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森林防火春季行動方案
時間:2022-03-23 02: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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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吳新雄省長的重要指示和省、市森林防火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做好今年春季特別是全國“兩會”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總指揮部《關于印發<全省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決定在全縣開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動主題
創建平安春季,建設和諧林區
二、時間安排
2013年2月28日至4月30日
三、行動目標
四、主要內容
1、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月”活動。確定今年3月為“全縣平安縣森林防火宣傳月”,開展系列活動,營造濃厚的森林防火工作氛圍。一是各地組織工作組和宣傳車、深入林區進村入戶開展森林防火宣傳;二是印制森林防火宣傳單(冊)和森林防火通告,禁火令等,送至林區村組進行張貼;三是制作科教宣傳片,與有關部門、單位聯合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四是在縣電視臺等公共媒體滾動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及有關規定,提醒群眾注意森林防火、防止森林火災。
2、開展野外火源集中整治活動。縣人民政府頒布野外火源管理工作通告,鄉鎮禁火令,全面落實“五個禁止”,嚴禁一切野外用火;鄉鎮、村兩級抽調人員組成野外火源巡查組,劃分責任區,建立責任制,分片包干,巡查火源;加大懲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違規用火行為,對違規用火行為進行公開處罰和曝光。
3、開展“森林防火平安鄉(鎮)”創建活動。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和杜絕森林火災發生。從2月28日至4月30日,凡沒有發生森林火災的鄉(鎮),授予“2011年春季森林防火平安鄉(鎮)”稱號。活動結束后,對“平安鄉(鎮)”進行表彰獎勵。
4、開展查處森林火災案件專項行動。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和森林公安機關,將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集中警力,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火災肇事者;縣紀檢監察部門和鄉鎮紀檢單位,要全面介入對火災行政責任的追究工作,嚴格按照我縣有關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到位。
5、開展森林防火督查活動。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部署,集中縣直成員單位精干力量組成督查組,會同各鄉鎮深入林區一線開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重點檢查:防火責任是否落實;防火宣傳是否開展;野外火源是否管住;撲火預案是否完善;撲火物質是否充足;火災案件是否查處。各鄉鎮要組織力量,提前介入,按照上述“六個”是否的要求,做好查漏補缺工作,做到缺什么,補什么,迎接上級督查組的檢查。
五、具體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措施,做到組織精心,安排周密,落實到位。
2、各地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指派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抽調專門力量開展自查工作,確保不走過堂,取得實效。
3、行動結束后,各地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積極探索森林火災防范對策。并于4月底前將總結材料上報縣防火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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