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治履職報告范文10篇
時間:2024-05-10 0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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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糧食局綜治履職報告
我局綜治工作在區綜治委的領導下,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較好地履行了綜治工作職責,半年狠抓各項管理制度的落實和檢查,以“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一方平安”為己任,努力為的改革發展創造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現根據區綜治辦《關于上報2012年上半年綜治履職報告的函》,就我局上半年履行綜治工作職責的情況報告如下:
一、齊抓共管,明確職責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以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年初就與各基層單位簽訂了《2012年目標管理責任狀》中,就把“綜合治理”作為一項重要目標管理考核指標;另外,還與各基層單位簽訂了《區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及糧食保管責任狀》,切實做到了綜治工作自下而上,齊抓共管,層層負責,落實責任。
二、履行職責
1、解決在崗干部、職工中的維穩問題
我局把了解到的干部、職工普遍關心的主要問題中,涉及穩定的“2003年已買斷的撫恤對象上訪”的問題,作為綜治工作的重要內容,為妥善解決好這個問題,我局班子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制訂了強有力的措施,明確了由一名班子成員負責,限期解決。
檢察院綜治履職年底報告
年,我院在縣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綜治委的具體指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構建和諧社會”為宗旨,以打造“四型”機關為工作舉措,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充分履行檢察機關的職能,較好的完成了綜治工作目標任務。
一、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服務“和諧平安”建設有新作為
(一)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終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首要任務,繼續堅持“嚴打”方針,切實履行批捕、公訴等職責,集中力量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活動,把打擊重點始終指向殺人、強奸等暴力犯罪,黑惡勢力及有組織犯罪“兩搶一盜”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犯罪,以及犯罪、跨區域犯罪。共受理公安機關及院自偵部門提請批捕案件45件71人,經審查,批準(決定)逮捕39件59人;共受理公安機關及院自偵部門移送審查起訴案件61件92人,經審查,提起公訴53件63人,所辦案件沒有一件錯案,批捕準確率和起訴(不訴)準確率均為100%。
(二)堅持寬嚴相濟促和諧。堅持公正與效率相結合、辦案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結合原則,建立和完善公檢法協調配合機制、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辦理等機制,把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全面落實到各辦案環節之中。對輕微刑事案件開展刑事和解,實行“輕緩化”刑事政策。如規定了對已和解的輕微刑事案件不需報捕可直接起訴或者作相對不起訴處理。半年來,公安機關辦理此類案件就達3件5人。在辦理黃某故意傷害一案中,考慮到黃某主觀惡性小,情節輕,又是未成年人,主動召集雙方家屬進行座談并達成和解協議,對黃某作了相對不起訴。實踐了“辦理一案,獲益多方”的辦案理念,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辦案效果。
(三)抓好檢察環節綜治措施除隱患。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開展以“打、防、管、調”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治理保穩定競賽活動,以及縣委政法委組織開展的“四百警力下基層,蹲點調研促和諧”活動,結合檢察機關的職責,積極參加蹲點鄉村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排查出山林水利等矛盾糾紛12起,協助鄉村進行矛盾調處,認真分析農村矛盾糾紛的特點和產生原因,撰寫調研文章22篇,有針對性地提出了防范意見和建議。半年來,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7件21人,對屬檢察機關管轄的案件,認真處理辦結,息訴息訪。對不屬于檢察機關管轄的案件,均做了解釋說理,及時移送、轉辦或直接答復,處理率達到100%。對涉及影響社會穩定問題的重大案件,檢察長親自接待、督辦,及時處理,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同時,建立了檢察調解室,實行了大調解機制,在檢察環節繼續保持了到市、赴省、進京零信訪目標。
(四)嚴肅查處一批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堅持把查辦貪污、商業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作為工作重點和龍頭,放在突出位置來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6月共受理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9件12人,其中初查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件2人,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5件6人。所立案件均為5萬元以上大案,現已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其中1件已移送法院起訴并作出有罪判決。結合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00余萬元。
綜治辦上年履職報告
今年以來,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2012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整體安排,我局立足部門職能,強力落實綜治工作各項措施,以實施就業社保各項民生工程為主線,完善和規范勞資矛盾糾紛排調制度,充分發揮了人保事業保穩定、促和諧功能。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了綜治工作組織機構網絡。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了綜治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明確全局由陳井明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勞動監察局劉三貴局長為分管綜治領導,領導小組在局辦公室設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甘思霖、吳海花分任綜治辦主任、副主任,負責各項綜治工作的具體實施和對二級局綜治工作進行督察。與此同時,下屬社保、就業局也建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
