工作。
四、逐步建立部門參與的聯防聯檢長效機制
各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組織下,協作配合,各司其職,形成聯防聯檢的合力,嚴防松材線蟲病傳入擴散。
(一)規范檢疫審批,防止疫情傳入。各有關部門要健全管理制度,共同把好調進關。凡從事調運木材及其制品和木質包裝材料(包括包裝箱、電纜盤、光纜盤、襯木、墊木、支架等)的單位,應向當地森防檢疫機構登記備案,從省外調入的,必須事先提出檢疫申請,經同意后憑《植物檢疫證書》調運。禁止從松材線蟲病發生縣調入松原木和未經除害處理的松木制品及其包裝材料,防止疫情隨調運傳入。
(二)加強疫木管理,嚴格檢疫檢查。林業部門要嚴格執行發生區松木商品性采伐和疫木安全利用定點加工企業審批制度,實行疫木憑特別通行證專人押車運輸、定點加工,嚴禁擅自在發生區經營加工松木及其制品;嚴格發生區檢疫封鎖,必要時經批準在發生地主要路口設立臨時檢疫檢查站。各林業檢查站、森防檢疫站和臨時檢疫檢查站要加大檢疫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調運行為,嚴防疫情傳播擴散。
(三)密切協調配合,建立長效機制。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作配合,認真履職,建立聯防聯檢的防控工作機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國外調入的松類應檢物的檢疫檢驗;交通、郵政、鐵路、民航部門要嚴格憑《植物檢疫證書》辦理松木及其制品的承運和郵寄;電力、通信、廣電部門、制漿造紙企業、鐵路與高速公路建設單位和當地駐軍在購(訂)松木及涉及木質包裝材料貨物合同時,必須訂明檢疫防范要求條款;公安、工商等部門要積極配合林業部門對木材加工經營場所和流通領域開展檢疫執法檢查。
(四)強化調入跟蹤,及時消除隱患。調入單位對調入的松木及其制品和木質包裝材料要當場查驗《植物檢疫證書》,建立進出倉登記和臺帳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明確每批次來源、去向。發現無《植物檢疫證書》或從松材線蟲病發生縣調入的松原木和未經除害處理的松木制品及包裝材料,必須及時報告當地森防檢疫機構。對可能攜帶松材線蟲病的松木及其制品和松木包裝材料,有關單位應當在當地森防檢疫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在指定地點進行除害處理或集中燒毀。
二○○九年六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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