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節水通知

時間:2022-08-22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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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節水通知

各市、縣(市、蕭山區、余杭區)經貿委(經委、經貿局)、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強節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發〔**〕35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節能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17號),做好我省節能降耗、工業節水及清潔生產工作,推進全省“十一五”節能降耗目標的完成,根據《**省節能、工業節水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浙財企字〔2005〕108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現就申報**年度節能、工業節水專項資金和清潔生產獎勵資金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節能、工業節水專項資金

(一)申報內容

1.節能項目。按照國家《“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實施意見》和《**省“十一五”節能專項規劃》確定的節能重點領域和重點工程內容,分燃煤工業鍋爐(窯爐)改造工程、余熱余壓利用工程、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區域熱電聯產工程、電機系統節能工程、建筑節能工程、綠色照明工程、能量系統優化(系統節能)工程、節能監測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工程及可再生能源的開發與利用。

2.工業節水項目。按照《**省“十一五”工業節水規劃》確定的節水示范工程和節水型工藝、技術內容,分高用水行業(電力、鋼鐵、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紙、紡織、食品加工等)的節水技術改造;推廣和應用工業用水重復利用(包括廢水重復利用和中水回用)、冷卻節水、熱力和工藝系統節水、洗滌節水效果明顯的工藝、技術和設備;雨水、污水、礦井水利用,海水淡化及海水直接利用,其他利用非傳統水資源替代淡水資源項目;開發和推廣低水耗的用水產品。

(二)項目選擇原則

1.符合國家和我省的產業政策,符合《**省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及產品導向目錄》和《暫行辦法》要求。

2.緊密圍繞專項資金申報內容,突出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根據我省節能改造目標和工業節水重點方向,要求節能、節水技術先進、實用,效果明顯,并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

3.在全國、全省或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有示范和帶動作用,有助于提升節能和工業節水的整體技術水平,有利于促進全省節能降耗目標和工業節水目標的完成。

4.項目承擔企業綜合實力較強。企業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近2-3年經濟效益較好,企業銀行信用等級優良,項目資本金落實。

5.符合《**省重點用能單位管理辦法》及《**省能源利用監測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優先選擇省重點用能單位申報的項目。

6.優先選擇通過清潔生產審核的企業申報的項目。

7.優先選擇**年至**年度實施完成的項目。

8.**年已獲省財政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此次不再重復申報。

(三)申報材料

1.各市、縣(市、蕭山區、余杭區)經貿委(經委、經貿局)和財政局聯合上報申請文件(省級單位由主管部門或集團總公司上報申請文件,蕭山區、余杭區須經杭州市轉報),并填報**年**省節能、工業節水財政專項申報匯總表(見附件1)。

2.項目申請單位需提供的材料:

(1)**年**省節能、工業節水專項資金補助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

(2)項目實施報告。內容包括:項目承擔單位的基本情況,項目的主要內容,技術先進性,項目完成情況及成效等;

(3)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投資情況專項審計報告。為規范審計報告格式,今年的專項審計報告中須統一填報“申報**年節能和工業節水專項資金項目直接投資額匯總表”(見附表3),相應憑證復印件請報當地財政局和經貿部門核實并保存;

(4)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公司財務報表;

(5)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相關部門的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

3.涉及新產品、新技術的項目還須附相關科研成果鑒定證書(復印件)或省級以上相關部門評審意見;國內外技術轉讓的,附相關技術合同復印件;屬于發明專利的,附相關專利證書復印件。

(四)申報要求及程序

1.申報材料一式2份(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各1份),須同時提交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其中書面材料按A4紙張規格打印、裝訂成冊。

2.申報材料應一次報送齊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報單位應對報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規范性負責,對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4.各申請單位按財政隸屬關系將項目申報材料報送當地經貿委(經委、經貿局)和財政局。

5.各市、縣(市、蕭山區、余杭區)經貿委(經委、經貿局)和財政局接到申報材料后要按照專項申報內容和選項原則,依據《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嚴格審查項目申報材料,并審核項目實際完成投資額,認真把好初選關,積極推薦本地區優秀項目并聯合行文上報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各縣(市)經貿局同時報市經貿委(經委)備案。

6.省級單位按上述要求直接報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

7.申報名額:為集中財力扶優持強,并適當兼顧地區平衡,各地申報的節能及工業節水專項名額為:省轄市不超過4個(義烏市按省轄市標準),經濟擴權縣(市、區)不超過3個,其它縣(市)不超過2個。超過規定上報數不予受理。省級單位不限。

8.申報日期:各市、縣(市、蕭山區、余杭區)經貿和財政部門于**年8月31日前,將申請材料分別報送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五)為加強對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的管理,作為**年申請專項的前置條件,請你們根據本地區、本單位**年節能(節電)、工業節水專項項目完成情況,填寫**年省節能、工業節水專項資金項目完成情況表(附件4)后一并報送。

(六)聯系方式

1.省經貿委資源處聯系電話:0571-87056763,

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479號;

2.省財政廳企業處聯系電話:0571-87058472,

地址:杭州市環城西路37號。

二、申請清潔生產獎勵資金

由各市經貿委(經委)、財政局按照清潔生產示范企業**年度審核評分排序和專家驗收綜合評審意見,推薦本地區先進企業,每個市報送名額不超過4家企業。

(一)申報條件

1.列入省計劃的**年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合格企業;

2.企業通過清潔生產審核,節能、降耗、減污增效效果明顯,清潔生產成果顯著;

3.被評為**年“綠色企業”的企業,優先推薦。

(二)申報材料

1.**年**省清潔生產財政獎勵資金申請表(見附件5);

2.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報告(只需首頁復印件);

3.企業清潔生產總結報告(不超過3000字);

4.清潔生產驗收意見;

5、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一年度公司財務報表;

6.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申報要求及程序

1.由各市經貿委(經委)、財政局聯合行文上報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申請材料一式2份(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各1份),須同時提交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檔,其中書面材料按A4紙張規格打印、裝訂。

2.申請材料應一次報送齊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報單位應對報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和規范性負責,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申報日期:各市經貿委(經委)和財政局于**年8月31日前,將申請材料分別報送省經貿委和省財政廳。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四)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