(二)把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單位總體規劃。于年初下發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2年度工作要點》,將綜治工作作為年度工作重要內容納入其中,與業務工作開展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下發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2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明確了2012年度綜治工作指導思想、工作重點,將任務加以細化,明確到具體科室、二級局。
(三)建立了綜治領導小組季度工作例會制度和重大維穩信息報告制度,明確經綜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召集,每季度召開一次季度工作例會,傳達上級有關綜治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聽取各責任單位綜治工作情況匯報,具體部署全局綜治工作;凡發生工傷、勞資糾紛等導致群體事件及所屬單位其他影響安全穩定重大事項,必須立即向區綜治辦匯報。
(四)積極深入掛點村開展綜治維穩工作。年初,制定下發了《區人保局協助掛點村維穩工作計劃》,對工作重點進行了明確;3月份,我局由副局長帶隊,到掛點村鎮村進行綜治維穩專題調研,了解該村矛盾糾紛情況,協助村委解決了矛盾糾紛1起。
質監局綜治履職報告
2012年上半年,我局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局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這一中心,全面履行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職能,積極開展“發展提升年”活動。根據年初區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市質監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要求,以服務經濟發展、服務企業需要、服務社會穩定為目標,攻堅克難,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我局態勢穩健,和諧創業,為我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快速、可持續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現將我局上半年以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以抓干部作風建設為著眼點,強化隊伍建設,樹立良好質監形象。
抓好隊伍建設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礎。年初以來,我局堅持以抓干部作風建設為著眼點,強化措施,不斷加強質監隊伍建設,取得了較好效果。一是把黨建、紀檢監察等工作融入到作風建設教育活動中。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組織全體黨員到紅都--瑞金接受革命傳統教育,重溫入黨誓詞,在全局開展爭創“五個好”黨支部,爭創“五帶頭”優秀黨員,爭創“五型”機關的主題實踐活動,形成了促進質監工作開展和質監事業發展人人學習先進、個個爭當先進的好氛圍。局黨支部連續四年被市局機關黨委評為“五個好”黨支部。朱明明同志被市局機關黨委評為“五帶頭”優秀黨員,為更好地做好質監工作打下了堅實的思想基礎。二是進一步開展各項專項治理和警示教育等活動,使每個干部職工對抓好自身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有了更深入的認識,進一步查找出了自身需要整改的作風問題。三是通過開展作風建設系列活動,我局黨組織的戰斗力、凝聚力得到了進一步加強,執行力和創新力得到了進一步提高,干部職工的綜合素質得到了進一步提升,質監隊伍更加團結、有力,行業作風更加嚴謹,為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夯實了基礎。
(二)、認真履職重拳出擊全力打假。
1、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圍繞民生、民情和健康安全來確定執法監管的重點,加大對社會反映強烈、消費者投訴較多產品的專項打假力度。先后組織開展了食品、農資、建材、計量、家電、兒童服裝、特種設備、商品條碼等專項行動,并與市局開展了2次聯合執法行動。檢查各類企業、超市、作坊、集貿市場等場所152個(次),查處各類違法案件86起,其中當場處罰33起,立案53起,結案30起,查處假冒偽劣產品貨值金額10余萬元。既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又確保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人保局綜治履職報告
2012年,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區政法委的指導下,我團結帶領全局同志,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充分發揮成員單位的職能優勢,扎實做好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障、勞動維權等各項工作,為維護全區社會和諧穩定盡了綿薄之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深入推進綜治工作
一年來,我牢固樹立“穩定是硬任務,是第一責任”的思想,堅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列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一是健全綜治工作領導機構。年初根據人事變動情況,調整了綜治工作工作領導小組,并與各科室及下屬單位層層簽訂了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確保了各項綜治工作任務的全面落實。二是健全綜治維穩工作機制。建立健全了主要領導公開接訪、約訪下訪、領導包案、重大不穩定隱患督辦等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了單位內部安全保衛、責任追究等長效機制。三是嚴肅工作紀律,強化值班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工作人員值班制度,確保值班不空崗、帶班不缺崗。同時,要求每一名干部職工在工作時間都要堅守崗位,工作之外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迅聯絡暢通。四是定期督促、檢查綜治工作開展情況。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綜治工作例會,認真學習上級綜治工作文件精神,及時研究解決在綜治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努力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二、充分發揮部門職能職責,積極維護社會穩定
我局作為綜治工作成員單位,就業再就業、社會保障等許多工作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全區的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為此,我帶領導全局同志,立足部門職能,細化措施、狠抓落實,全力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工作,積極維護全區社會穩定。
(一)緊盯就業增長新節點,力促就業形勢持續穩定
科技局綜治工作履職報告3篇
第一篇
今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綜治委的具體指導下,縣科協認真貫徹落實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議精神,按照2013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提高認識,明確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實,為建設平安,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做了一些工作。現將本單位一年來所做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做好綜合治理工作做保證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作為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起重要作用。為此,從年初起,單位領導班子達成共識,將綜治工作納入全單位工作的總體規劃之中,并作為目標考評的重要指標。
為切實抓好本單位社會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等工作,對照2013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及綜治辦的要求,結合部門實際,成立了由主席任組長,副主席任副組長,相關股室長為成員的綜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股;各項指標落實到各個股室,由股長為責任人,一級抓一級,相互配合,杜絕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建立健全綜治工作研究制度,至少每季度分析一次,安排布置下一階段的綜治工作。由于單位領導的高度重視,我們做到了未雨綢繆,為做好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供了組織保證。
二、加強法律宣傳,提高法制意識,為開展好綜治工作提供強有力支撐
城管局綜治工作履職報告
2014年,我局始終把建設和諧平安和開展綜治工作作為本局的重要工作,加強領導,廣泛宣傳,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領導重視,組織到位
及時調整了建設和諧平安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擔任組長,其他局領導擔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具體工作,結合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制定了《城管局2014年建設和諧平安和開展綜治活動工作要點》,召開了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認真學習了全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綜治委有關綜治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全體干部職工明確了這兩項活動的意義、目標、內容,統一了思想認識,夯實了思想基礎。
二、注重宣傳,廣泛發動
在開展建設和諧平安和綜治工作的過程中,我局不斷強化宣傳教育,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通過板報、宣傳欄等形式來重點宣傳創建和諧平安和綜合治理的意義目標,提高全局干部職工對這兩項工作的認識,為創建和諧平安和綜合治理活動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礎,為實現活動目標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三、加強校園周邊環境整治
述職述廉報告|個人述職述廉報告|班子述職述廉報告|年度述職述廉集合
[述職報告]黨委政府黨風廉政建設例行職責報告
[述職報告]黨委副書記工作職責踐諾情況匯報
[述職報告]轉正總結(人教、黨務、紀檢工作)
[述職報告]鐵路工務段辦公室個人述職報告
[述職報告]銀行副職年度述職述廉報告
[述職報告]銀行審計辦副主任工作述職
縣旅游局履行綜治職責報告
2013年,我局緊緊圍繞全縣綜治工作目標任務,積極發揮旅游部門職能作用,大力加強綜治工作的落實,較好地完成各項綜治工作任務,一年來,我局未發生任何綜治責任事故。現將我局履行綜治職責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入推進和諧平安建設工作。
1、加強綜治工作領導。我局對綜治工作高度重視,嚴格實行綜治領導責任制,把綜治工作當作一項中心工作來抓。堅持每月召開1次綜治工作會議,具體研究部署綜治工作,做到了年初有綜治工作計劃安排,年終有綜治履職報告和綜治責任人述職報告。
2、落實綜治機構人員。縣旅游局在充實綜治工作領導小組和綜治辦公室的基礎上,先后加強了局和諧平安聯創小組和局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工作領導小組的建設,進一步完善規范了綜治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做到既有領導協調,又有專人專抓,使我局的綜治工作步入了規范化的管理軌道
二、充分發揮旅游穩定、安全職能作用。
1、切實加強全縣旅游服務行業的規范化管理,幫助涉旅單位建立和健全經營、管理等各項運行機制,落實安全、服務等各項有效措施,確保我縣旅游事業健康發展。
和諧平安及社會治安工作要點
2013年,縣城管局綜治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縣綜治委2013年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總體安排,扎實推進平安基層基礎工程建設活動,按照維護安全、保持穩定、促進和諧、服務發展的總體要求,以深化和諧平安建設為主線,以化解矛盾為重點,全面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的減少不和諧因素,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和諧平安的社會環境。
一、進一步完善和規范矛盾糾紛排調機制
1、按照上級綜治委的要求,規范本局矛盾糾紛排調室建設,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矛盾糾紛排調網絡。
2、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糾紛調處工作的有關規程和制度,進一步規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流程,不斷提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3、及時排查和有效調處各類矛盾糾紛,重點排查調處“急、大、難”矛盾糾紛。
4、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的利益問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